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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antin

“朴施厚强奸门案” 朴施厚和A某双方和解 朴施厚与原老板主动和解遭拒(P.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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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奇葩的泡菜国法律啊?!这种刑事案件居然是自诉案件?让受害者情何以堪?一旦顶不住压力,撤诉的可能性很大吧? 嫖先生的律师团队估计就在一个拖字上做手脚,拖到女方忍无可忍,受不了撤诉或自杀,他就拍手称快了
希望女方顶住压力,一定要将害人者绳之于法!否则这种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又出来害小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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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心动传说 于 2013-2-25 13:29 发表

sorry, 昨晚已经是最后一次, 不然不会有那么多媒体等着, 因为大家都认为最后一次他肯定会出现. 但是他还是没有出现, 并且对警方提出其他要求.
第一次要求他应讯是18号还是19号, 然后被推迟到24号上午10点, 又再次 ...

19号推迟到24号10点这是第一次推迟,24号10点推迟到晚上7点是第二次推迟,所以不是还有最后一次吗?昨天警察好像说的是25号和朴的律师联系再推迟的时间吧,没说是叫朴25号必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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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這事件非嚴辦不可吧,不然不是鼓勵性侵嗎?

現在韓網民"請立刻逮捕"的聲浪很高啊!

[ 本帖最后由 flyie 于 2013-2-25 13: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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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紫色蝴蝶 于 2013-2-25 13:35 发表

19号推迟到24号10点这是第一次推迟,24号10点推迟到晚上7点是第二次推迟,所以不是还有最后一次吗?昨天警察好像说的是25号和朴的律师联系再推迟的时间吧,没说是叫朴25号必须到。

这个我没有看到原文, 到底是三次推迟的权利, 还是两次推迟的权利(=三次应讯机会). 但是韩媒体的反应来看, 如果不是他出现的几率很大, 应该不会那么多人吹风等着吧.
anyway, 反正已经这样了, 看警方的下一步行动.
我比较期待那药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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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消息:K也请了Purme律所作为自己的律师

看来K真的是有钱人。Purme不是说是名律所吗?那应该很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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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lyie 于 2013-2-25 13:36 发表
這事件非嚴辦不可吧,不然不是鼓勵性侵嗎?

現在韓網民"請立刻逮捕"的聲浪很高啊!

PC网民要求立即逮捕朴,唇亡齿寒,A某的遭遇可能发生在普通民众身上,从这个角度来说,朴这次脱不了身,舆论会压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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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再度申請延後應訊 網友批:拖延戰術

Yes娛樂新聞中心 採訪編輯:牟仁慧 2013-02-25  11:36

Yes娛樂 2月25日綜合報導 韓國男星朴施厚捲入性侵醜聞案,雖然他堅稱是「兩情相悅」,但各種不利的傳聞已讓他形象重挫。朴施厚重金委託韓國頂尖律師團,希望能還自己一個清白。朴施厚原訂24日要前往警局應訊,卻在應訊時間的前40分鐘,律師團到場申請延後偵訊,讓在場的媒體記者撲了一場空。

朴施厚委託的律師團以「案件轉移未完成」為由,申請延後應訊。對外則發出聲明稿表示:「朴施厚為證明自己的清白和委屈,昨日已經做好了萬全的準備。正準備出發去警局時,我方律師積極挽留下,朴施厚才決定延後應訊。」

朴施厚案件爆發後,便遭到媒體的緊盯和報導,且時不時都有最新調查情報流出。對此,律師團表示「在西部警察局調查期間,總是有情報不斷流出,這不僅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198條的搜查期間需保密的規定,更違反了刑法第126條嫌疑事實批露罪等法條,因此我方才決定申請案件轉移」。

目前案件轉移至江南警察局,由於轉移手續未完成,朴方擔心證據移交不全,因此申請延期,稍後獲準。不少網友質疑這是「拖延戰術」,律師將藉此時間差,爭取對自己有利的證詞。
╭*歷史不能遺忘,經驗必須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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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hanliaoren 于 2013-2-25 13:15 发表
这个A小姐朋友的新闻不是真的吧,韩网也没有很多条,如属实那不得铺天盖地了。


是这位朋友接受了一家媒体的独家采访。现在其他媒体开始纷纷转述了。根据朋友描述,那两人自己不怎么喝,一直劝a喝,a大概一个人喝了一瓶,我记得他们当时一共也只开了两瓶。但是a的酒量还不错,一瓶还不会醉,喝完酒还给父母发了短信,说马上就回家。但是上了车之后就昏迷了,还感觉和以前醉酒的感觉不太一样,所以怀疑被下了药。醒来的情形就不描述了,和前面一样。

补充一个细节,就是地下停车场的。根据录像显示,朴竟然戴了口罩和帽子,他还真是全副武装啊。你说没预谋都很难相信啊。不过大明星大概都这样,回家也怕被人认出。他没去把录像销毁了真是最大的失误。

[ 本帖最后由 紫丁香 于 2013-2-25 13: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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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16# fanssss 的帖子

其實媒體的消息或多或少是警局放出來的 虛虛實實都有目的
我個人覺得警方掌握的證據蠻多的 有甕中捉鱉的從容
而朴營卻方寸大亂 焦頭爛額 窘態畢露
今天女A友爆料也是一個警告 上次看到一報導如果下藥性侵就是刑事案件 沒有和解的餘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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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心动传说 于 2013-2-25 13:48 发表

也不一定是因为有钱的关系, 是同一单case, 请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比较方便吧

两家律师行的话。很可能为了脱罪而互咬,一家的话,口供一致,不用担心被分化而导致全盘溃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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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hanliaoren 于 2013-2-25 13:15 发表
这个A小姐朋友的新闻不是真的吧,韩网也没有很多条,如属实那不得铺天盖地了。


1.
我觉得那个新闻应该不是真的
但朴施厚确实有(不可告人) 之处
以他的立场而言
澄清QJ MJ的同时
也必须自曝某些(不光彩)的细节
所以才会一直拖延

2.
另外 有些人还在讲他是(富三代)
根本就不是 好不好??
如果朴家真的家大业大 实力雄厚
朴施厚  都已经进了演艺圈了
他弟弟更应该继承家业
怎会跑来当 朴施厚 的经纪人??

可见朴家是衡量过状况的
朴施厚 的赚钱能力比家里好
所以要往他这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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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PC朴某的新闻堪比女总统的就职新闻了,连着一周排名娱乐版第一,这案子,关注度太高,朴想过关根本不可能。已女A今天爆料来看,私下和解还很遥远,互相都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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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ty061108 于 2013-2-25 12:20 发表

那就应该是15号报案的,那怎么19号才爆出来,中间几天警察干吗去了?


如果比较早之前出来的那段PC文 是没错的话,那报案是15号晚 ;但爆出来就不是19号,因为我18号下午4点多时已在韩网看到有新闻出来了

不要问15 - 19号中间几天警察干吗去了?  就是到现在了 也不太知警察做了什么 ~

除了觉得PC这种调查流程很可笑外,另外什么药检类的需时 也很慢BEAT ,搞得那么大件事了,就不会例外下 优先处理么?等了一时段又一时段的,最后 嫌疑人个个都传不来 !


原帖由 sweeterjoy 于 2013-2-25 13:59 发表


方便是方便,但如果K没钱也请不起啊。


背后是谁付的钱也不知哩,KIM请的就一定得KIM自己付钱么?

[ 本帖最后由 virginia1981 于 2013-2-25 14: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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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家门时还真心挺喜欢他的。。。
简直是衣冠禽兽啊~
证据确凿了如果不判几年,
大寒民国法律威严何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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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拖一天,民众就看一天戏,只要女A有证据在手,朴只是困兽之斗罢了。
两个结果:
1、朴坐牢,一切OVER。
2、朴花钱摆平,退出娱乐圈。(代价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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