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山里红 于 2015-7-30 12:03 编辑
路人的福音,媒体的香饽饽,毒蛇准备放大料了……请速速围观
http://weibo.com/p/1001603870266714411008
金贤重前女友,今天将表明立场...“发布证据材料”
文章标题为原新闻标题,为保证含义不变,未做修改,如有不妥,望谅解
Source 【OSEN】 2015-07-30 09:28
翻译:@K-Day韩流资讯站
歌手兼演员金贤重的前女友崔小姐,将于今天(30号)发表自己的立场。
崔小姐的法律代理人表示:崔小姐将在今天之内公开亲自编写的报道材料和证据材料等。
金贤重从2012年开始,大约2年间与崔小姐交往。崔小姐主张自己在怀孕期间受到暴行并导致流产。
在1月份,首尔东部地方监察厅以伤害暴行致伤为由向金贤重下达了500万的罚金。事件好似以罚金的形式结束了,但是崔小姐以自己的精神受到伤害为由,4月份再次向金贤重发起诉讼,要求赔偿16亿韩元的精神损失费。
韩网新闻评论见下:
此部分为韩国网友在该新闻下的评论,与K-Day观点无关
也不代表国内网友的观点
1.[+120 -1]16亿诉讼案件的话,法院也应该让女方拿出证据啊,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交出来,说什么发表言论啊??拜托法院让她上交证据好么!辩论准备期限一直到第三轮,不交给法院的材料要通过发表言论,真不知道到底在干嘛呢。
2.[+105 -2]证据的话交给法院就好了,为什么要用舆论?
3.[+96 -1]发布法院不认证的文字就说是证据,这可不对啊。
4.[+93 -2]为什么要把证据通过舆论发表出来了?要交给法院啊...一个证据都不上交给法院,每次都发表舆论么?
5.[+80 -1]请把证据交到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没上交的东西,不要以网民为对象进行炒作。真期待会上交什么~
6.[+56 -1]16亿的诉讼,崔小姐碰上了呢。如果有证据的话请交给法院~~不要以为自己是多么伟大的人。通过舆论发表立场?但是为什么记者们还是通过写新闻来报道这个人的主张呢?
7.[+52 -0]嫌疑人崔小姐要是有证据的话就上交到法院啊...这叫什么事儿啊!!趁这次把脸也公开吧,一直不露脸才这样不是的么?公开吧!!
8.[+52 -1]证据应该交给法院啊,怎么会用舆论来发表...原来不是正常人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