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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某恩的鼓勵,又燃起我超級囉唆的本性,真的就想好好說說我看完明星的戀人的觀後感了。
這絕對是非常主觀的論調,我眼中、心中的明星的戀人。
由於我在明戀樓寫了一些,先收集起來與大家分享,以後會在此地發言,謝謝!
(一)
看完明恋,再一次让我感觉非在论坛上留下几个字不可。
我以为我是那种很冷静,很客观看戏,能够很平静看完后,打开计算机,悠闲泡一杯热咖啡,偶而写一些自认拥有精辟而独到见解的智能型观后感....
屁啦!
整个看戏过程都快疯了我!
没看到一半已经重复在看,看到后面快进在看,闲杂人等靠边站,再倒过来看,正着看,反着看,横着看,竖着看,停格看,研究毛细孔扩张程度在看,最后看出端倪了,于是了解了,原来明恋这场戏其实是一出阴谋论,目的在让观众一个个倒下,不行了.....
倒下后,趁口息尚存,说几句话吧.....
恭喜超级玛丽101次求婚成功!
我看过许多丑男追美女成功的案例,总要费尽心力付出很大的代价才追得到,没见过大美女追男这么辛苦、用力及呕心沥血,所以一定要好好研究一下这位超级男主角了。
头脑好,家境不好,很会念书,家眷包袱一大堆,却没选择保命的法理学院就读,反而去念文学院,想选择绝对饿死的写小说行业,还念到博士?想饿到最高境界?基本上就是一个极度的浪漫主义者,讲白了,就是能够窝在家里餐风饮露,含笑饿死在书堆里的 ─ 宅男。
由于这个宅男既不脏也不臭,反而高大又挺拔,讲个课迷得女学生七荤八素,于是走到户外,实践他生活能力时,他就变成怪ㄎㄚ了。
(怪ㄎㄚ,台灣年輕人常用的詞彙。ㄎㄚ:台語─腳的發音,角色的意思,
意境跟狠角色差不多,就是指怪到不行的狠角色。)
一天到晚收情书,每天增加批改作业的分量,一份薪作两份工作,他的日子大概就是这么过的。
现实生活中,他有一个喜欢的女孩,恩英。
喜欢她的理由只有一个,她的宅不输给他。
功课好,气质佳,会弹琴,说梦话,父亲是文学家,满屋子书卷臭的背景,小心点,这就是宅菌最爱滋生的地方,于是培殖了恩英这个大宅女,前半段人生家里蹲,只看一个人。
当隐性宅男碰到显性宅女,怪ㄎㄚ不喜欢她才怪。
接着玛丽快打旋风出现,宅男、怪ㄎㄚ瞬间合而为一。
应该说玛丽就是宅男梦寐以求的那一型女人,即使怪ㄎㄚ不想承认,所以韩国酒会场见时,怪ㄎㄚ耍酷不太理会,在巴士上却喝了人家喝过的酒........,拜托,这是人家整张嘴含过的耶,这么爱干净的大怪ㄎㄚ会去喝?绝对宅男的表现。
到日本时,总算把他宅男的素质逼出来了,为什么在日本时的景都这么浪漫而甜美,芭雷舞场面如此醉心,因为宅男看到了他的最爱。
连同把我们这群观众变成宅女了,搞不好从玛丽的眼光看到,就练舞嘛,有必要看到骨头去?
无所谓一见钟情,根本就是一剑刺入宅男的心理,这个女人就是他爱死了的长相,哲秀,宅男,怪ㄎㄚ,瞬间金刚合体,融合为一,变成可爱到破表的大男生,令电视机外的宅女们又一个个倒下。
好了,外貌协会总干事已经产生,剩下怪ㄎㄚ俱乐部董事长愿不愿意办联谊,总之,宅男与怪ㄎㄚ势必要交换一下意见,然后怪ㄎㄚ赢了,大赢特赢,心理赢还不算,非到摩天轮的半空中大赢一次,一脚就把宅男踢飞了,因为那一脚太帅了,搞得宅女们猛抓住他的脚,叫着:我爱怪ㄎㄚ,怪ㄎㄚ
万岁。
疯了。
(二)
关于玛丽
一个想要结婚的女人,表示她是个正常的女人。
这一点很重要。
处于价值观混乱的演艺圈,一个正常的女人才有办法爱上一个男人。
当脑袋一片空白的时候,等于就是脑死的状态下,眼中看到了一个男人,爱上了一个男人,那个就叫做 ─ 爱情。
没有昨天,没有明天,完全没有其它想法或打算,这一刻开始,就想待在他身边,看着他......
这就是爱情。
所以,恭喜玛丽,贺喜玛丽,在她二十九岁的时候,终于碰见了她的爱情。
就是这样,很简单的,没有身世的困扰,寂寞与孤独都是庸人自扰,正常人活下来的必要过程,活着活着,到某一天,爱情就来了。
虽然跟哲秀无关,完全无关,但我还是提一下好了,我对玛丽前段爱情的看法。
玛丽是寂寞的,无疑。
失去家庭的她,极需要找回父母的宠爱,可惜外婆表现的方式不同,她体会不出,也拒绝适应新环境,逐渐形成一个伤口。
成为大明星,获得大家的宠爱,她用这个方式治疗伤口。可惜,假的就是假的,让她更寂寞。
于是她找真人实践,用交往的男人治疗伤口。
直到初恋出现........
我相信她找到了药,真的不会痛了,不管是不是爱情。
会利用许多相处时快乐的情景来维系她的爱情,本质上已经渗入许多外在的因素。
还记得吧,当玛丽想念哲秀时,永远是他的脸,身体,眼睛,毛细孔......,他这个人,而不是他们经历过的快乐事,这就是爱情。
正常女人玛丽定位好了,既然看到了爱情,当然要追,绝对跟寂寞啊受伤甚么的无关,又不是宅女,她马上眼前一片空白呈现脑死状态,接下来就看她怎么对付哲秀这个大怪ㄎㄚ,大宅男,还有他那位大宅女护身符,有得忙了,所以以后闲杂人等变成铜像,全部跟她无关,101次求婚记开始写,写到后来变成训駻记,怪咖被她收服得服服贴贴,不但乖乖跟她到美国,结婚,不自觉被她包养,住华宅,还有脸不红气不喘说爱妳,真的是.......
太厉害了!
其实在剧末最后一个画面,我都很希望玛丽会偷偷跟观众比一个v字型,表示超级大胜利,不过不能让哲秀看到就是了。
ps:这出戏最感人的地方是,玛丽如何经营她的爱情。
那样用心的经营,令我不敢随口说说就算,也就是明恋感动我的核心所在,有空的话,我想好好说一说。
(三)
明星的恋人
这出戏片名叫做明星的恋人,正确说是明星的恋….人?,重点在恋,动词,爱一个人,那个人后面要加个问号?表示他不是正常人、普通人、挂着博士外套的奇怪人,所以这场恋爱会很辛苦。
也有人翻做─我的女神!,很好,正是我看完后的叹息,所有看完戏后宅女们的惊叹号,但是很抱歉,不是哲秀的,他的男人地位还是跟第一集一样庞大,而且更加光明正大窝在家里培殖他的宅细胞,每天看着他的宅 ─ 老婆,连梦都不必做了,真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
因为想谈玛丽追哲秀的奋战过程,以及最想谈的哲秀这个人,想一想,两样工程相都相当浩大,所以先说些轻松的话题,推理一下两人的婚后生活,一定很有趣。
从没在韩剧里看过一个男人被女人套得死紧,明恋里见识到了,oh,我的女神!
然而哲秀毫无自觉,这就是玛丽最厉害的地方,她让一辈子被自觉所困的哲秀变成无自觉的堂堂男子汉,这比茶花女、某人把某人从低俗变高贵的故事更悚动万分。
这里稍微提一下哲秀这个人。
知道这么爱写小说的人,为什么一直未有出书打算,或正式开始写书?因为他害怕宅细胞露馅,也就是满溢到喉咙边的浪漫情怀会不小心被发现,所以他的文字都非常尖酸刻薄,不仅他的教授批评他,一般书评也这么说。
然而他写书就是写给这些人看。
所以一本奈良恋人这种感性小说会被他引用二十九本书来掩饰弱点,可见当宅男碰到最爱时的震撼有多大。
更好玩的是,有一次教授问他,写小说,还是爱情的故事?他说是。表示只要他写小说,一定写爱情故事,摆脱不了血液中宅男的基因。
这里感叹,这种人注定赚不了钱,难怪他要念到博士,至少教职饿不死人。
哲秀看起来很聪明,其实笨得跟某动物一样〈因为太爱他,舍不得骂他〉,生活更是白纸一张,被一墙一墙厚书包围得他,绝对分不出是非善恶,更搞不清事情状况,或者说他无所谓,反正昨天的事过去了,明天还没到,这是他的生存法则,凡事要别人主动靠近他,生活智慧与行为能力从他妈离开后就停止了,等事情发生了,大条了,他才会决定要,不要。
他的行为能力就是─要,不要。〈某动物也是这样,要吃,或不要吃?〉
认识恩英很开心,可以宅天宅地,所以美丽的画面一幕又一幕,要 ─ 在一起。
发现恩英宅不对方向,自己也越宅越吃力,怪咖出来闹一闹,马上分手,─ 不要。
发现恩英帮忙缴学费,怪ㄎㄚ严重内伤,绝对─不要啊……啊….啊,还有回音。
于是─要─还钱。
于是碰到玛丽….
呈现超级要与不要、哲秀、怪ㄎㄚ、宅男大混仗…..
以后再说。
所以,我说他是一个头脑很好,很会读书,书念很多的大笨蛋。
物以类聚,最好的朋友是笨蛋,三个姨母好心得像笨蛋,恩英宅他到笨蛋地步,也就是说没把自己变笨的话,没办法靠近他。
说好听些,他的欲望单纯到笨蛋的地步,只有要与不要两种决定。
当玛丽从摸索到意识、到了解、到领教血的教训后,终于领悟这个笨蛋道理,于是收服他就指日可待。
最后无意识被逼婚,无意识走入大明星建筑的世界,无意识被打造成玛丽心中理想的明星恋人…….,这些,恐怕他到死都不明白。
一生为一个人活,会怎样?
你以为哲秀继续写书卖钱?错,他写的依旧是尖锐刻薄的爱情小说,目的给老婆看不懂,也算对失去已久的怪咖先生做个回忆。
玛丽说过,她很有钱,对方没钱不要紧。─连同这句话,无自觉刻进脑子里。
于是赚不赚钱无所谓,他要做他喜欢的事。
但是他不会知道,出版商是老婆,只出版一本书,而且在她手上,要看给他看到。
这就是玛丽最厉害的地方。
你以为玛丽因为哲秀变得爱看书了?错,她因为哲秀爱,而看书,所以哲秀不在,她看不了书,得到了哲秀,她还会看书,看甚么书,包着哲学书套的漫画书。
写到这里我都快掉泪了,不觉得玛丽的爱太感人了?就是彻底了解一个人,
懂得他的要与不要,暗知他的女神宅梦,偶而装模作样,女儿叫了又原形毕露,并且摸透他的发火点,小心火烛,实实在在为老公铺好幸福大道,这样的女人爱,哲秀恐怕一辈子都不知道。
肯定要用八辈子的血泪来还。
(四)
明星的恋人─恋人篇
明星的恋人哪…..
唉。
明星的恋人,金哲秀…..唉。
这个男人的人生……唉。
这个男人的个性…….唉唉唉…..唉!!!
不过,这个充满感叹词的男人,拥有一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技,使他顺利成为明星恋人唯一的男主角,大皇帝,众人膜拜的超级偶像,就是他的─忍功,一流!
讲实话,要成为明星的恋人,这绝对是必备的强项,金哲秀做到了,他可以忍到把鲜血都吐到告白小说上了,还说打瞌睡写时不小心流下的口水,至少睁眼说瞎话的本事无敌。
但,别妄想了,他可以忍,忍住自己的欲望,理想,亲情,自尊,幻想,等等,不过全忍在自己身上,跟明星无关。
忍耐,是他活着会做的唯一理性。
从母亲画出那条线开始,他学会忍耐。
因为他的欲望不高,生活能力很差,只要活着不断忍耐,就能维护他高尚自由的思路。
─阳光一般正直的人生,只能仰望,靠近会被烫死。─by 某宅女观众。
可是这经年累积的气可不得了,把他忍成怪ㄎㄚ的样子,一旦激怒了他,随时机关枪扫射,射得你全身穿孔变成鱼网。
在日本时,玛丽应该领教过了,这个人冷静时像一尊会说话的雕像,阳光下又清新爽朗得像一幅图画,不开心时,眼神锐利似刀,开心时,又像大孩子般可爱到爆心肺….( 咦,我在写小说吗?还是玛丽也宅变了…..)总之,喜欢他的人,就是狂爱,老忘了他发飙恐怖的样子。
这时候玛丽大明星的头衔就派上用场了,原来当了十年大明星的用意即是用来壮胆。
聪明的玛丽,还把明星头衔当脸皮用,十年累积的功力够厚,再补一句,有够厚,让她壮足了胆,再次来见她爱上的男人。
其实玛莉怕他怕得要死。
他那一生气的凶很哪,当场把电视外的宅女缩小成小蚂蚁,各个抱着直发抖。
然而玛莉怕他的原因仅一个,怕他生气。
…….
甚么邪门歪理?!
原来她怕他不开心,不快乐,跟我们这些怕被杀死的俗女的爱,有等级上的差别。(她高级,我们低级。)
可是他为甚么可以可爱到爆心爆肝爆肺呢?─by 某宅女观众。
当他无心,无所谓要与不要的困扰时,也就是脑袋一片空白,来不及反应过来的时候。
每一个时刻都可爱死了!─by 玛丽。
就是这个心情让玛丽无法释手,跟他一起快乐透了,就等找到对付他的方式。
经纪人给钱,哲秀将钱丢给玛丽,发火,玛丽也火,说他骂错人,气得要走,被哲秀抓住….,这大概是玛利唯一一次吵赢哲秀的伟大战绩,只要吵赢他,哲秀就不火了,但是要他要的道理。
可惜当时玛丽还没摸透哲秀的底,从此落入小媳妇还敢追粗暴男的悲惨命运。
不过就算百分之九十九的粗暴,玛丽只会记住哲秀那百分之零点….不知到哪里去的一点可爱。
(五)
明星的恋人─恋人篇
哲秀的爱,要与不要的哲学
哲秀要甚么?他要活得坦坦荡荡。
正直是他的颜色,智慧随他的画笔标出明确的方向。
这样的人从出生就知道自己要成为甚么样的人,做甚么样的事,光明磊落,坦坦荡荡,铁塔般的价值观挺直了他的臂膀,任何人皆无法动摇,那就是对的事,正义。
他一直在做对的事,正义的事,大家都知道的事,想偷懒无视的事,令人心虚的事,任何人想靠近却心生畏惧的事,就像他的人,给别人的感觉,干净到令人害怕。
读那么多书,只是重复不断验证他的价值观,对生命的看法。
他人生的价值观,就像教科书里讲的道理,不留余地,连反驳的机会都没有。
这种类似拿过诺贝尔道德奖、曾跟孔子孟子谈天说笑、背后刺上精忠报国临死不屈的人,真的,把他放在首尔大学的讲台上就好,偶而走下台,都会让学生吓得毛骨悚然。
因为他的智慧定位清楚,歪理讲不过他,凌厉的眼神,似会看穿人类最心虚的角落,一般来说,碰到这种人,能离多远就多远。
所以我说要变笨才能靠近他,别管他心理想甚么,才有办法跟他相处,因为只要一心虚,好像就会看到他投来轻蔑的眼光……
给情书的女学生见识到了,虽然他只不过轻描淡写指正了她的错事,可是却把人从浓浓蜜意摔入万丈深渊。
一瞬间把人从天堂推向地狱,这是金哲秀除了忍功外,令人叹为观止的另一项绝技。
玛丽见识到了,摩天轮天堂上想告白,马上被堵推向地狱,也让我见识到他对─不要─哲学的快速与可怕,那个残忍度,好比把他自己、或玛丽拉到断头台,一刀落下!
无所谓自不自卑,只有要不要自卑
自卑的来源好像只有没钱这一样,这个没钱的自卑,早在他选择饿死人的文学院就抛弃了,何自卑之有?
问他的话,ㄧ定这么说,毫无反驳的余地。
是啊,他高大、挺拔,又不是丑不拉矶的宅猫,何自卑之有,只是没钱而已。
反而让我们蔑视有钱人来了…..
哲秀绝技三:千错万错,会让我们认为自己做错。
所以非白痴或智障之人士,别靠近他。
他不要自卑,不要跟恩英在一起,分手。
如果恩英在,他会看到钞票满天飞的景象,离开恩英,就看不到了,反正不到痛苦想死的地步,活下去就好。
直到恩英偷偷帮他缴学费,大大违反他不要的哲学,当场把她的头砍断!!
啊!不是,我太激动了,写到他的人格特质会让我人格分裂,应该说,他不要钱,要还恩英的钱。
我想此刻在日本的恩英也毛骨悚然起来,想着当初是如何发抖的偷帮他缴学费,如果被他发现,有生命的危….,不过,不这么做,他有生命的危险,大宅女恩英当场决定用自己的生命安危换取他的生命价值。
我始终认为恩英的爱不输给玛丽,搞不好远超过之。
但是两人因为的起跑点不一样,不能比较,因为恩英宅,玛丽不宅。
偏题一下,假设哲秀跟恩英在一起,你以为他们会相敬如冰?我倒认为和乐融融。
差不多三个月后,哲秀宅性泄露会不小心叫她玛丽,恩英会迟疑差不多零点一秒后笑出来,说她一直很喜欢这个名字。其它不用言语,让宅细胞互会光芒。
差不多三天后,又叫她玛丽,恩英不再迟疑地回应了:啊,你在叫我?两人笑出来。
一天后,哲秀叫她英文名字玛丽。
养了一只狗,叫玛丽。
因为睡觉时突然变得很理性,叫不出玛丽,所以常常不行,两人过着圣人一般的生活。
恩英无所谓,看着他,幻想生了两个孩子,死而无憾。
哲秀临死前说想看玛丽一眼,恩英手磨脚破找到她,带到面前,看着两人相拥,微笑,不流泪,因为还能看着哲秀。
哲秀死,恩英狂哭,活不下去,哭死在他身边。
这就是哲秀与恩英两人相处和乐融融的景象,爱不是占有,但她占有了,何不乐之有?如果不是爱,哲秀就可以要了,如此红粉知己,何不乐之有?所以……
宅男宅女恋爱剧千万不要看!ok?!
(六)
转载请注明星的恋人─恋人篇
为了转换心情,我想先写关于爱的真谛等感性的话题。
我看爱情戏,一定要检视谈情说爱的人,付出有多少,来验证爱情的深度。
每一出戏都不例外,就算爱情再贫瘠的戏码,只要说到爱,一定要付出,否则不叫爱情戏。
明星的恋人标榜浓度极高的浪漫爱情戏,所以付出过程中的牺牲、奉献等等过程一定相当骇人,尤其又设定了明星这般高高在上的对手,恋人想必要付出相当代价。
于是我想写恋人付出的代价,势必是一篇极其冗长又啰嗦的长篇大论了……
开始写。
………
( 约莫过了八个小时 )
没有?!
不可能……
( 又过了一个小时 )
竟然没有?!
真的没有,完全没有!我们这位明星的恋人超级男主角金哲秀博士先生,竟然在二十集只有一个爱情主题的故事中,完全没有付出一毫米的代价?
太神了。
害我没办法说他的好话,只好再转战他的要害。
皇上驾到,闲杂人等退开。
每次他出场,就给我这种感觉。
如果他不是男主角,没关系,我会帮他当成西太守;那種没理由的霸气,快进就行了。
但在他那么穷酸的环境中( 楼下卖酒小吃,三个浓妆艳抹老女人,赚一点小钱还要拉客。),还能养出如此清高霸气的大男人,佩服。
原来他的霸气自然天成。
一个人能活到与环境完全隔离,本身已具有特异功能。
我所谓的特异功能,即不可能、怎么可能、绝对不可能的事,成为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意境大概就是:喔,原来他有特异功能啊,难怪……
理所当然接受了他怪ㄎㄚ的特质。
应该说,虽然讨厌穷酸,到处都很穷酸,连人带客看起来都穷酸,绝不引以为傲的地方,却清楚看到温暖的地方,甚至喜欢这份温暖,绝对不想离开。
就像他对记者的态度。
绝对不会主动找他,都是记者朋友主动打电话或找上门,但他来了,就开心。
有温暖的人,哲秀不会把他当笨蛋,其它人,與他無關。
就算亲如养他的姨母关系,他一样按时给房租,虽然这种有欠必还的举动最气人,但心意却真实动人。
当他决定「要」代笔还钱,就没了要穷酸或自卑的理由,他到日本时的霸气可没少一分,面对大明星也一样,只是有点惊讶发现世间还有这种豪奢的产物。
明星是假象,他不要。
所以他可以很自然跟她玩,被她捉弄,很快乐,无害。
当然,明星有许多地方吸引了哲秀(不是怪ㄎㄚ或宅男),他会认为:因为是明星嘛….,当做一场梦。
明星眼镜掉了要他捡,他会捡,请客,让她请,给他信用卡买蛋糕,他会拿,要他帮忙开车,令人结舌的豪车,他会开,这意味着什么?他的霸气,穷酸书生自然天成的霸气,何自卑之有?
虽然妹妹等着要钱动手术,但他可从没矮过头。
但他会觉得被明星看到他为难的样子丢脸,就像一堆女人在医院拉扯争吵,有种隐私被侵犯的羞愧。可是气过后又能很自然提起,完全没有任何一私自卑成分存在,反倒明星提起过往就逃避,这时两人地位瞬间交换,他在上,她在下,位置已经确定。
如果穷酸书生没有这份─我用我的力量在生活─的霸气,宅女观众不会这么爱他,然而这份霸气只是让明星稍微松了一口气,否则光这个头衔会压死她。
以后,她不用躲起来偷用钱,但还是得小心用,看他脸色转移程度在用,算着心机在用,像哲秀质问她有没有给他妈钱,她马上笃定说:没有!一点犹豫或心虚都没有,可想头脑简单的她,心机算到多深的地步才敢说出来。因为若被哲秀知道,还说谎?那个罪有多大,想了就发毛。
那个抱死的程度跟恩英差不多,因为不给钱,哲秀要为难了……
这两个女人….&*#@*
忽然想到关于哲秀房间没锁的问题,我想,玛丽绝对买过锁装上,但被哲秀一把扯下来。
( 这个男人很有趣,他虽然很凶很猛,但只对无生物,也就是不会让玛丽痛的物品发飙,例如抢衣服时,他没料到力气太大让玛丽翻过去,自己吓一跳,怕她会痛,从此不敢跟她抢东西,才会有后来都是直挺挺站着用吼的,再转身离开,因为再怎么吼都不会痛……,太好笑了。─强吻是失控,不算。)
哲秀用很乌青的脸对他吼:妳想干什么!
玛丽绝对呆掉,因为道德光太强烈,投降。
这时我要教玛丽:还会想要干什么!不就是xxxOOO,万一被别人看到怎么办,难道你想让别人看到我光着身体的样子?!
诚实度(想干嘛)50%,害羞度50%(怕别人看到),这样就会吵赢了。
可是最后那句让他扑过来,不行了,结果装锁任务还是失败,白费我的想象。
现在又不晓得写到哪去了,停笔,休战。
PS:虽然每一篇都又臭又长,有点不知所云又很爱讲,但还是希望看过而喜欢
的人明白,我跟大家的心情一样,我会尽量朝精简的方向努力,谢谢大家
的鼓励。
(七)
明明星的恋人─恋人篇
哲秀的要不要哲学─谈恋爱?
或者说,一个从母亲划线离开后,处事应变能力即停止的小男孩,能不能谈恋爱?更为洽当。
更可以说他单纯到只会用身体辨识恋爱的火花,所以只要跟玛丽在ㄧ起,他就会冲动做出连怪ㄎㄚ都阻止不了的事。
然后事后再解释为:像梦一样的爱情…….(连说服自己都是非常铿锵有力)
喜欢在一起,不喜欢在一起。
围绕哲秀身边的气息是悲伤的,他看着恩英,看她弹琴,为她练琴,想着有一天弹给她听,完成她的公主梦…..
如果设定在当时二十多岁的男人身上,真的很悲伤,画面全是白雪飘飘零落的情景,但若知道这二十多岁的男人感情线始终停留于七岁状况,那感觉就会吐血了。
恩英像公主( 公主头 ),他喜欢公主(童话故事忠实读者),恩英喜欢别人弹琴给她听,他去学,想取悦公主,喜欢,喜欢,喜欢本身就有一种距离感,没碰到身体,谁都可以喜欢。
但当恩英靠在他身上,事情大条了,原来喜欢还得做其它的事?!戴着二十多岁面具的小哲秀慌了,面临要与不要的选择。
虽然不知道要做什么,但小朋友开始觉得难受,光一张杂志上恩英全家照,就让他很不舒服,任性的就要摆脱不舒服。
地上画线,要恩英别靠过来,那是小朋友才会做的事,证明处理感情的智慧从妈妈离开就停止了,恩英不敢跨线,则是宅女表现,没什么好解释。(我所谓宅,指狂热份子)
然后对玛丽画线,更没成长,以为别人都会为他少报二十岁,所以她跨进来,他呆掉,就算是八岁的智力还是没办法谈恋爱,而三十岁的身体已经冲上去,吻后再把别人当八岁,说是失误….
所以千错万错又是宅女观众的错,谁叫你们贴着电视,都不用上厕所啊!刚才那一幕不算。
梦一樣的爱情
哲秀说过,他不喜欢跟别人吵架…..
既然要当代笔了,他不会为这件事伤脑筋。
这里好像跟他坚守的道德理念有偏,但我想他早已做好准备,受社会谴责及如何负责的补救方法,也就是承认错误,于是不管后面演多少集,我认为此刻他已经释然,不会受此影响。
在记者会戴四方帽,别人叫他开车,感觉都很伤自尊,尤其是玛丽,心疼死了,但他OK,这种程度的忍,比吐血在告白摄影集里好多了,他可以接受。这样的做法,比什么都做不了,用跟别人吵架来证明自己是男子汉,更男子汉。
男子汉─既然接受了这样的境遇,就担当。
在日本时,他跟玛丽相处的方式,即是跟着喜欢的感觉走。
走入别人的国度,自觉不再沉重,就像小朋友到别人家,看到别人养得狗都好可爱,忘了来日本前踩到狗屎多气人。
何况到游乐场,各地方,小朋有魅力全开,看得玛丽头晕目眩,每一分秒都在找空隙,想告白……
于是喜欢,喜欢,从第一眼看到玛丽,身体就喜欢她了,脚步向她移动,一毫米,一丁点,进步到被她强吻也不会跑到厕所去吐(如果不喜欢,照这人的性格绝对会,而且大开门,吐给她看。),会牵手了(虽然是逃跑),说他离太远,身体会向她靠近,还会背酒醉的她,抱她去睡….
所以,恭喜皇上,贺喜皇上,在日本这段期间头部以下的身体谈恋爱了!
然而那个讨厌的头,也在身体的暴动下逐渐被吵醒。
他不是不知道玛丽多次暗示喜欢他,但没说出口就不算,他想停留在梦里久一点。
到别人家玩,玩得再久,还是要回家。
摩天轮上为堵住玛里丽告白,头部说得很好听,头头是道,下摩天轮,看见玛丽被男人拉走,头部正要跟恩英见面,履行爱的宣誓,但身体却暴走了,向玛丽飞奔…
然后,头部,身体,哲秀,小哲秀,宅男,怪ㄎㄚ,皇上,金博士…..大错乱,哎哟喂呀,写这个男人真是太麻烦了,写完后我大概也变成心理学博士,任何疑难杂症都难不倒我了。
结果最爱写的,半个字都没提到,也就是哲秀最厉害的绝技,还两项哩,吃醋与记仇,真的可爱到想把整个电视机吞下去!
(八)
出处明星的恋人─恋人篇
太好了,受到有人说不烦的鼓励,让我燃起一股─讲到你烦死的力量,对准哲秀大人心脏,进攻最要害。
这绝对是一出穷酸男与富贵女恋爱的艰辛过程!
这场贫富距离,学养差异,认知分歧,性别不同,鸡同鸭讲,喜怒无常,刚刚才狂风暴雨暴吵后,又可以吻到让四周画面跟着他们团团转……的,成功率等于零的困难恋爱,真的让剧作家及导演伤透脑筋、费尽心力、以想死的心情来营造这场悲伤、悲惨、悲兮兮又哀戚戚的悲哀恋爱,尤其是恋人部分,到底样抱着怎样的必死决心才能冲破万难,获得美人心…..
这部份我已经说过,没有。
那就必须转看明星部分。
既然是天上挂着的明星,平凡恋人不想跟她在一起的理由一定相当庞大,一定包含了有关自尊、道德、操守、两人身分不同,价值观不同等等不看到狗血不掉泪的重大理由,才能让明星天天掉泪,甚至后面台词都没了,全给恋人去讲,掉眼泪就对了。
到底什么理由让他们不能在一起?
玛丽更大的疑问是:他─到底为什么生气?
更或者说,明星所有的痛苦、哀怨,努力追求爱情的二十集过程,即是,努力─让他不生气。
所以,究竟何等重大理由让他这么生气?
竟然让明星自从见到他之后,无视其它人存在,让求婚的男人变成可笑的自大丑角,重要的儿时回忆─心灵受伤的小女孩,一双伸出援助的手─成了现实中被晾在一边的过期金牌酱油(昂贵,不能用,也不敢用,却舍不得丢掉)?
就连杀伤力最强的初恋,也成为只能摸鼻子走人的小配角,最离奇的,凶悍的西代表,为何说个话要那样发疯似喊叫,因为这个女人始终在想着这个问题,没把人家的话听进去。.
为什生气?
因为他吃醋,醋里钻牛角尖。
终于明白了….
原来这出戏讲的无关爱的真谛,主要阐述一个一天到晚跟这个男人,那个男人一起演戏的女大明星,想要跟一个爱吃醋的男人在一起,困难度是很高的,会哭死的…..
于是,看半天,哭半天,只为了那个人吃醋…..?!
那─那个醋,还真是出神入化了,得好好研究。
酱油喝不了,原来醋放太多。
醋,吃过的人都知道,只有一个感觉─酸。
但为什么吃酸就吃酸,不说吃苹果、吃柠檬,那也酸呀,因为醋,只有酸一个味道。
吃其它,还有甜的滋味,也就是情侣再怎么吵架,仍有甜味在里面,然而金大博士的吃味,就是酸,一个味道。
感情线非常幼稚的男人,当爱情来了,感觉只有两个─极爱,酸。
以为他真的因为代笔关系,或身分,或穷酸因素无法跟明星在一起?抱歉,他说过,他一直在想。
会想,表示大条的事情解决了,不会在断头台上想要与不要的问题。
而这个吃醋问题,每每令他火气上升,造成只要碰到玛丽,就要狂吼泄酸,让她从大明星变成十足的受酸包。
由于忍功深厚,为了避免跟别人吵架,让别人受到伤害,他不会追求自己的欲望,从偷偷报考文学院,被大婶没事就拿来骂一骂,到后来也想找工作放弃学位了的案例可一窥究竟。
大婶也说:一直追在后面的女孩….─恩英。就算幼稚男喜欢的,也一定要对方主动靠过来。
有点心动的事,就当做一场梦。
心动得厉害,没办法当成一场梦时,先吃醋….
这个最厉害,他还体会不出要不要爱的哲理,先把自己的性格酸歪了。
大明星是什么?他的认知不存在,不晓得。
他没看过玛丽演的戏,被玛丽念过后,买回来看,从此心里挂上酸性指标。
电影院替玛丽解围那场戏,虽看到电影里玛丽跟外国男亲吻(幸好只是摆个样子),还能露出仁慈的微笑,那就真的是一场梦了,确确实实电影里播出来的梦,他就算再幼稚,还有八岁的智商。
玛丽被自大丑角求婚,让他见识到玛丽竟然还有人追?(先生,她可是非常美丽的顶级大明星,不光会跳芭雷舞而已。)头部还傻傻的,身体就已经给他跳下去,这大概是金博士生平第一次因不自觉的酸味,所燃烧出的冲动行为,以后的行为全用骂的,把一生苦学的文学造诣通通用尽,玛丽听得懂才怪,她只是看着那个人飙,她就飙泪,心疼。
再来就是愿意帮玛丽,听到电话里友振的命运说,酸到连幼稚的头部也暴走了,碎碎念。
再撞见传说中命运男人,更不得了,学问高深莫测的博士男,甘愿屈就于演小小的经纪人,还气不过,把包丢给老板玛丽……
这个举动让躲在门后的玛丽乐到不行,更故意要他到片场,给他看她跟其它男人亲蜜的场景,让我们那双,犹记看电影时温柔的眼神,转身变成残暴的杀人魔……
初恋出现,抱了人家……
电视上向大家说,他们的爱情是假的….
这里很重要,虽然博士非常知道电视屏幕是假的,明星是假的,但醋味上身就认为这段话是玛丽四下无人时对他说,情境跟跳芭蕾舞场景差不多,果然是文学院出身,喜欢浪漫到死和悲伤得莫名其妙……
那真的是她自找的,活该。
只顾乐着想看博士为她吃醋,却不晓的这男人的醋,也是博士级的,也就是酸就酸,酸完还记下来,存在脑子里,没事就拿来想一想,气一气,造成日后的那个一年后再碰面,变成昨天才分手,今天又可以大发酸一顿….
这种酸度就是仇了,于是书店碰见,变成陌路人,别怪他,真的忍很久了,就等着再碰面时好好演这场戏,牙根儿没把分手当正经事,害得大伙儿丈二金刚摸不到脑袋,搞不清楚他究竟气什么?
为吃醋的演技,出神入化。
若玛丽当时摸透这点,恐怕以后就无法演戏了,实在演不过他。
玛丽只顾心疼他,害怕他生气,连想说话的勇气都没有,甚至我认为就算他结婚了也放弃不了,大概伤心个两天,又明星的恋人第一集从头演,对象焕成已婚的金哲秀博士先生…..
是故,玛丽想让他不生气,一定要在电视机里说出来才行,所谓─在哪里吵架,非要在那里复合,虽然过了一年,对博士而言就是当天!
这就是她以差点被车撞毙的血腥代价,换得的领悟……
害我无话可说了。
Ps:明明觉得吃醋的男人很可爱,想吞电视的,怎么写成砸电视?
(九)
明星的恋人─恋人篇
哲秀的爱
浪漫到死,悲伤得莫名其妙─
这是诗人情怀极致的表现,就像有人看了梵古的画会笑(我),有人却感动得哭了(金哲秀),我们永远不明白,那些感情细胞布满全身的人,日子怎么过?
艰苦的日子,侵袭不了他细胞,他满到喉咙的爱。
哲秀对玛丽告白:…妳也知道,我艰苦的环境…,表示,这个人,一直就是接受了自己身处的艰苦环境,也选择这样的环境,不会因为千金小姐或大明星,就想过要改变自己的环境。
甚至她们想改变他的环境,他就生气,非还钱不可,因为这个环境有带他到大无怨尤的三个姨母,相依为命的妹妹,都是他的满到喉咙的爱。
他选择艰苦的环境做他想做的事情,将满到喉咙的爱化做文字,写成小说。
可惜他写不出来,又是因为满到喉咙的爱,赚不了钱,让他身边的人受苦,他做不出来,变成最爱写的;应该说对它最有感觉的爱情小说,变成尖酸刻薄的批判字语,这样他才放弃得了。
梵古曾为了发财而作画?没有,他把满到喉咙间的爱喷到画布上。
所以他不能写小说,因为确切感受身边的爱太多。
这跟寂莫孤独的玛丽不一样,他以感恩的心情做不了很多事,而码丽却因为(爱)…如此(勇敢)…要做这么多事。
他会说:我可能到死都无法理解妳要做的事…
就像男人永远无法理解女人的眼泪;有时候超过了梵谷,连画笔都省了,想流就给它流下去。
离开恩英,想让她更幸福。
他不想改变自己,认为自己固执处于的艰苦环境会让两人不单纯地说着喜欢的话题,就像梵古的画多半画给穷人看,却只能卖给有钱人…,让他说不下去也不想说了。
逃避吗?我倒觉得他更珍惜他所存在的二十多年岁月。
梦一般的爱情
诗人会将没由来的感情说成梦,功力还未达到诗人境界的人会说─一般的爱情,而哲秀这位拥有诗人素质却必需一般人活着的人,当然就要说是─梦一般的爱情了。
承认他跟玛丽在日本时的爱情存在,但是梦,假的,却会永远保存在心里,是真的。
铁达尼号女主角临终时说过一句话:有些话,女人是要带进棺财里的…,一辈子不说的,只能自己独享的,非常非常珍贵的回忆。
想想,铁达尼的爱情故事感动多少人,却被博士;只有阳刚之气的大男人,一语道出─梦一般的爱情,就可以知道我为什么要一直、一直写他了。
我─正在谈恋爱。
多情种不是爱的真谛中的道理,喜欢的程度也可以做到,做到的时候就是爱了。
所以我会说哲秀没有付出什么样的爱,来得到什么样的代价,因为他用整个人和身体在谈恋爱,没有过去和未来,只有这一刻在恋爱。
哲秀说:现在我的眼中,只有玛丽是真的…
当梦一般的爱情变成真的,其它的也变成假的了,不重要了,根本无法想到了,因为我正在谈恋爱…
拼了命,把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
他老是追着车,老是跑着,没想过车代步更快,没想过因此改变自己的生活,更没想过现实中那梦一般的爱情如此难追,或许下一刻玛丽放手了,他会让步,再把梦一般的恋爱进行式带进棺材里,气死观众,以后再不看名著作。
所以要谢谢玛丽,如果这种男人还可以悠哉地活在世界上,就是等着这种女人来爱。
否则真会被我当成是一般的爱情了。
爱一个正常的人,理智50%,感情50%,很正常。爱一个理智或感情都稍嫌越界的人,也算一般,能接受,但爱一个用100%理智一直在想,却100%感情暴走,太、太可爱了,叫我哑然失声,卯足力改用写的。
雪地里,当玛丽跨进一步,质问他,是否认为以前的爱是假的?!他哭了,眼泪狂奔,就像小孩子一样,所有不喜欢的谎言都是因为─妈妈妳买菜买太久了,明明可以带我一起去买…,的感觉差不多,把一个大男人的赤子之心表露无疑,令人又气又好笑,爱到写不完。
当一个男人爱意满到喉咙时,做什么事勇猛无比、憾动到无底了。
于是我说他一直在生气,一直生气,又是小孩子一样了,只有一个单纯的念头:我在这里啊(不是美国、日本或非洲,或─斧山,即使是斧山,仍通车在家等),为什么不来靠近我,…不够!不够!我要妳再靠近一点,把我紧紧揽入妳的怀中…
太、太可爱了! 韩 剧 社 区 原帖地址:http://www.krdrama.com/bbs/thread-290012-1097-1.html
[ 本帖最后由 ningliyang 于 2009-6-23 16:0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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