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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虞涩

|张子妍案调查追踪| SBS《8点新闻》披露张子妍自杀前会面男性身份╭ 30日续P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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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0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紫妍名单”的意义



F=中央日报中文网   梁成希 记者 | 2009.03.20 09:45



去年在电视剧中看到的情节如今却成了现实。这部电视剧就是刻画了电视制作现场的SBS台的《On Air》。剧中有才却人品恶劣的经纪人陈尚宇(李亨哲饰,音)强迫自己栽培的演员吴胜儿(金荷娜饰)去给财阀2世广告商陪酒。吴胜儿不从,陈尚宇便对她打骂相加。换了签约公司的吴胜儿随之卷入了性感录像泄露风波。曾是陈尚宇恋人的新人演员因不堪忍受艰险的演艺之路便选择了自杀。


已故演员张紫妍事件从许多方面让笔者想起了这部电视剧。从她自杀前写的书信可以看出她深受“性交易、强行陪酒、暴力”之苦。


现在大家把目光都转向了“张紫妍名单”中所涉及的媒体和企业相关人士。虽然还没有正式发表,但网上已有名单流传。舆论要求公开名单的声音高涨。


庆幸地是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应的结构变化已开始进行。如经纪人行业的透明化、导入签约公司和演艺人之间的标准合同、制定娱乐法等。


文化体育观光部3月18日称将促进“演艺经纪人行业注册制”等写入政府立法。为杜绝不公平合同,公正交易委员会也已开始着手制定标准合同。也有提议说干脆让国家给经纪人发放公认的资格证。与此同时一场禁止演艺签约公司兼营制作业务的风波也将再次展开。


但是一位演艺有关人士说:“奴隶合同比以前少了很多,已逐渐透明”,“只把经纪人和签约公司赶到邪恶的巢穴只能解决问题的一半”。他还说:“虽然存在一些有问题的签约公司,但更大的问题反倒是取代试镜等正常程序转而通过请客、人脉插进来的选角潜规则本身。把请客认为理所当然的媒体和企业人士的道德败坏也同样是个严重的问题。”


他的话揭露了张紫妍事件的本质。那就是韩国的夜文化——比起实力更重视人脉,只有有酒和女人共伴的款待才能进行商业活动。


如果这种“历史总是在晚上发生”的男性应酬文化和夜文化依然发挥强大的威力,以性服务手段被榨取、被摧残的柔弱无力的第2或第3个张紫妍还将会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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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0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紫妍家人状告7人 报社高层涉嫌潜规则


2009年03月20日09:11  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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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紫妍及其遗书  



北新浪娱乐讯 北京时间3月20日上午消息,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已故女星张紫妍的家人近日起诉了张紫妍的原经纪人刘长浩等7人,这7人中除了刘长浩等3人是涉嫌损毁死者名誉外,其他4人均与张紫妍遗书中所提到的演艺界潜规则有关。韩国MBC电视台在19日晚播出的新闻节目中公开了上述内容,并透露这4名与潜规则相关的人物中,既有某大型IT公司的高层干部,也有韩国某报社的实权人物。


MBC电视台还爆料称,凡是与这4人有关联的网站或是报纸,自从张紫妍自杀案发生以来,都很少刊登过相关报道,其中某大型报社发行的日报上更是找不到与张紫妍自杀案有关的任何报道,这与韩国其他媒体每天都大篇幅对此案进行报道形成了鲜明对比。据悉因张紫妍的家人提出指控,韩国警方已经禁止张紫妍原经纪人刘某等7人离开韩国,并将在不久后陆续对这些人进行调查。林一朗/文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

[ 本帖最后由 虞涩 于 2009-3-20 10: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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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0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紫燕文章疑惑不断 除原本外还有“第二份”?



F=朝鲜日报    记者=全玹奭/韩敬镇 (2009.03.20 10:13)



围绕演员张紫燕自杀前留下的文章,疑惑不断。张紫燕的前经纪人、演艺经纪公司总经理刘长浩表示:“张紫燕所留文章的原本只有一个。”但是,还存在另一版本文章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张紫燕的遗属和刘长浩表示:“12日在首尔三成洞奉恩寺见面,双方协商后烧毁了张紫燕所留文章的原本和所有复本。”但是,说是“已全被烧毁”的文章13日和14日却被KBS电视台的《9时新闻》报道。


KBS电视台公开的文章共7页,其中3页是被火烧后剩下的,4页是将撕碎的纸张重新粘起来的。遗属们表示:“KBS电视台公开的文章和我们烧毁的文章格式不同。”据说,文章完成日期(2月28日)和署名的位置与遗属们看过的文章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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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S电视台13日下午主张说,在张紫燕前经纪人刘长浩办公室前面的垃圾桶里找到
了“张紫燕所留文章”。图为,KBS电视画面截图。照片=NEWSIS



警方表示:“对KBS拿到的文章进行了笔迹鉴定,应该是张紫燕的笔迹。”也就是说,如果认为“文章格式不同”的遗属们的主张属实,那么除了遗属们烧毁的文章以外,张紫燕还留下了“第二份文章”,而且该文章的复本被KBS电视台拿到。


看过同一文章的遗属和刘长浩的证词存在分歧,也说明很有可能存在“第二份文章”。遗属们表示:“我们看过的文章有7页,5页和张紫燕有关,其余2页和其他艺人有关。”但刘长浩主张说:“4页是为向警方控告所属经纪公司总经理金某而制作的陈述书,其余3页是让我‘(同金某)斗争’的信件。”


这样看来,张紫燕可能在刘长浩面前至少写下了两份文章,或者是张紫燕在刘长浩不知情的情况下写下了另一份文章。


就KBS电视台所说的拿到文章的原委,警方和KBS方面存在微妙的矛盾,这一点也让人置疑。警方表示:“遗属和刘长浩烧毁文章时现场共有5个人,所有人都表示‘确定文章完全烧成灰烬,没有KBS公开的那种烧剩的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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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演员张紫燕前经纪人刘长浩的办公室(左)和张紫燕所属经纪公司(右)。
19日,在刘长浩办公室前等待刘长浩的记者不计其数,而张紫燕所属经纪公司的大门
紧闭。朝鲜日报记者 许永翰摄影




对此,KBS电视台阐明拿到文章的原委称:“在刘长浩办公室前100升大小的垃圾桶内发现了被火烧后剩下的文章碎片,之后把整个垃圾桶搬走,翻找后又发现了一些撕碎的文章。”


经确认,刘长浩上月底搬到首尔松坡区梧琴洞K写字楼七楼时,放置了多个100升垃圾桶。如果KBS方面所说属实,的确在垃圾桶内发现了文章,那么刘长浩说的话“我所保留的文章在遗属面前完全烧毁”就是谎言。


另外,警方认为,KBS方面的主张也存在疑点。也就是说,如果刘长浩想要销毁背着遗属偷偷保管的“第二份文章”,怎么会如此疏忽,只烧掉边缘部分,让有内容的部分保留下来并丢到垃圾桶里?


警方指出,一部分文章被烧毁,其余部分被撕毁,以不同方式销毁证据也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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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0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暗的娱乐圈~~真的不好混啊。。
希望张MM能安息~~虽说惩治不是容易的事情。但最起码也要警醒一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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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家人的做法有点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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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0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件越闹越大了,死者或许也不想看到这些,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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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0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想知道政界是不是有人涉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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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0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最后出来一两个替死鬼就了结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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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0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件案会不了了之的,牵涉的高层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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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0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转移什么视线啊?!遗嘱烧没烧有什么重要?大众想要知道的是胁迫卖淫和殴打的真相。故意追究那位前经纪人,让想要揭发真相的人知难而退?那似乎是民事案件,本不需要劳烦警察来插手,真正要你做的是遗嘱里所讲到的涉及刑事侵害的问题!故意模糊焦点不去调查自己该调查的东西,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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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0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刚看完迷离三角。里面一议员为了掩盖,施压警方放弃调查
韩国这出戏,不晓得多少政界人士涉足其中呢
另外好奇那份很快消失的DEATH NOTE 3名单
有哪位同学能看到并且翻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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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0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紫妍经纪公司“陪客之屋”照片曝光


2009-03-20 11:30:51 来源: 网易娱乐专稿 



据韩国媒体《Sports Seoul》报道,由于张紫妍经纪公司代表金某招待客人的地方一般都在经纪公司建筑内,因此可以让知名人士隐秘地玩乐。经纪公司建筑内1层设有红酒吧台,在一层喝完酒后还可以到3层进行通宵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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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所“陪客之屋”外景,1楼为喝酒接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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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为VIP室,设有睡房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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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客人用的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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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层喝酒后可直接通往3层的VIP房间。




网易娱乐3月20日讯(编译/蓓儿)据韩国媒体《Sports Seoul》报道,由于张紫妍经纪公司代表金某招待客人的地方一般都在经纪公司建筑内,因此可以让知名人士隐秘地玩乐。经纪公司建筑内1层设有红酒吧台,在一层喝完酒后还可以到3层进行通宵招待。


故张紫妍经纪公司社长金某闹哄哄地招待方式让跟他一起工作的职员也感觉到有些奇怪。招待的日子从周一到周日,不管平时还是周末知名人士和经纪公司的艺人总会来这里。从一层的红酒吧到三层凉台party的全套招待是金某、招待负责人以及个别职员才知道的情况。


韩国媒体《Sports Seoul》的记者通过对曾在张紫妍经纪公司工作过的3位职员的采访得知了金某招待客人的方式和职员们对金某的看法。




内幕1:“知名人士和经纪公司艺人一起来这里。”



据职员透露,金某招待客人的场所一般是在企划室一层的红酒吧,不过有时还会用到3层以及外部的空间。接受招待的一般是电视台的导演和电影制作人以及政、经界的人物,而参与招待的大部分是经纪公司的女演员。据悉,3层是由房间和凉台构成,房间是按照酒店一样装修的,浴室和寝室都具备,房间和凉台是相连的。2轮的酒会和生日派对一般都在这里举行。



内幕2:“张紫妍因金某而受困扰。”



职员透露,如果有特别的客人来,金某就会让职员们提前下班,第二天上班就会看到三层全是酒瓶和剩菜。事实上,三层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并没有亲眼见到过,因为保安措施本来就做得很好。大部分职员指出即使这里晚上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一点也不会感到惊讶。


当记者问道:“是否像张紫妍的遗书内容一样,故人因为陪酒而受困扰?”,职员称当时确实常常看见张紫妍,不管是在一层还是3层,多次在酒桌上看到张紫妍。并且,金某经常去日本,张紫妍也有跟着一起去。职员称有几次都看到金某骂张紫妍,如果去多了美容院,超过限制金额的话,就会有辱骂和暴行等情况发生。




内幕3:“金某是双面人,内外的形象不一致。”



对于金某的为人,职员称金某是在强者面前很弱,在弱者面前很强的那种类型。对待公司的职员和手下的新人非常随便,如果是了解他的人都不会对他有好的评价。据职员透露,金某不给职员发工资或不给演员出演费的情况很多。金某常常骂人,生气的话还会扔东西。


据悉,S女士和L女士都因为没有拿到出演费等问题于去年年末离开了金某所在的经纪公司。而公司的职员一般也是一年有20-30名离开。

[ 本帖最后由 虞涩 于 2009-3-20 14: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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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0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dships 于 2009-3-20 10:28 发表
应该最后出来一两个替死鬼就了结了~~~~~~~~~~~~~  -_-!!!


我也觉得很有可能找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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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0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有点红楼的感觉。每层楼都设好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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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0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错,肯定会找个替罪羊出来,现在证据明显不足,想要真正告倒幕后黑手实在太难,不过是起个警示作用,给大家提个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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