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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irginia1981

【2016.06.13】朴有天性侵案--A女涉嫌敲诈 朴有天11月24日以证人身份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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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fayhao 发表于 2016-6-20 07:36
这楼里有些人说话实在是偏激,作为旁观者发表观点,有的看客倾向于保守一点委婉一点这只是个人性格,没有和 ...

粉丝在微博上对不同看法的人骂爹骂娘,哭天喊地求强奸,对女性报案人什么脏话都说得出。你怎么看?
心理疾病?就是个变态!

点评

心理疾病只是楼里大家看了那幅画的猜测和一种可能性,我个人也觉得,是不是疾病的确不是重点,但是如果是疾病,的确不该拿来被耻笑,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  发表于 2016-6-20 09:01
至于脑残粉,不仅仅是这次这件事才看到的,每个明星丑闻后都有一堆这样的洗白脑残,我觉得这是现在微博上小年轻一代的言论风气,我没有太多关注,只是觉得在韩社看新闻的大家还算路人可观,在这也喷来喷去就没劲了吧  发表于 2016-6-20 08:58
我怎么看不是很重要,我只是觉得韩社相对客观的平台,这事我一直是看韩社的新闻关注事情进展的。至于微博上的脑残,我一直觉得,微博是个人言论的空间,每个人想怎么展示自己的素质自己决定  发表于 2016-6-20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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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kong1011 发表于 2016-6-20 01:52
看到這個板的討論,就感覺到現今社會的冷酷無情。言語暴力,不整死人誓不擺休。
朴有天若只涉及性交易,這 ...

性交易本身就是嫖~普通人對此事反應那麼大是因為他是個螢幕上正直現實中前途美好的藝人~誰猜到他是這種濫交的人~要是你子女以此人為偶像~你不害怕擔心嗎?你能接受去嫖的藝人~不代表別人一定要接受去嫖的藝人~你覺得是冷酷無情嗎?我倒覺得是一大堆人對於他的可惜~前途正光明~可惜自已花樣作死~我們沒有假設他有QJ~大家真正想知道他有沒有QJ~有的話更是證明了他對女性的不尊重~藝人就可以利用自身條件硬上~女性就不可以拒絕嗎~可笑呀~沒有的話那就是最好~但他愛嫖的形象~是洗不白了~你也別廢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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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edbanana 于 2016-6-20 08:50 编辑

以下是周末两天的进展,来源于兔区。

6月18日
1,洗脚水表示将于6月20日提交诬告罪起诉状,针对到目前为止起诉朴有天的四名女性
2,警方已经提取到A女所交内衣上的男性DNA,将进行对比

6月19日
1,警方说普通的DNA比对需要10天左右,连环性侵案关注度高将加快速度缩短至一周,目前仍未传唤朴有天也没抽取DNA
2,警方再次对专案组增派人手,目前是12人。警方已经多次加派人手,从最初6人→9人→12人
3,韩国媒体就朴有天未来发展采访业内人士,韩国制作人表示“回归电视剧不可能”,中国记者和业内人士表示“对在中国发展没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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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3也是炸,讲真,一旦定罪QJ,这种人求天朝不收。。。

点评

这是给TC招黑吗。。。  发表于 2016-6-20 13:43
天朝表示天朝不收这种人。  发表于 2016-6-20 11:50
第三条好最后一句好雷人。。。该不会是采访的吴某凡的经济人吧。。。况且我觉得这件事比吴某的还要恶劣。  发表于 2016-6-20 11:27
真是恶心透顶,中国难道是垃圾堆???有些人自己的脸想怎么丢就怎么丢,别代表中国人丢中国人的脸!!!  发表于 2016-6-20 11:01
nd,什么样的人出问题都跑到中国来圈钱~~也是醉了,凭什么韩国娱乐圈不要了,就扔给中国呀,中国真是对娱乐圈太包容了吧~  发表于 2016-6-20 10:20
不要惧怕过去,假如人们说过去的事无可挽回,你别信/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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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咪咪兔 发表于 2016-6-20 01:25
我始终不大相信朴有天会强奸,若是想强奸,他该强奸他喜欢但对方不愿和他性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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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喜欢的就该被他强奸?什么逻辑  你的意思所有的强奸犯人都是先暗恋后强奸?

点评

微博上這種三觀泛濫,想起那句阿嬷是自願的....  发表于 2016-6-20 12:05
通过这人的观点,原来这个才叫QJ。。。我是明白了。  发表于 2016-6-20 09:04
“况且他出名后从美国接回妈妈,弟弟(百度百科)说明他也不是一个小气到没人性的人”——对亲属好不代表不会犯罪。“这四位告他性侵的小姐,太没有职业道德”——小姐也有行规,被强奸,被强暴就得忍者?!  发表于 2016-6-20 09:03
"若是想强奸,他该强奸他喜欢但对方不愿和他性交的人" 我看到她這句~嚴重降低大家的道德與智商~  发表于 2016-6-20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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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kong1011 发表于 2016-6-20 01:52
看到這個板的討論,就感覺到現今社會的冷酷無情。言語暴力,不整死人誓不擺休。
朴有天若只涉及性交易,這 ...

厠所又可能是純粹極私人的個人喜好,與他人無關,又為何要遭受別人的侮辱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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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独回复你的这句  因为我说了你是在放屁被抨击为我和脑残粉一样无德无节操 那么我再重复一遍 你就是在放屁!简直是污浊了这里的空气!
你说厕所炮是純粹極私人的個人喜好,與他人無關,又為何要遭受別人的侮辱攻擊-请你看清楚我们抨击的重点好吗  他的这些喜好对我来说是恶习  大家抨击的是他把这些恶习强加给别人的行为 难道他是泰迪?还说与他人无关 那你可以把天地空气当作厕所来日啊 那样才真的是人畜无害呢谁又会去取笑他?
个人的好恶是个人的自由,但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所以你的言论如同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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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粉絲的言論比事件本身更讓人震驚
粉絲可以選擇無條件支持
但無三觀的表現只會讓人更反感
更讓人覺得有怎樣的偶像就有怎樣的粉絲
粉絲行為偶像買單
不論之後發展如何,這人我是不會看的

点评

個人的自由意識無可侵犯!! 不論何時, 何地, 何人! 圓仔!好可愛~~~~~喔! Lovely^^  发表于 2016-6-20 12:11
同感,现在更让人觉得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粉丝。。。  发表于 2016-6-20 10:16
同感。本来也许就是招妓行为,但粉丝非得洗白,觉得莫名其妙  发表于 2016-6-2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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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edbanana 于 2016-6-20 09:18 编辑
咪咪兔 发表于 2016-6-20 01:25
我始终不大相信朴有天会强奸,若是想强奸,他该强奸他喜欢但对方不愿和他性交的人,无计可施才会强吧!他性 ...

"这里稍稍抨击这四位告他性侵的小姐,太没有职业道德,本身收费性交就是职业,跟你的顾客性交后反告被性侵,这样行为有损这个行业的信誉,不是阴谋就是见钱眼开!(第一位的和解金肯定巨额)"
------------

多少人还没搞明白现实情况就开始洗白了。。。
先不谈你的逻辑和三观,先谈事实真相:
目前只有A小姐是性交易工作者,也就是你说的小姐。
后面报案性侵的三位都是良家妇女,也就是普通女人。


至于其他,你高兴就好。。。反正就算最后统统和解,他也在PC没有翻身的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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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咪咪兔 发表于 2016-6-20 01:25
我始终不大相信朴有天会强奸,若是想强奸,他该强奸他喜欢但对方不愿和他性交的人,无计可施才会强吧!他性 ...

2005年香港性工作者李婉仪跳楼自杀,原因是她多次被警察凌辱,夺走嫖资、免费索用性服务,又被控恐吓勒索、袭警及偷窃等罪名,李不堪受辱、为证清白不惜一死。
强奸性工作者和强奸普通女人,是一个概念,都是违背他人意愿用暴力手段与之发生性行为,除非你认为人分三五九等。而事实上,在法律中,对强奸的定罪并无根据受害人的身份进行区分罪行危害性的条款

-------------------------违背他人意愿用暴力手段与之发生性行为、没有按照约定费用及方式发生性行为,都是强奸。
Lee Junho,forever。2pm,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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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说一句,在泡菜DC安静如鸡的时候,一帮国内粉丝乌蒙磅礴走泥丸去人家DC上支持去了

真是“孝悌忠信礼义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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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美鱼儿 发表于 2016-6-20 09:08
厠所又可能是純粹極私人的個人喜好,與他人無關,又為何要遭受別人的侮辱攻擊-、
--------------------- ...

互联网时代,迅速的成就偶像,也迅速的毁灭一个偶像。

点评

自作孽不可活 普通人这样的话也是社会版面的头条 何况明星  发表于 2016-6-20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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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09: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洗脚水说掌握了证明朴有天无嫌疑的证据了,连续剧是快要完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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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银子1234 于 2016-6-20 10:05 编辑
fayhao 发表于 2016-6-20 07:36
这楼里有些人说话实在是偏激,作为旁观者发表观点,有的看客倾向于保守一点委婉一点这只是个人性格,没有和 ...


微博不敢发声,这里再不骂的话真当我们这里都是喜欢这种变态垃圾的。
而且也没人过份骂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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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没想到是这样的人,我也曾经是他的粉丝,现在脱粉了,然而不敢回到大本营全部都是在给他洗白的
也不敢说话,说了就给骂,所以默默的退出了,知人知面不知心,以前的光辉形象全毁了,他以前出演的
韩剧还演过警察,都是正义光明的形象,真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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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咪咪兔 发表于 2016-6-20 01:25
我始终不大相信朴有天会强奸,若是想强奸,他该强奸他喜欢但对方不愿和他性交的人,无计可施才会强吧!他性 ...

精虫上脑,哪里会有理性还考虑到事业前途弟弟妈妈的,更何况若他像新闻报的一样不是初犯,更会存在侥幸心理,因为之前的几位不都是没有报警吗?

另外小姐怎么了,即使是性工作者,即使付了钱,哪怕进行到一半,小姐中途不愿意了,也是强奸,也是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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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咪咪兔 发表于 2016-6-20 01:25
我始终不大相信朴有天会强奸,若是想强奸,他该强奸他喜欢但对方不愿和他性交的人,无计可施才会强吧!他性 ...

你太为你呕吧着想了,还分析的头头是道,我也是三观碎了。

常人的分析是怎样?朴第一次可能一时性起,厕所作案之后发现并没有出事,女生是碍于他的大明星身份还是黑道势力还是其他,
没有报案,我们不得而知。但朴觉得这种方式可行,遂即作案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变成了惯犯。
报案出现的四位女子具有的相同点也印证了这点,都是类似的情色场所喝酒遇上的,除了第一个报案的A以外,
其他三位事发之后都没给朴造成任何影响,这也是导致了厕所淫魔持续作案的原因。

可以推测的是,朴对这类场所遇到的女生们相当轻视,屡次实施QJ,或者说去这些所谓高级会所的不少男人都是这样,
前面的新闻不是有报道,A报案之后,JC接到不少相同的类似案件举报(除了BCD之外),都是在这类场所被QJ的,
被举报对象有医生等不同职业,这也是JC成立专案组的原因之一,针对这一类场所的QJ现象进行调查。

再者,韩国DC的粉丝,弃一保二的做法真是太明智了。朴这样,大众的想法就是他身边的朋友肯定也差不多,物以类聚,人与群分。
再就是,牵扯出经纪公司的黑道背景,之前就一直有传闻,这次是坐实了。黑道干嘛的?性交易,毒品……
不然朴怎么敢屡次实施QJ,一部分仗着自己大明星身份,一部分仗着经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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