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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看到留言,没来得及回复,先到帖子里瞅瞅,谁知,竟然被列为感谢的范畴,于是,也做件逾距的事情,先扑倒,再大笑,啥时候就连我的名儿也提了哇~你曾叫我铁锹店长,要买XL号码的数把铁锹,或者动物园长,因为我爱放动物表情,也曾率领虚拟猴群奔向饭桌……有时候翻看对话记录,觉得我俩像是在说相声,互相踩,互相抬,没个边际,可是能达到默契共通的地步,这样好感觉真是难得。& Z% X0 W9 v% Z3 u# K' t5 W9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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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和M聊天的这段时间,是来到韩社以来,最为辛苦也是最舒心的一段日子。我慢慢脱离了艰难写作的状态,回复了创作的热情,又卸去了制作世界的重担,因为时间的恩赐,看人看事看剧又多了一份通透,这样的好时光岂能荒废,此前我已虚掷了那么多的光阴,我着急,我冒进,我低头。现在看来,对自己的那些严苛,早已在与M的聊天中透出来了。话说,我让M这么紧张么,其实和你聊天真的开心,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就如你所说,我们的记忆有重合的部分,而且是出奇的默契,每一次和你谈过之后,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恨不能早一点与你相识,就是这样的感觉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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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F) e2 D0 Q1 |4 Q8 r那么,相见恨晚的M,我去采矿,打造你想要的特大号铁锹去, 我还是喜欢你叫我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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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对了,鉴于最近处于暗香严重中毒的症状,放入还未完成的暗香文字若干:% o) z; p5 p c( D6 c; n" T( R
Z \* @& c3 I; d m3 m P. Z暗香——惟有暗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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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朵 程大先生5 A) N! F. t, K$ C4 `9 }2 \% C
0 o- L w/ r* z嘿呦嘿呦,过番过番,白水洋黑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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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民歌讲述的是清朝末年沿海穷苦人家飘洋过海谋生的往事,在沿海一带,人们都称去海外为:过番。过番淘金是那个年代里人们残存的希望,传说洋鬼子的地方有金山。故事里提到的主人公就是程氏家族在海外的第一位开拓者:程先生。程先生,是人们给他的尊称,他的真名是程大。故事从英吉利的洋鬼子诬赖过番的帆船上有瘟疫携带者,炮击民船,将船击沉,船上众人大多遇难,当然也包括程大的父母,儿唤双亲,亲不应,坚船利炮纷至沓来。程大,就是这次炮击事件的幸存者,故事就是这样开始的。, i- G, p M, {% ^; m$ k% m$ O) j(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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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第一页的掀开,电视剧[暗香]向我们展开了一个宏大的历史背景:在清朝末年,国土被践踏,民不聊生之际,本剧主人公,也就是被称为第一代程先生的程大,就是这样,经受磨难与屈辱,开始了他在海外的淘金之旅。历史背景虽然宏大,然而这是一幅展开后迅速缩小着眼点,集中在主要人物之上的画轴,故事的关键点很快就出现了:已经当上矿工的程大。看来,之后观众要看的是程大先生的经历。程大先生的淘金故事,过程漫长曲折,但是篇幅极之有限,然而为故事日后的发展埋设了若干伏笔,他的经历,简言之就是:历经周折,大难不死;而埋设的是怎样的伏笔,在本篇以及其后各篇的文字中会有所描述。程大流落他乡,多亏仗义的矿工头领五哥收留,有了在矿场工作的机会;而在写家信的代书摊子那里,他第一次体会到了乡愁的滋味——人们在代写书信的先生那里,诉说着对家人对配偶的不满、埋怨、思念、和追忆。从代书先生那里听到的一句句文言文式的用语,就是他们心意的一点点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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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大与矿工们一样挖矿,一样私藏金块,带出矿山,可是他与他们也有不一样的地方,他不吃喝嫖赌,他并无嗜好,他只是……在恋爱。在卖腌木瓜的摊前,他遇到了深爱又憎恨一辈子的女子:小金。在那个简陋的摊档跟前,衣衫褴褛的年轻矿工见到了美丽的金小姐,忽然眼睛开始发亮,灼灼注视着华服美发的女子,就连被车轮轧了脚,也浑然不知。她坐在黄包车上,对这样的注视像是习以为常,还笑嗔一句:木瓜头。这一句木瓜头,后来成为程先生嗔怪一世的话,因为金小姐根本不记得说过这句话。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或者说,此时程大的恋爱是单方面的爱,他在单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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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t" M. _9 F7 O* [- g此后的岁月里,程大参与了矿工们攫取金块,挖断矿脉的行动,在炸药爆炸之前,五哥为了救助程大,毅然扑向洋鬼子,与其同归于尽。程大在接受五哥的救命之恩的同时,也接过五哥朴素的理想:要为在海外奋斗的华人出口气,也接过了抚恤在外过世华工留下家属的重担。或者说,程大的这条命早已是捡来的,那么怎样冒险都是赚到了。程大有个愿望:想娶金小姐为妻,可是被得知实情的老金臊出门去,因此确立了金矿开采的志愿,他说服了老金,提供寻矿的费用,并且立下三七分成的协议。然而历经九死一生之后寻到了金矿,见到老金,却被他使奸计灌醉后打得昏死过去,抛于野外。老金以为程大已死,可是命硬的程大并没有死,被矿工家属搭救,醒转后的程大召集采金的弟兄们再次经历了一次冒险,终于将洋鬼子与老金合作挖出的金块搬走。到了此时,出现了本剧最为重要的一条线索:盟约。立誓人为程、纪、费三人,三人起誓要将夺得的金块用于抚恤亡魂海外华人留下的家属,救助贫弱,也发下了毒咒:若是违背誓言,必定五雷轰顶,不得好死。程、纪、费三家的渊源由此而来,也是后来费氏的掌权者费先生不得好死的原因之一——费氏的后人未能遵守誓约,为富不仁,贪婪成性,最终应誓言之约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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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这里,可以看出的是,第一代的程先生程大虽然不识字,但却始终坚持自己做人的道理。在汇丰银行以厚利诱惑的时候,他坚持了自己最初与老金订下的契约,要兑现承诺,坚持的理由不仅是因为他爱金小姐,也是因为他遵照母亲生前的嘱托:做人说话要算数,不能背信弃义。既然有对于传统道德观的坚持,就必定有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道理。想要娶金小姐,若是不经过其父同意就去骚扰,表达爱意,那么程大就与流氓无赖无异,此时的他还是希望以上流社会体面人的身份将金小姐娶走,因此虽然身在南洋,但依然遵循传统的做法,不同的是程大没有请媒人,而是自己上门提亲,结果被嫌贫爱富的老金轰出来了。到了程大发迹之后,因为愤怒也为了复仇,他以一系列周密的计划,重重的报复了金家女子。重现在南洋的程大,是以华侨富商的身份出现,前呼后拥,响应者众,且尚未娶亲,孤身一人,无父母,财产丰厚,蕴集英华。光是以英俊单身富商的形象出现,就足以吸引金小姐的注意。这就是人性的悲哀,贫寒的程大与富有的程大,仍是一人,程大还是那个程大,他爱小金的心意决没有因为金钱的增多而减少,反而在微时的灼热注视,是他最爱小金的时候。可是因为金钱的打扮粉饰,人们对他的态度,前后早已判若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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