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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5-9-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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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edith at 2005-9-6 07:30 PM:
本来也想放一马的, 但是, 后来想, 想不能因为比赛快结束了就放宽要求, 这样对刚开始比赛的同学就太不公平了.
而且, 置顶的帖子里, 都讲的非常很详细了, 楼主有心参加, 就应该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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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讲的话还是太含蓄了点,我想有必要说清楚一下。
首先第一点,我以前没有来过“休闲区”,对这里一点都不了解。只是在BT下载区下载韩剧看。偶然的机会看到一个置顶的帖子〓【休闲区『旅行游记』大赛】〓,兴致勃发,想把自己探访韩剧的故乡的所见所闻和大家分享,那时已经是9月4号晚上,于是我连夜就写了这篇帖子。
第二,当我写完发表帖子后,版主跟贴说“不好意思打击楼主, 图片,貌似多了一张... ”我以为就是这个问题,于是我删了一张,后来不见版主有任何反应,自己认为已经好了,于是放心睡去。今天下午上网才收到版主2005-9-5 11:26 PM发的提醒,难道我2005-9-5 11:26 后没有上网也是我的错???为何版主先前只提示图片多了一张?而一点都没有说文字也多了呢? 这好比说等别人吃了一个过期的月饼,而等别人吃完才说这个月饼是过期的。
第三,我仔细看过其他的参赛帖子,总字数并不是都是在200以内的,不信的话版主你可以亲自数数。(PS我不是针对其他的人)那么这个字数的标准如何体现,说白了,版主的标准是因人而异?如果每人都是200以内,我心服口服。
参不参赛也是小事,但是有时候小事也能见大,我还是希望有一个公正的环境,而不是百般的刁难,来到这个论坛也是因为热爱韩剧,不在其他!!
[ Last edited by livelyshadow on 2005-9-6 at 2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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