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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回家,亲戚朋友闲杂人等,都无一例外地询问我的个人问题;虽然照例描绘我想过的理想生活:存钱买一幢单身公寓,不结婚,不要小孩,过一点不富足却衣食无忧的日子……但此类言语,效力已大不如前。
尤其爸妈相当忧心,这使我真的有些惭愧了。
是的,今年我27岁。如果要问我的过往,我喜欢这句泰戈尔的诗:世界啊,我已经爱过了。
有个酷似张柏芝的好友曾感慨地说:“女人的一生,能记住的男人,永远是第一个和最后一个;而中间的,不过是过客。”这样的过客,我大概也是有的,可是谁都不曾像他那样,能让我永远铭记着。
和他的相识,起初缘于文字。我喜欢他写的电邮,永远简单,含蓄,干净得没有一个多余的字。仿佛《Notting Hill》里Hugh Grant的蓝色衬衣;又仿佛在春日的艳阳里晒了一个下午,明亮,暖到心里。
总觉得他有些老派男人的儒雅作风:有品味,讲究排场;绅士之余还带点疏远。远远看着,不敢太亲近,却阻止不了心底的荡漾。
相交数年,我们只有短暂的几次会面。他是我想象中的模样,瘦高,深遂的眼,不戴眼镜;衣着讲究,让我有想“touch”的欲望。
我希望自己变成超级无敌青春美少女,充满活力,可爱得如同春天的小鹿;我又希望自己曾经历风霜,如同一支够年份的酒,愈久弥香。
可我大概是让他失望的。他永远波澜不惊,相隔那么远。
不是没有遗憾的。他没有见过我最美的样子(总被自己搞砸);我害怕已经出现世故的迹象;我希望每年都可以见一面,哪怕只是远远看着。
也许像亦舒的小说,“终久会忘记的,所有旧情人,到头来都会变成淡淡影子……但将忘末忘的折磨,却活生生存在啮咬,但始终不明白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
这样卑微的感受,是心底永远的痛。
巴金曾说“我写出了一部分的回忆,但我同时也埋藏了另一部分的回忆。”这篇小文,我写写停停,举笔唯艰。从22-27岁,我用一个女孩最美好的时间去憧憬和盼望;今天终能清醒地认知和描述,大概,真的到了该说再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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