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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不时就会看到关于《浪漫》和《巴黎》之争的帖子,左不过就是孰优孰劣、孰高孰低的老掉牙问题。拥护《巴黎》的就推其剧情够吸引、指《浪漫》情节简单只是卖偶像;而喜爱《浪漫》的可能会回击拥护《巴黎》的是年纪稍大一些的人、还有女主角演得有点神经质……
其实,我认为,喜欢与否,是非常个人的事情。看戏也跟吃东西一样,一个人吃来是美味,另一个人可能避之则吉。世上并无人人必喜欢的剧集,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心境下,某些人所共同喜欢的剧集。甚至于,同一部剧集对同一个观众而言,不同的时期也会有不同的感受。所以,真的没有必要浪费口水去争个你死我活。没有高下之分,只有喜欢与否的区别。
另外,这几天在复习我喜欢的小R和《浪漫》,忽然又有一个新的发现:谁说一定要情节出色才能胜出?“卖偶像”也自有其优点所在——只要偶像够魅力!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在复习《浪漫》时发现,因为是重温所以剧情早以熟知,但每当看到可爱的小R或MM的趣怪表情、神态和动作,还是会不知不觉地从心底里笑出来,而不论那段剧情已看过几多遍!这是那些有着“曲折”情节的剧所无法比拟的吧?因为再曲折的情节看过几次后都可能不再新鲜、失去吸引力,而那些鲜活的极富魅力的音容笑貌却可能屡屡感染你,牵动你的情绪、带给你快乐……
所以,建筑在偶像魅力上的剧集又何尝不是有着另外一种魅力?
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
P.S. 我喜欢简单快乐的剧情,喜欢过程中有眼泪结局是欢笑的故事,喜欢小R和乔MM,所以我喜欢《浪漫满屋》。你可以笑我头脑简单、不切实际,也可以说我这篇文章是典型的FANS心态,总之什么都可以—— “你可以爱我或恨我,但请保留我与你不同的权利”。
[ Last edited by 叶虫子 on 2005-8-31 at 08: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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