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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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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明星的恋人─明星篇
玛丽的爱
如果说明星的恋人是一出阐述玛丽情深爱重之主要意义,那一共二十集,第一集一个爱,到二十集二十个爱,集集累积的爱,就算再伟大的情深爱重,二十集的时间空间很多,不难表现。
可是对玛丽第一集的表现,真的让戏里戏外的人全翻了过去。
这个女明星…,只能这么想了,初见恋人时─戏外装做不怎样、心头小鹿已乱转,上戏之后陷入迷乱,突然演技洪水泛滥,造成不可收拾的灾难…
本来应该只是一点点欣赏、被吸引之情,被她演成死心踏地,爱到心里抓狂、而不小心露出马脚的表现方式,让不知情的幕后老板、编剧群傻傻地啧啧称奇,不知已种下日后十九集戏里戏外泪水不断的灾难。
既然说出来,就要负责任。
爱情戏最棒的地方,就是让戏里戏外的人都感受到正在谈恋爱的喜悦。
一场爱情角力战,玛丽想得到哲秀,她是主攻角色,故事由她来说。
第一集等于她爱的宣告,告诉观众:我要跟这个人谈恋爱了!
恋爱就恋爱,西代表跟红唇院长也可以恋爱,为什么妳的恋爱特别稀奇?问她的话,她会说:因为我正在恋爱啊…
就是这个感觉!
这个年近三十、等于演少女戏年龄的底线,却爆发少女恋爱的惊奇?!即,可爱到跳电,青春到…惊悚(?!)的地步,马上把电视外打瞌睡的观众,抓进她爱的世界里…
为什么这么美丽?
因为正在谈恋爱,容光焕发。
介绍玛丽的明星事业时,她是抬起下巴的,挂上习惯性笑容;非职业性,但眼睛半垂。表示她还不晓得要出大事了,生活无力感使然。
等到两人第一次相见…,由于那场戏,乃从哲秀这浪漫主义崇拜者的眼光看出去,才会那么唯美。而玛丽呢?可能只是不小心瞄了一眼。
接着,哲秀躲在厕所烦恼,玛丽独自楼上饮酒作乐…
中间发生了什么事?
既然是我说的,就要负责,没演的地方我来写!
那不小心瞄到的一眼,结果就是玛丽被心中小鹿踢趴了倒地!
她拼命爬起来,冲到楼下,抢过西代表手上的酒,狂奔到楼上…中途鞋子掉一只,火速捡起来,再狂奔到厕所外,还剩三秒钟,光速整理衣服和乱发,迅速打开瓶盖狂喝两口,调整脚步,装作跳舞,余光用力注意厕所动静,等哲秀出来…
这个过程可谓非常非常的惊险,腿短的人恐怕办不到,也是女明星充分运用到她的长腿及事业光环才能办到的事…,虽然演得太狂乱被剪掉,但她因太过容光焕发的可爱,还是不小心让我看到了马脚。
总之,这位徐娘半老的大姐,把明星演得太青春、太可爱,让电视机外更徐娘半老的人,各个回到青春恋爱期,享受正在谈恋爱的甜蜜。(她那种跑法,真的只有十七岁的才跑得动…)同时也为正在恋爱、或还没恋爱的人加油打气。
然后把酒交给哲秀,其实瓶底贴上电话号码及详尽的户籍数据,哲秀不想要,她硬塞给他,这又是马脚了,以后会想起他说不喝别人的酒,表示她清醒,清醒的明星敢将喝过的酒交给别人?不怕第二天网络谣言满天飞?应该说更怕被西代表抓去关,比较贴切。
然后,哲秀不见了…
他没打电话给她,喝完酒就丢了,没发现瓶底的秘密…
可怜的玛丽却不知道,等电话期间,只好想着初恋打发时间。
后来…
这里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为了解释─明明是大明星,有钱有势漂亮到跳电,为了一个惊鸿一瞥,值得犯下公然与矜持美德作对之厚脸皮大罪?必须又要写一写了,表示厚脸皮的心理过程也是非常不得已的决定,她曾是如何为此而痛苦不堪…
她真的认识哲秀后,才知道代笔事件吗?这是一个谜…
不能说没演出来就不算,如果她早就知道了呢?
为了验证我之前的假设,也就是─说了一个小谎,就要用很多大谎来掩盖,我说她其实早知道了。
亦为了验证哲秀对玛丽、或玛丽自身道德观美好,我觉得她对代笔之事,仅用三言两语表述的力气不够,所以加强她心理过程的描述。
也就是─一直没等到哲秀电话的她,极度失神的她,竟然跑到日本去睡?!睡梦中感觉有人靠过来,睁开一条光线,看到哲秀,闭上眼,挂上两条泪线…
这个心理过程也是非常惊人的,看到哲秀…失神被小鹿踢到宇宙外,真的不知如何是好,先闭上眼睛再说,脸上挂上极其幸福又飞上云霄的泪珠。
然后又是没演的地方了,哲秀离开后,她火速跳起来,狂速调查他是谁?代笔作家?怎么会…(这里很痛苦了三秒),不管了,必须先让他留下最美丽的画面…,开始苦思,想到最厉害的芭蕾舞,马上翻找行李箱,发现没有带?!(Ps:不可能带好不好,难道她专程跑到日本来跳芭蕾舞?就算是度假,也是想到了,才去买舞衣,不会全套准备好,包括音乐。)于是连夜赶到二十四小时不打烊的百货公司去买,再布置好练舞场,先狂练个五个小时再说,非要让他看到痴呆不可!
这个过程也是十分累人的,而且时间紧迫,非十七岁少女才办得到,于是才有了那场浪漫唯美的芭蕾舞场景,把哲秀看到痴呆…
能做到这种地步的女人,代笔事件又如何?脸皮都不要了,当然选择跟他一起犯罪,而且想到能跟他关在一起,就甜蜜到跳电,才会有后来她说到的共犯,都甜蜜得叫人头皮发麻。
反正就是,第一集都被她演成这样了,叫编剧和导演怎么活下去?那两人还傻傻地,还兴高彩烈,不晓得这集数是二十集,爆发的爱最怕难收拾。
虽然被我写得如此狂乱,其实只是想说,女明星这个大包袱,演出来的感觉正像十七岁少女正在恋爱般那样甜蜜,着实忘了戏里或戏外,世俗间许多的不可能或不得已…
所以我非要说她重度失神不可,因为爱─让她太可爱了!
一个爱情不够,或不够可爱的女人,承受不了外界对她的评价和打击,这个位置站稳后,也就是我,史上最毒妇人心,写到虐的部分时,非要好好骂她一顿不可!
PS:如果要这么写的话,请老七写完后,去帮我买熊掌虎胆蛇鞭猴脑各八百斤
回来,准备要熬二十年夜才能写完…
好不容易不在日本打转了,竟然转到第一集去了,我、我、我…,光
速阵亡。
[ 本帖最后由 ningliyang 于 2009-6-25 16:4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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