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merveille 于 2018-5-26 17:20 编辑
較真篇之二
來源
http://www.chinadaily.com.cn/micro-reading/dzh/2015-01-06/content_12986714.html
[size=4]韩国法官严格准入收入不高
2015-01-06 06:52: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王刚
在韩国,法官是最为人羡慕的职业之一,但想成为一名法官不仅需要过五关斩六将层层选拔,而且要经过十几年的学习和磨练才可以。韩国法官选取和任命完全采取精英教育的模式。
首先,一名年轻人要想成为法官,必须取得学士学位,法律与非法律专业都可以。第二就是考入专门的法学院并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在韩国法学教育改革之前,任何获得学士学位的韩国人均可参加司法考试。这种考试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诸多弊端,随后韩国最高法院牵头进行司法改革,最终于2007年正式实施韩国法学院教育制度。目前,韩国共有25所学校设有法科大学院,每所法科大学院每年最多招收150名新生,全国每年招收编制名额为2000人。考生必须通过入学考试,即法科教育能力测试。极小的招生规模使大部分考生在此阶段便被淘汰出局,保证了法官候选人极高的业务素质。
韩国从2007年开始,只有法科大学院的硕士毕业生才可以参加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分三次:第一次考试以选择题的形式进行,考试的科目包括宪法、民法、刑法、一门自选科目及英语;第二次考试以论述题的形式进行,考试的科目有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法;第三次考试是面试,主要考察五个部分,即“伦理观”、“专门知识及其运用能力”、“表达能力”、“行为举止”以及“创造力和个人毅力”等。
通过司法考试之后,法律职业的候选人还需进入司法研修院进行为期两年的学习,并到法院、检察院、律所或其他单位实习。完成司法研修的候选人,如果成绩十分优秀(一般排名在前200名),则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向韩国最高法院提出申请。韩国最高法院从申请者中择优录取为预备法官,之后全部分配到全国的各个地方法院。预备法官任期两年,其间不能独任审理案件,主要从事与案件审判有关的调查和研究工作。两年期满后,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会议将根据预备法官的任职表现决定是否正式任命其为法官。此时的法官即为普通法官。普通法官如果想要单独审理案件或者担任合议庭的审判长,则还须具备5年以上的实务经验。
此外,韩国法院和其他司法机构之间很少有人员交流,不太可能出现检察官、警官或律师被任命为法官的现象。正是由于严格的司法训练及残酷的淘汰机制,使得韩国法官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确保能够实现司法裁判的公平和高效。
在职收入不高退休“猛捞金”
韩国法官的薪金在韩国属于中等偏上,但绝不是高收入阶层。韩国法官中最高月薪的是大法院院长(相当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月薪酬为9612800韩元(1元人民币约合177.4韩元),而大法官的月薪则为6808900韩元。作为普通法官,其薪酬根据年龄和级别共分为17级,其中最高的17级法官月薪为6798500韩元,16至12级法官的月薪依次为6785500韩元、6400600韩元、6017500韩元、5673900韩元、5383900韩元。级别最低的1级法官月收入为2591000韩元,2至6级法官月收入分别为2919300韩元、3167600韩元、3416500韩元、3674000韩元、3929700韩元。
根据韩国经济人总联合会发布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根据对韩国369个雇佣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和公司的问卷调查结果,2014年韩国大学生进入公司或企业的平均初始月薪为2794000韩元,比级别最低的1级法官还要高。
虽然收入不高,但绝大多数法官仍在坚守这个职业,除了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声誉外,多数人希望守护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的法官伦理也在发挥重要作用。此外,韩国特有的“前官礼遇”制度也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法官收入的不足。大部分法官干到退休或名誉退休,他们很容易到大型律所或一般律所担任律师,并赚取不菲的收入。以2014年被提名为国务总理候选人的大法官安大熙为例,他在提名后被在野党爆料,称其在2013年结束36年法官生涯后,于当年7月开始律师生涯,结果在短短5个月获得16亿韩元律师费,这被质疑利用大法官的地位受理案件,陷入了“前官礼遇”争议。此后随着争议增大,安大熙自己辞去总理候选人职务。这仅仅是冰山一角,有的大法官和高级法官在退休后挣的钱,甚至高达上百亿韩元,远远超过其从事法官生涯一生的工资所得。
法官判案属于“国家行为”
在韩国,主审法官的判断对整个案件的判决有决定性作用。但是韩国社会和国民一般将此视为执行公务,只要法官按照当时的证据判案,没有明显违法乱纪和营私舞弊行为,那么他的判决就被视作国家公务人员正常执行公务。即使日后一旦发现新证据推翻原有判决,法官也不会因此受到责难,而相关赔偿工作由国家负责。
当一个社会热点案件爆发后,社会舆论和整体氛围或多或少会对法官的判决产生影响。法官作出争议性判决后,韩国媒体虽也会加以评判,但往往不会针对法官个人,而是针对判决依据的法律或制度,督促立法部门如何修改相关法律和消除可能的争议,同时推动大法院出台措施查缺补漏。
韩国法院对重大案件会主动配合记者进行采访,同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将各种流言蜚语和“不懂法”的报道提前消除。对于恶意诬蔑的报道,法院部门也将向媒体和个人提起诉讼,要求纠正或删除错误报道。
目前,韩国还没有一部法律对法官进行特殊保护,防止因为判案而遭到报复。韩国现行法律中,《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第5条有关于对证人报复加重处罚的条款,并没有针对法官、检察官、法院工作人员和辩护人的报复犯罪加重处罚规定。此前韩国法院对于扰乱法庭秩序和侮辱法官的人,都是采取拒绝进入法庭、拘留、罚款等方式,对于违法程度严重的行为则采取告诉等刑事处罚方式。此外,对于法院周边因判决结果不满而进行示威的人,如果有对法官进行恶意诽谤,则按照名誉毁损和侮辱罪起诉或者申请禁止示威命令。但是被称作“法官保护法”的《法庭秩序保护法》至今还未在韩国国会通过。
韩国大法院于2007年发布强化对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安全保护的规定,当社会重要案件或个人不满非常强烈的案件威胁到个人安全时,法官可提出申请,要求实施24小时保护措施。此外,所有法院都设置了X光检测仪,所有人员进入时必须接受安检,防止爆炸物和刀具等被带入法院酿成惨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