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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antin

“朴施厚强奸门案” 朴施厚和A某双方和解 朴施厚与原老板主动和解遭拒(P.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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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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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96# xkank 的帖子

亲,你也不用伤心啦,感觉你是用比较冷静客观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

对其中一些疑点有自己的想法

大家可能觉得比较气愤,所以对中立的言论也不愿意听了

请不要介怀啦,没有必要为了这件事情生气

我也觉得,即使有朴粉不能接受事实,或者仍然愿意相信自己的偶像,大家也轻拍,有时候不能接受的时候会自己骗自己的,她们也应该很难过的
月老爷爷,我一辈子不YY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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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整件事情都处在一个很奇怪的状态。
从警方流出的消息、各路媒体的报道中,没有一个说法让人觉得十分可信可以把所有部分通过较为合理的逻辑串联起来。

至于“女方的朋友”,很可能真的是朋友接受了媒体的采访,但是她的话我选择性的相信40%,就是女生醒来时看到了朴/K衣冠不整的在身边。至于具体的细节不去探讨。
另外这个“女方的朋友”很可能不是女方的,只是警方或者其他知情人士借此名出来传递消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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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看了这么久,有人说,朴的名字被爆出来对朴不公平,可是朴有钱,又是所谓的什么富三代,又是塑造了那么多深情款款形象的明星,他才是更大限度上占用了社会资源,当事情刚刚出来的时候,那些朴粉骂女的时候,又有什么公平,你们说没有审判,我们这样定朴的罪不公平,事事无绝对公平,只有相对的公平,而就我自己目前看到的而言,朴两次发申明,都说会好好配合警察进行调查,可是实际情况确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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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弄花香满衣 于 2013-2-25 12:50 发表


这些新鲜出炉的爆料是来给A女帮倒忙的吧。
一是除非在法庭举证,有必要把过程说得如此详细吗?
即使最后正义得到伸张,,对于受害女子情何以堪,
二是如果女方家人知晓她马上回来却不见人影直至一夜未归,
难 ...

如果被控方朴那方放出来的,只为混淆视听,他能把自己说这么恶心吗?那真是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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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知道该说神马了~
A的友人,在这个节骨眼上透露这么多~~~是为神马
站在女性立场,真心希望A能挺住~~ 熬过这段
现在等药检结果吧 虽说这个就算在法庭上也未必能算神马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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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伊heaven 于 2013-2-25 12:45 发表
真的好恐怖啊,希望A女生不要撤诉,如果撤诉了,一定会一辈子背着花蛇,仙人跳的罪名
被一些脑残的粉丝攻击

我觉得A女朋友的爆料也很不明智,是为了制造舆论压力吗
我觉得PC国的网络暴民绝对压得P一辈子翻身不 ...

我也支持A女一定不要撤诉,让犯罪者遭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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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各类消息鱼龙混杂,可信度真是不高呀。PC国的警察真要加把劲了,毕竟真相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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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ty061108 于 2013-2-25 12:53 发表
如果被控方朴那方放出来的,只为混淆视听,他能把自己说这么恶心吗?那真是疯了

套用朴粉阴谋论的视角,朴方如果放这消息,指望一,女方背上沉重心理负担,在这男权社会怕日后被人背后指点,主动撤诉。二指望女主看了再想起案发经过,受不了自杀,一了百了。无论是哪种,男方都不用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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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A女的朋友爆料,可能是有人在編故事
畢竟這事件太讓人有想像空間了,還吸引了眾多鶯鶯燕燕去飯朴。
消息曝光,有可能大明星的性侵行為成了員警們的茶餘飯後,因而被媒體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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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乱了套了。不管怎么的只有失望,人不可貌相啊。恐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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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法拉力 于 2013-2-25 13:06 发表
谁懂泡菜法律解释下,被告总传唤不来,JC还有什么办法没。

昨天警察不是说了如果第三次还不来就采取强制措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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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對不起 我對韓國很多辦案知識是來自《特殊案件专案组TEN》
應該有幾許接近韓國辦案方式

警局會有意或故意放出一些消息 這些所謂的爆料都是警告 都是有目的的警告  
而且是被上級批示准許 它如同是一種心理戰  來旁敲側擊觀察嫌疑人的反應

而且通常從備案到對嫌疑人偵訊會花上有一段時間
這段時間 警察會努力收集所有涉案相關證據 訪談相關證人
一旦證據收集完備 才會開始動作 才會開始偵訊嫌疑人
偵訊時 所有證據會一一展開 招招見骨 讓嫌疑人幾乎完全沒有招架能力 俯首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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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法拉力 于 2013-2-25 13:14 发表

那24号晚上7点算第几次了,朴还有几次借口不来的机会,尼玛,请大爷呐。

那是第2次,他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必须出现。不过我觉得这最后一次警察局肯定和朴的律师协调时间,说不定又能拖上几天




原帖由 shanliaoren 于 2013-2-25 13:15 发表
这个A小姐朋友的新闻不是真的吧,韩网也没有很多条,如属实那不得铺天盖地了。

属不属实不知道,但是看细节到是知道为什么朴是被告强奸而K是被告强制猥亵了。

[ 本帖最后由 紫色蝴蝶 于 2013-2-25 13: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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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紫色蝴蝶 于 2013-2-25 13:25 发表

那是第2次,他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必须出现。不过我觉得这最后一次警察局肯定和朴的律师协调时间,说不定又能拖上几天

sorry, 昨晚已经是最后一次, 不然不会有那么多媒体等着, 因为大家都认为最后一次他肯定会出现. 但是他还是没有出现, 并且对警方提出其他要求.
第一次要求他应讯是18号还是19号, 然后被推迟到24号上午10点, 又再次要求推迟到晚上7点, 但还是没有出现. 他是提出了自己的理由不出现, 但是警方拒绝, 今晚可能是最后一次机会, 再提不出正当理由估计就强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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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xcel 于 2013-2-25 12:50 发表
對不起 我對韓國很多辦案知識是來自《特殊案件专案组TEN》
應該有幾許接近韓國辦案方式

警局會有意或故意放出一些消息 這些所謂的爆料都是警告 都是有目的的警告  
而且是被上級批示准許 它如同是一種心理戰  來 ...


虽然不相信韩国警方在处理这件案子上真如你描述的那么聪明
但是从开始到现在,大量信息都是媒体或网上报道的信息,尽管有些会说成是从警方取得的消息,但是并不是是警方正式公布的内容
现在明确肯定的只是:确实发生关系了,喝酒到上车之前活动有证人和CCTV证明,朴方和K连去警署应讯的勇气都没有

其他每次爆出的信息,有可能是媒体把所得信息添油加醋报道的,例如警方说掌握了案发地点停车场的CCTV,记者也许想当然说成朴家(当初看到这个我就觉得朴这样做很nc,一个明星带一个初相识的女人回自己家ons,如果真的他就IQ太低了。现在爆出的地点个人认为更合理。)
各种信息混杂,似乎相互矛盾,其实内容真真假假,只要大家不要入戏太深,冷静过滤解读,就能明白个大概
有关信息只要不是警方正式公布,他们就可以当作媒体自己挖来的(毕竟了解案情的人还有a的家人和那个协助她的一站式服务团体),警方不用负责,这也是西部警署可以不怕朴方告他们泄露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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