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virginia1981
|
【2016.06.13】朴有天性侵案--A女涉嫌敲诈 朴有天11月24日以证人身份出庭 |
发表于 2016-7-7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16-7-7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16-7-7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16-7-7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发表于 2016-7-7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16-7-7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赞同,如果告性侵的理由没有一一推翻,说明,直接宣告无罪,我也只能对韩国司法呵呵了
| ||
发表于 2016-7-7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这个很好理解,假使你告人偷你东西,只要他证明没偷,就是你诬告。。。。B是我最相信的一个,但也无法解释她为什么要自愿跟着男人进厕所?厕所是在公共场合可以脱衣的隐秘处,B女说进厕所是为了谈心,这个说...
还真按照朴方这边主张的诬告的话,那只能说朴这边的律师真是厉害。。。
+1,我不懂是傻不傻的报道还是粉丝的翻译问题(现在都被吓坏了...),B这个就算没有实锤,当时的报警记录(这个重要)、与友人SNS(这个就算力度不够)还有心理咨询记录,顶多也只能算证据不足,怎么能倒过来诬告呢?
A拿钱撤诉的,她才不傻呢。。。真性侵直接告到警局好了,过了好几天才到经济公司交涉,是告性侵还是要钱,太明显不过了
| ||
| ||
|
||
发表于 2016-7-8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16-7-8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16-7-8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16-7-8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16-7-8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16-7-8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16-7-8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 |
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韩剧社区 ( 蜀ICP备14001718号 )
GMT+8, 2024-12-23 19:02 , Processed in 0.074077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