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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hakayun 于 2007-5-24 22:57 发表
律师有强迫症
明显按照他中刀的时间,过程来看,还可以去医院
但他却以这样的方式想来了断自己
死在大叔的手里,是一种复仇,还是一种罪孽的偿还?
其实冷静一下,我觉得这个结局也还可以接受。
毕竟律师一手策划,导致了那么多条人命,所以他不死是说不过去的。他从说出“我走过的路,一去不复返”,就已经很明白暗示,要走上不归路。车事务长临走前放在他办公桌上的那盆花,律师关上门之后给了一个特写,黑暗里那盆花感觉特别不吉祥。律师去见傲秀,就打定了一死的主意,所以被捅一刀之后,他根本就没想着要去医院救自己,一定要完成跟傲秀最后的一次会面。
那个捅他一刀的情节,也是合理的,都没必要追究到底是谁干的,可以看作是罪孽的偿还,不论挨黑砖还是黑刀。
最后傲秀的死,显然出于两人意外。傲秀应该只是需要与律师做一个了断,并不想真的杀律师或者自杀。律师更没想过要杀了傲秀。但是竟然死于“意外”,这是本剧出现的第三次意外,也可以看作是罪孽的偿还。 12年前意外地杀死泰勋,12年后自己也死于意外,编剧也许想表达这样一种想法:犯下的罪过终究要偿还。尽管傲秀做出过拯救自己的努力,但是他做得不够,正像律师讲的那样,不论有意还是无意杀了泰勋,他没有为澄清真相做过任何努力,其实他是试图逃避自己犯下的过失。而有的罪过是不能逃避的,毕竟因为他的过失,毁掉了一个家庭。所以最终他要付出代价。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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