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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antin

“朴施厚强奸门案” 朴施厚和A某双方和解 朴施厚与原老板主动和解遭拒(P.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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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方已经调查70-80%犯罪经过 只等犯罪嫌疑人调查 如果再次延后传唤只能逮捕。
前任犯罪嫌疑人的女律师据说是韩国前5名名牌律师 主动请辞 现任律师是刚从检察厅卸任转行当律师的 韩国的前官礼遇也不能无视的 嫌疑人要求换警署也有原因的。
嫌疑人辩护团队还指控自己被调查的警署为了业绩向媒体曝光对自己不利的消息 警署回应不会转交别的警署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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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43# 李觉儿 的帖子

要我说,多亏了媒体及时爆料跟近这事才会坚持到现在,不然搞不定早被压下和解了。象那些房叔表叔还不是迫于舆论压力搞掉的。更何况女人地位这么低的PC!

[ 本帖最后由 lzcqx8 于 2013-2-25 14: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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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李觉儿 于 2013-2-25 14:25 发表


没有搞错的,药物检测不是立案开始做的。是22日警方说将要安排的。立案做的检测是常规的强奸案要做的身体取证不包括药物。



是警方爆给记者的,因为经法已经拿到了录像之后,专一天媒体才爆出的消费单。
...

嗯, 我是觉得, 可能一开始警方和A小姐都只是认为灌酒QJ, 到后头才觉得是MJ, 所以之前的检查都是以QJ为前提, 后来才是MJ的检查. 至于到底是A小姐自己的失误亦或是警方的失误, 也无从判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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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err 于 2013-2-25 13:55 发表

两家律师行的话。很可能为了脱罪而互咬,一家的话,口供一致,不用担心被分化而导致全盘溃败


这个也不一定
最近看了《皇家律师》,有公诉方、被告1、被告2都是一家律所的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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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事一周这楼里前前后后东南西北中发白各种风都刮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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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心动传说 于 2013-2-25 14:33 发表

嗯, 我是觉得, 可能一开始警方和A小姐都只是认为灌酒QJ, 到后头才觉得是MJ, 所以之前的检查都是以QJ为前提, 后来才是MJ的检查. 至于到底是A小姐自己的失误亦或是警方的失误, 也无从判别了.


的确是这样,新闻的走向也是这样的。
所以质疑的是为什么20日视频发现了有MJ的可能性之后,警方没有能立即安排A小姐去做药检。而是20日透露给了新闻媒体。
在22日的时候才表示“将”安排A小姐去做药检查。
药物检测的结果本身也是需要时间,据韩国相关部门表示要一周时间。。。。所以我觉得警署对A小姐的这个事件没有尽到责任

原帖由 心动传说 于 2013-2-25 14:23 发表

非常之详尽, 但是药物检验这个哦, 头发的代谢是很慢的, 有说半年都可以查出来的

媒体的爆料没有人谴责。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警署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把时间都用去爆料了,耽误了很多时间。现在是警署的问题

[ 本帖最后由 李觉儿 于 2013-2-25 14: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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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48# 李觉儿 的帖子

按现在的新闻顺序,是餐馆老板自爆,说有录像,嫌疑人可以走15级楼梯。欢迎警察索取录像。

然后警察说,餐馆的录像警方已经提取。

然后媒体去采访,吃了一样的东西。菜单何须警察爆?媒体去餐馆采访即可得知。餐馆老板既然可以自爆有录像,连菜单也提供给媒体有何不可?

不信查新闻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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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风,越刮越腥了……
现在所有都是猜测,又没有任何官方消息……
看大家评论搞的好像自己亲身经历了似的……
一个个都义正言辞的!
静心等结果不就好了……
说这么多,浪费口舌,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你看现在李双江的儿子LJ门事件,
都证据确凿了,不是最快还得一个月嘛~~
等吧~~~

[ 本帖最后由 Polaris-27 于 2013-2-25 14: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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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weeterjoy 于 2013-2-25 14:38 发表
按现在的新闻顺序,是餐馆老板自爆,说有录像,嫌疑人可以走15级楼梯。欢迎警察索取录像。
然后警察说,餐馆的录像警方已经提取。
然后媒体去采访,吃了一样的东西。菜单何须警察爆?媒体去餐馆采访即可得知。 ...


这一点有什么可纠结,好反复查证的呢。  就算这个不是警察爆料的,其他警察爆料的还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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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李觉儿 于 2013-2-25 14:37 发表


的确是这样,新闻的走向也是这样的。
所以质疑的是为什么20日视频发现了有MJ的可能性之后,警方没有能立即安排A小姐去做药检。而是20日透露给了新闻媒体。
在22日的时候才表示“将”安排A小姐去做药检查。
药 ...

嗯, 是这样的. 不过迟到总比不做好. 警方说这两天会有答案的, 就等等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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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olaris-27 于 2013-2-25 14:39 发表
什么风,越刮越腥了……
现在所有都是猜测,又没有任何官方消息……
看大家评论搞的好像自己亲身经历了似的……
一个个都义正言辞的!
静心等结果不就好了……
说这么多,浪费口舌,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你看现 ...


李双江的儿子已经被刑拘了,审判也就是后面的事情;朴现在自己还逍遥法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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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警方喊你去报到

朴施厚,警方喊你去报到

2013-2-25 10:46| |来自: 今日早报(杭州)


摘要: 涉嫌强暴案,已经够让人震惊的了。昨天,韩国男星朴施厚以变更辩护律师的理由,再次推迟出席警方的调查。这也让他的诚信危机,再度雪上加霜。


早报讯 涉嫌强暴案,已经够让人震惊的了。昨天,韩国男星朴施厚以变更辩护律师的理由,再次推迟出席警方的调查。这也让他的诚信危机,再度雪上加霜。


朴施厚以《家门的荣光》、《清潭洞爱丽丝》等热播剧风靡东南亚。但本月18日,一名22岁的女子A向韩国警方报案,称遭到了朴施厚的强暴。


据这名女子表示,本月15日,她在朋友金某的介绍下与朴施厚认识并一起喝酒,结果醉酒失去意识,醒来时发现遭到了朴施厚的强暴。不过,朴施厚却在随后的声明中透露,两人发生关系,完全是你情我愿。


据了解,朴施厚和另一名涉案嫌疑人金某本该于韩国当地时间昨晚7点到警察局报到,配合调查。可临近报到的时间,负责该起案件的首尔西部警察署刑警却对媒体公布:“10分钟前,两名被告方面告知我署无法出席今天的调查。”


推迟的理由是朴施厚方面提出变更辩护律师。此前,韩国警方曾要求朴施厚在2月21日到警察局配合调查,但因为媒体曝光案件而被迫推迟。据悉,如果朴施厚第三次仍拒绝警方传唤,警方可能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逮捕。


目前,韩国警方已在事件发生后采集了原告的头发、血液等样本,并委托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进行分析。此外,警方还拿到了拍到案发当日当事人样子的酒吧和公寓停车场的监控录像,正在展开调查。


负责此案的警方负责人表示,根据报案人的口供,朴施厚与金某涉嫌犯有韩国法律规定的“特别水准强奸”。该罪名适用于使用凶器威胁被害人,或是多人一起强奸失去反抗能力的被害人,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不过,有韩国媒体访问了朴施厚一行人当晚喝酒的餐厅老板。对方透露自己查看了监控,发现A小姐从画面上看并不像是醉得不省人事,身体一直保持着平衡。而朴施厚似乎是怕她跌倒,一直在旁边看着。而且,A小姐不需人搀扶就自己走下了有15阶的阶梯。他还表示,如果警方有需要,自己愿意配合调查。


据韩国媒体报道,另一位嫌疑人金某也是演员,但不太出名,曾演过《Dream》、《不要犹豫》、《济众院》等。不过,他平时跟朴施厚的关系比较亲近,A小姐就是他介绍给朴施厚的。
╭*歷史不能遺忘,經驗必須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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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换警局  
不过是诉讼策略
律师也知道不可能换警局

只是拖延进警局回话总要有借口吧?

1.
换律师
但大家会说 这是朴施厚自己的问题
万一一直换律师
岂不是都不用进警局了

2.
西区警察没有管辖权 办事不公正
成了绝佳的借口

万一真的换成 朴施厚就赚到了
换不成 也没损失阿

3.
就算药检的结果出来
警察也不可以向大众 或 朴施厚 公布结果
唯有正式起诉之后 法庭攻防 证据才会摊开

不过讯问时可能会有一种情况
药检结果不公布
但嫌疑人涉有重大嫌疑 遭到收押
这样子等于变相公布药检结果

4.
其次 不太可能演变到逮捕
如果 真的要采取(拖)策略
朴施厚 只要进警局什么都不说
就会被放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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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强奸案,受害人A某“进车后,有朦胧感”!“难道是被使用了药物...”

By KDramaStars记者 | Feb 25, 2013 12:47 PM CST

演员朴施厚被艺人练习生A某以强奸罪起诉,A某的好友B某提出A某有可能被使用药物的疑惑。

25日,A某的好友B某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并陈述了从A某口里听到的事件全经过。B某作为该案的证人,还对A某平时的酒量等有关问题做出了证明。

报道中,B某从A某中得知,案发当日14日A某是通过新人演员K某认识了朴施厚。因此A某与朴施厚只是初面而已,虽然A某与K某见面的地方是咖啡厅,但是K某说想要叫朴施厚,于是三人一同去了大排档喝酒。

B某在接受采访时说到:“在酒桌上,朴施厚与K某没有喝酒,只让我的朋友喝了酒。只是喝了一瓶烧酒,但是我朋友并不是只喝一瓶烧酒,就会失去意识的酒量。从大排档出来的时候,还给父母发短信说马上就会回去,然而当好友坐上车后,好友就失去意识了。她说与平日不太一样,感受到有一种朦胧感。”提出了有可能被使用药物的疑惑。

B某陈述中还有:次日,A某睁开眼睛时,朴施厚甚至还带着安全套的状态。K某进来后,抚摸了一丝不挂的A某的身体,进行了性侵扰。K某虽然通过媒体表示,A某第二天若无其事地给自己发了短信,但B某却说:“我的朋友给K某发的短信是‘我怎么办才好?昨天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反驳了K某的主张。

B某还说到:“当天,朋友哭着给我打了电话,好友已经跟父母说了事实真相,并向警察局起诉了。如果朋友的目的是钱,或者是其他的目的,怎么会第二天马上起诉呢?竟然说不是强制性的,真是无稽之谈。”B某对好友A某被当做靠美色害人的仙人跳,而感到愤愤不平。

15日,演员朴施厚因涉嫌强奸女练习生A某而被起诉,A某主张是朴施厚强制与自己发生关系。对此,朴施厚只承认与A某同桌喝酒,并且是在彼此有好感的前提下,发生关系,并没有任何强制行为。

然而,本应在19日接受调查的朴施厚,因聘请律师等问题,拖延了调查。于是在24日,警方发出第二次传唤,然而朴施厚再次没有现身。警方的第三次传唤日尚未确定,但如果朴施厚再次延误警方的调查,警方将有权申请逮捕令。

另外,现在警方已经获取了大排档CCTV的视频和朴施厚停车场内的CCTV视频。A某的毛发、血液、小便等都送到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进行成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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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演员还是不要在拖延时间以期和解了,任何女人发生A女友那种现场描述都会成为一辈子噩梦的,若是男人就早些投案自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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