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8-4-19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雪雪爱你 于 2018-4-19 21:25 编辑
文中有提到一篇文章《害怕「被屈」?相信女人竟然如此难?》。另外作者自己的公众号提到:本文刪減版首發于澎湃思想市場。我看了一下,就是开头删减了两段关于韩剧Live的剧情,我都搬过来吧,想看全文的可以点击链接
《性騷擾立法的意義:來自韓國#MeToo運動的啓示》http://mp.weixin.qq.com/s/zJC3rDQc74hivNjP1TeT_Q
熱播韓劇《Live》講述的是首爾一個地方派出所的日常故事,在第九集裡面講到這麼一個案件。警察接到女事主報警之後,非常迅速來到現場,當場制止了準備要實施的強姦。這一集讓人印象深刻。畫面里嫌疑人腳上套著追蹤環,女警安慰流血哭泣的女事主,「什麼都沒有發生,你知道嗎?我們來得特別快。……根據被害人保護法,我們不能向任何人提及此案,不光是家人,我們不能向任何人(未婚夫)洩露此事。只要你願意,這件事就相當於沒有發生過。」派出所警察守候在現場直至救護車和主要負責的女青組到達。而很多案件中,專門幫助性暴力、家庭暴力、被迫賣淫受害者女性和兒童的向日葵中心也會出現在劇中。
所有這些畫面和劇情,展示了韓國法律如何對付性犯罪和保障女性。儘管只是電視劇劇情,我們仍然可以想象到,較為完善的針對性犯罪和性侵犯的法律,或許是#MeToo運動得以在韓國蓬勃發展的重要原因,這些也可能是我們如果讓中國的#MeToo能夠成功展開值得學習的榜樣。
(以下一样)
害怕「被屈」?相信女人竟然如此难?
2017-12-12 Sun WhatSunWrites
本文以标题“#MeToo與性侵犯指控:害怕「被屈」?相信女人竟然如此難?”首发于立场新闻哲学版
#metoo与性侵犯指控
想象一下,被性侵犯时的痛苦和无助感,会是多么难以承受;再想象一下,当终于鼓起勇气站起来指控这些侵犯时,却被蔑视、恶意质疑,甚至公开羞辱,又会是多么痛苦。再再想象一下,不幸地,这两种痛苦同时发生。然而,如此不幸的经历并不只是存在于我们的想象。
#metoo运动在互联网上持续展开,并且产生实际上效果。许多有权有势的男性以往及当下的性侵事件被曝光,从荷里活的Harvey Weinstein、Kevin Spacey等到美国政界的Roy Moore和Al Franken。越来越多的女性在运动的鼓励下勇敢站出来,说出以往不敢说出的被性侵经历。#metoo运动在互联网上持续发酵,实际上改变了长久以来公共舆论对性侵的看法。以往,当作为个体的女性站出来指控性侵者时,她们常常害怕公共舆论对她们的羞辱。而现在,在#metoo的支持下,女性不再觉得自己只是孤军作战,「me, too」,给予女性更大的支持和安全感。
然而当性侵幸存者获得强大支持的同时,强奸文化也不断反扑。不管是所谓「才子」假装幽默的戏谑,抑或网络上露骨的对幸存者的羞辱,都是长久以来作为个体的女性无法有效地指控性侵者的新版伎俩而已。各种对性侵幸存者的二次羞辱实质是转移视线,让女性的指控变得无关紧要。这些伎俩在理性的读者眼中应该不值一驳。
不过,其中一种常见的响应看似颇有逻辑力量,似乎需要认真对待。当很多女性开始公开说出被侵犯的经历,指控性侵者时,似乎理性中立的一个响应是,如果女性都可以如此毫无顾忌地指控他人(大部分男性)性侵,出现恶意中伤和诬告怎么办?当男性可能随时被诬告性侵时(当然并不是只要男性才会性侵,但此回应通常忽略这个事实),男性的生活将受到重要影响,最起码,他的名声将会被毁。害怕「被屈」,害怕被错误指控或者诬告,是这个回应背后的强大说服力。
害怕「被屈」?
害怕「被屈」的心态在#metoo运动高调进行的背景下会蔓延得更快。女性之间的相互支持,减少了女性指控性侵者的畏惧,这会在某些人心里产生不安感。这种不安感或许来自于因为运动所带来的公共舆论对性侵的认知的改变,以往被认可或者被掩盖的性交往行为慢慢被否定。这些不安的男性(未必全是男性)于是反问,如果女性可以毫无畏惧指控,我被错误指控怎么办?
从这样的问题出发,害怕被诬告的论证呈现出看似有力的前提。这个响应会不断质疑女性的指控的有效性试图证明女性可能正在诬告:「为什么她不早点说出来?」「为什么她说出来却又不报警?」响应者也会尝试给出女性诬告的实际案例来反驳。她们的论证是这样的:
1) 不管真假,全面相信女性的性侵指控会导致被指控者身败名裂。
2) 女性的性侵指控可能只是诬告。
3) 所以,全面相信女性的性侵指控可能会导致无辜被指控者受害。
4) 所以,不应该全面相信女性的性侵指控。
需要承认的是,这个论证是有效的。在逻辑上,结论的确是可信的。然而,这个结论在现实中是缺乏意义的,甚至是恶意的。
错误指控数据分析
让我们先来看看前提2「女性的性侵指控可能只是诬告」。逻辑上,这个前提是没问题的,某些来自女性的性侵指控逻辑上可能是错误指控。不过我们仍然需要追问,这样的逻辑可能性有什么意义。在追问之前,我们更需要看看,回应者是如何夸大这种可能性。
陶杰对性侵指控的所谓幽默戏谑最近掀起热议,事实上是一种用来夸大女性错误指控率的手法。当戏谑性侵指控是容易发生并且可以毫无根据地发生时,陶杰希望让读者相信两个事情,女性的性侵指控很多只是诬告;相信这些指控等于罔顾事实。第二点我们会在后面讨论,现在先看看第一点。
这种所谓幽默的戏谑,为了是让大众留下一种印象,似乎诬告或者错误指控很常见并且很多无辜的(男)人因此受害。然而,并没有证据能够支持这种害怕被诬告的慌张。根据英国内政部的统计,英国警方接到的报告中只有 4% 的性侵犯指控为错误指控。根据Liz Kelly 2009年和 2010年[1]的研究报告,在欧盟国家中,错误指控率只有2% 到 6% 之间。另外,数据较高的新西兰的错误指控率也只有 8% 。性侵指控并没有像响应者希望广传那样常见。
除了官方数据并没有传言般高意外,如果仔细拷问这些数据,这些数据还有虚高之嫌。根据 Kelly 的分析,这些来自官方的资料可能会将经过调查后的「非罪 (no crime) 」的未立案统计到错误指控 (false allegations) 范畴之下。所谓「非罪」案件,指的是指控所发生的行为可能确有发生,但由于多种取证困难,比如时间久远,证词不完整、心理疾病,甚至简单错误等等,无法获取足够证据确认指控。未能获得充足证据与案件有无发生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另外,数据虚高还可能因为有部分指控是被恐吓要性侵时提出的(比如被网上人肉出地址还扬言要强奸,并在家附近看到扬言者时的报案),另外部分指控是由第三方提出的(比如出于亲友的担心甚至出于受害人失去被性侵的记忆)。再者,还可能有部分原因来自于降低犯罪率的压力。综观而言,实际上的错误指控率甚至可能低于官方公布的数据。
换言之,女性(不只女性)的性侵指控的错误指控率事实上并不高,所谓女性诬告男性并不如回应者想象中那么常见。
另一方面,出现错误指控时,错误指控对无辜的人造成重要伤害的说法,也是值得商榷的。尽管逻辑上,根据前提1,错误指控可能会对被指控者身败名裂,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根据 Kelly 在2010年研究,除了错误指控率较低以外,这些错误指控都具有两个重要特征。首先,绝大部分的错误指控并没有指名道姓确认出性侵者。这些错误指控基本都是比较模糊的指控,对象都是某个陌生人。第二,绝大部分错误指控都在调查的最早阶段就被确认为错误指控。从这两个特征可以看到,即使前提2成立,错误指控的确发生,流传的所谓错误指控会令无辜男性身败名裂的慌张是没有根据的,不过是一种转移视线的小伎俩。
除此之外,研究还指出,性侵的错误指控率实际上并没有比其他犯罪更普遍,比如为了骗取保险而进行的盗窃。然而,响应者通常并不会为这些犯罪范畴下的错误指控感到慌张或害怕。要么响应者如陶杰不过是虚伪,要么响应者只是继承了传统以来对女性证词的贬低。其他犯罪下的受害者的证词并没有像性侵受害者特别是女性受害者的证词受到那么多的质疑,反映了更大的问题:女性的证词没有被赋予应得的可信性。
错误指控不等于诬告
根据欧盟基本权利局 (EuropeanUnion Agency for Fundamental Rights, FRA) 2014 年的调查报告,欧盟国家中女性在调查前 12 个月内经历过性骚扰的比率占21% 。而且,这个数据可能还只是低估的数据,因为许多女性因受例如传统的影响未必将那些行为成为性骚扰。性骚扰如此普遍的当下,女性的性侵指控还受到普遍质疑,事实上是我们更应该正面面对的问题。为了鼓励女性敢于指控性侵者,给予女性证言可信性,相信女人,显得很必要。
对女性证词进行恶意的质疑,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对错误指控的不恰当理解。拥有超过30年调查工作场所性骚扰和歧视经验的CatherineBurr[2]指出,对性侵错误指控的理解可能是有问题的。响应者常常将指控理解为「真」与「假」之分,但这不仅简单化了问题,还对调查毫无帮助。按照Burr的理解,「性骚扰指控要么有价值(merits),要么没有。」所谓有价值,就是说通过调查,这个指控能够被证据充分建立。但是,如果将指控仅仅理解为真或假,会导致错误地将错误指控等同于撒谎或者诬告。事实上,很多性侵的错误指控并不是假,而是未能找到证据,如上文所说。这不能将错误指控等同于伪造指控/诬告。害怕「被屈」的说法正是要将极少发生的错误指控等同于诬告和伪造指控,攻击女性的性侵指控的可信性。
另外,这种说法还可能来自于对女性「错误指控」的刻板印象:女人喊强奸同时是因为她想报复前度。这种刻板印象不仅在我们的文化中经常出现,甚至在实际的犯罪调查中成为主导思想。比如新西兰1998年的Malcom Rewa案,Rewa十五年内先后性侵了27名女性(实际上可能更多)。Jan Jordan在她书《连环幸存者(Serial Survivors) 》[3]里面采访了后续的幸存者。她发现,最早Rewa曾被其帮会较边缘的一位女性指控过强奸,但是警方却受到这种女性为了报复前度的刻板印象指导,没有相信这位女性的证言,间接纵容Rewa十多年对女性进行性侵。同样,发生在伦敦的John Worboys和Kirk Reid两名连续强奸犯人也在早期放过,因为警方错误地不相信受害者证言以及粗暴对待女性受害者[4]。
相信女人不等于不相信事实
如果上述的分析是正确的,我们就很有理由相信,尽管害怕诬告的论证逻辑上没有问题,但是在实际问题上并没有意义,甚至还会出现歪曲现实的后果。而所谓害怕「被屈」的慌张,不过是当女性得到支持,性侵开始得到正视时,强奸文化在反扑。强奸文化的反扑能够造成风潮,在于太久太久对女性的不尊重和蔑视,视女性作为一个性别为低等。为什么当女性开始敢于公开说出对性侵者的指责时,相信女性竟然这么难?
女性主义运动告诉我们,传统以来大众观念和法律对女性证词一直被质疑和被认为不足信,因而对各种性侵的罪名没有得到认真对待。于是,我们需要相信女性的证词。相信女人当然并不等于无条件地相信所有女人。相信女人意味着不要将作为性别的女性想象成只懂说谎和诬告的人。相信女人意味着,在性侵事实上非常普遍的社会中,让女性能够指控性侵者而不需受到二次伤害。
回应者如陶杰的戏谑是要将相信女性证词等同于罔顾事实。而事实是,相信女人并不与相信事实有任何冲突。在#metoo运动席卷的美国,共和党议员Roy Moore受到四位不同女性的性侵指控,第五位女性向华盛顿邮报指控Roy Moore时,华盛顿邮报通过调查指出这个指控是可疑不足信的,所以没有刊登。相信女人并不会与基于事实的调查发生冲突。
相信女人意味着在性侵案件中对女性的证词保持善意而已,在确定事实上,我们自然有更多严格的标准。
相信女人不难,保持善意并不难,不需要有所谓才子般的机智也能做到。
[1]Lovett, Jo, and Liz Kelly."Different systems, similar outcomes? Tracking attrition in reported rapecases across Europe." London: Childand Women Abuse Studies Unit, London Metropolitan University. Retrieved onFebruary 11 (2009): 2010. 以及Kelly, Liz. "The(in) credible words of women: False allegations in European raperesearch." Violence Against Women 16.12(2010): 1345-1355.
[2] Burr, Catherine, “False Allegations ofSexual Harassment: Misunderstandings and Realities” on Academic Matters,Oct-Nov 2011 Issue.
[3] Jordan, Jan. Serial Survivors: Women's Narratives of Surviving Rape. FederationPress, 2008.
[4]转引自Kelly,2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