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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antin

“朴施厚强奸门案” 朴施厚和A某双方和解 朴施厚与原老板主动和解遭拒(P.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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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韩微明 于 2013-3-26 13:38 发表

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胡适。
你的结论都是推断。没有证据支持。

有明确证据的话,JC已经抓人了。

目前是结合已知3方的部分比较有保证的话语作出的猜测,而不是毫无根据的胡乱猜测。
LS那位很有耐心的盆友说的很清楚了,要么3P要么就是QJ和猥亵。
想继续编造2人两情相悦+1人和悦旁观的先搞清楚这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件而非脑残的YY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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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1.
看起来警察能够做的侦查都做得差不多了
函送检察院之前
应该不会有任何案件实质的进展
顶多又是字母人的小道

现在被起诉的名目是QJ 和猥亵
当事人只有3个
其他字母人的小道是没用的

2.
警察函送所有的材料到检察院之后
最快也要两到三天才会分案
也就是说将朴案分给某位检察官
但不知道这分案方式是 (指定) (轮流) (抽签)

检察官收到材料以后
可做出 (起诉) 或 (不起诉) 的决定
万一觉得证据需要补全
则可以再次展开调查
但如果这样就好玩了
因为检察官权力比警察大 很多
朴 不交出手机 那是不可能的
一样等到检察官觉得有足够证据可以下结论时
自然会做出 (起诉) 或 (不起诉) 的决定

3.
检察官起诉的标准并非要百分之百的证据
只要有足够合理的怀疑即可
朴 因为DNA的关系应该会被起诉
至于是不是QJ就让法官来判定

金 的猥亵部分是否起诉比较难说
因为没有证据 只有说法
所以可能要看双方的笔录是怎么写的

4.
假设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处分
A女就只能打民事官司
民事不必坐牢只让朴和金吐钱出来
不过 问题是A女有钱可以打民事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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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K都参与MJ了,还敢在短信里给受害人还原真相,真是色胆包天+NC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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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engziy梦 于 2013-3-26 14:50 发表
K都参与MJ了,还敢在短信里给受害人还原真相,真是色胆包天+NC啊......


放迷药的有可能是K,也有可能是P,但是K的可能性更大一些,P要放的话就比较高难度。
K14日当晚11点钟进的酒店,十分钟后A进来,那么K进酒店后要在十分钟的时候下迷药,点酒点下酒菜,然后服务员端酒和下酒菜过来,这个要消耗几分钟,然后K要把其中一瓶红醋烧酒打开,往里掺迷药,这个必须做得快,还要避着服务员和其它客人,然后过几分钟后A来了。
P是当晚12点钟才晃进来的,如果不是K掺的迷药,那就只能是P掺的,那么P肯定是必须趁着A上厕所或者离开座位时快速掺进去,P是掺迷药高手啊看来,对掌握迷药的浓度和A喝酒的量有个精准的把握,12点之前A可能已经喝了几杯没掺迷药的酒,那么12点以后在A离开座位(如果A有离开的话)这个时间段之间的酒也是没掺药的,那么在A回到座位后到A快到2点离开中间的时间就是喝了掺了迷药酒的时间,这段时间喝了几杯,这几杯的浓度正好能达到A能自己下楼自己走出酒店而不是当场晕在酒店里,总归朴是名人,大半夜还戴口罩保护隐私,不怕A在酒店就被背出去招人闲话啊,所以他要控制好这个量,还必须能知道A能喝多少,喝多了喝少了都不行,喝多了晕在酒店里,喝少了没法行罪恶的勾当,只能说如果是P放的迷药,那么P就是迷药高手,而且喜欢挑战高难度,非要在A在场的情况下下迷药。
另外,如果是P放迷药,是坚决相信K永远不会反水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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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落衣红莲 于 2013-3-26 13:19 发表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MyNjQxNjYw.html
前面CCAV一路跟拍下来其实很能说明A到P家时已经处于喝多不清醒的状态了。
酒家营业员都说是摇晃着走下楼梯了,5分钟后到P家电梯的CCAV就已是K背着了,出电梯后是 ...


之前的报导都只是随便看看,看完这个报导可以确认:
1. 人渣K在情人节把A约去喝酒,再让朴中途加入,一轮折腾后,第二天A醒来发现昨晚和自己xxoo的是只是相见欢一个多小时的陌生人P,而不是和自己约会的K。身为女人就会很能明白A的心情和为什么要告他们
2. K真是考虑周到,酒吧选址离P家5分钟路程,可以眼看A女出现快要不胜酒力(还是药力?)的时候,马上离开,迅速转移到安全地点展开行动
3. 后面P律师对A女关于怀孕的短讯的回应很好笑 -- 即使套口供也不应该这样问! (是以前检查官身份不齿警察怂恿A问这么低级的问题,还是对他们让自己在公众面前出丑了一回怀恨在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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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nastasia 于 2013-3-26 15:56 发表


放迷药的有可能是K,也有可能是P,但是K的可能性更大一些,P要放的话就比较高难度。
K14日当晚11点钟进的酒店,十分钟后A进来,那么K进酒店后要在十分钟的时候下迷药,点酒点下酒菜,然后服务员端酒和下酒菜过来 ...

一直都相信k完成了所有准备工作,p只提供了场地和身体

正是因为k是在酒里做手脚的人,所以p方从来不用担心k会转为控方证人。如果k指控p QJ,那么就要追究谁是在酒做手脚的人。假如k对p翻脸,p当然也会对他不客气,结果k就是同谋。所以他们绝对要共同对付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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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eviewer 于 2013-3-26 16:30 发表



如果法律允许不交手机就可以不交。

不交手机就是想隐瞒真象,那就不要上媒体讲什么痛苦之类的话,一切都他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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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eviewer 于 2013-3-26 16:30 发表



如果法律允许不交手机就可以不交。


朴和金 是公众人物在这诉讼案中
他们有两个仗要打 (法律) 和 (社会观感)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
朴和金拿法律来当护身符坚持不交手机
闪避真正该面对的问题
尤其朴还两次公开说 (全力配合)调查
讲的是铿锵有力 但却是说一套做一套
这种行为在道德上是重大瑕疵
所以大众的观感才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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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事件,A某视频飞速传播“名誉损坏严重”

时间:2013年03月26日 16:21来源:韩国通作者:仇丽芬

   韩国通报道:演员朴施厚(35岁)与主张自己受到性侵犯的A某(22岁)玩起了真实游戏,与事件本质毫无关系的伪造视频也迅速在网络中传播。

   最近被称为“朴施厚的A某视频”的影像在Kakao Talk等SNS中迅速传播。该视频中有一位行为淫乱的女性。但是视频中的人物是与A某长得相似的人物,还是丝毫与她没有关系的人物还不得而知。

   但是以SNS和网络为中心,该视频仍在不断地快速传播。本月初,一则被称为“A某的脱衣舞秀”的视频开始广泛传播,并成为了流行。据悉最近流行的被称为可爱song的、有女性们暴露行为在内的视频中的人物,确定与A某没有任何关系。

   尽管是这样,但这件事并没有结束。之后还出现了警服脱衣舞视频等有性感舞蹈的视频,模仿A某的视频还有很多。该视频中毫无例外得出现了“朴施厚的A某视频”这样刺激人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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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sachen4938 于 2013-3-26 17:19 发表


朴和金 是公众人物在这诉讼案中
他们有两个仗要打 (法律) 和 (社会观感)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
朴和金拿法律来当护身符坚持不交手机
闪避真正该面对的问题
尤其朴还两次公开说 (全力配合)调查
讲的是 ...

你觉得这是朴说一套做一套。我却觉得这里头充满了蹊跷。如果朴真的心虚,何必在警局前说那一套话,口罩帽子戴上溜进去就好了。对质后出来何必又要讲话。面对刑事案还有心思作秀么。。朴不知道这种案子安静的进行才对他有利么,用得着告这个告那个搞出这么大的动静来么

[ 本帖最后由 fanfen2046 于 2013-3-26 18: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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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方抗议警署泄案情 向上级机关申诉

2013年03月26日15:49  新浪娱乐


  新浪娱乐讯 韩国艺人朴施厚[微博]的法律代理人25日发表声明,称他们对首尔西部警署多次向媒体透露案情非常不满,将向西部警署的上级机关进行申诉。

  朴施厚的法律代理人表示,自从首尔西部警署接手此案之日起,韩国各大媒体上就多次出现有关朴施厚的不实报道,而报道的媒体均称消息来自西部警署工作人员。不久前还有媒体称,据西部警署工作人员透露,朴施厚的测谎结果全部为谎言,这些报道都对朴施厚的声誉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朴施厚的法律代理人表示,案件调查过程中,警方应对涉案人员的个人隐私进行保密,但西部警署明显没有做到这一点。为避免朴施厚遭到搜查机关的恶意以及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的伤害,他们将向西部警署的上级机关进行申诉,要求对案情遭泄露一事进行彻查,并查明究竟是谁在散布与事实无关的谣言。

  据悉,首尔西部警署对朴施厚涉嫌强奸案的调查已进入尾声,将在本月内终结调查,并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南安宇/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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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强奸案报案人将起诉好友称其诬陷

2013年03月26日16:29  新浪娱乐


  新浪娱乐讯 韩国艺人朴施厚[微博]涉嫌强奸案的报案人A某26日宣布,她将起诉此案的另一名涉案人B某。B某此前曾积极协助A某起诉朴施厚,但在不久前她突然转变立场向朴施厚道歉,称自己遭到A某的欺骗才会帮助她。

  B某是朴施厚强奸案报案人A某的多年好友,曾为A某出谋划策。朴施厚本月4日在以诬告罪起诉报案人A某时,也将B某一起告上了法庭。而B某11日态度突变,称自己遭到了A某的利用,还爆料称A某此前曾多次以相同的手段敲诈男性钱财,甚至还谎称怀孕对前男友实施了敲诈。A某的法律代理人称,A某已经决心起诉B某,但是考虑到A某与朴施厚的诉讼还在进行中,为避免案情进一步复杂,A某将等到与朴施厚的案子告一段落以后再起诉B某。

  对于不久前进行的测谎检测结果,A某的法律代理人表示,他们没有得到任何有关测谎结果的通知,如果真的像媒体爆料那样朴施厚的测谎结果全部都是谎言,无疑会增加A某主张的可信度。南安宇/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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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anfen2046 于 2013-3-26 18:11 发表

你觉得这是朴说一套做一套。我却觉得这里头充满了蹊跷。如果朴真的心虚,何必在警局前说那一套话,口罩帽子戴上溜进去就好了。对质后出来何必又要讲话。面对刑事案还有心思作秀么。。朴不知道这种案子安静的进行才 ...



1.
嫌疑人戴口罩和帽子是因为不想被认出
但 朴 若是戴口罩和帽子进出警局有什么用
全世界都知道他长什么样子阿

没戴口罩和帽子就表示朴(光明正大) (不心虚)
这什么其盖的理论
心虚与否的关键
应该是 “为什么迟迟不进警局做笔录?” “为什么不交出手机”
跟口罩帽子无关

2.
说实话面对刑事案
确实应该安静专心于法律这一块
可是 朴 是公众人物导致在QJ案中
有两个仗要打分别是(法律) (大众观感)

朴两次宣言关于(配合调查)确实是作秀
因为说一套 做一套阿
再者他对法律上没有影响力的小道消息也是频频反驳
所以看起来他还是希望做做样子 维持一下形象
但却又两全相害取其轻 所以偶而必须牺牲形象这一块

3.
说到作秀
我觉得 朴 事业刚刚起飞自我膨胀的很厉害
他出入警局讲话的语气 眼神
全是按照演戏的气场在作戏
(演戏) (实际生活) 有些搞不太清楚
把戏里的高富帅搬到现实生活
难怪朴会出问题

对比一下最近涉入滥用药物而出庭的3个女星
不管罪名成立与否
至少这3人看起完全(下戏)正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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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sachen4938 于 2013-3-26 19:16 发表



1.
嫌疑人戴口罩和帽子是因为不想被认出
但 朴 若是戴口罩和帽子进出警局有什么用
全世界都知道他长什么样子阿

没戴口罩和帽子就表示朴(光明正大) (不心虚)
这什么其盖的理论
心虚与否的关键
应该是  ...


这楼里面,各位觉得A是无厘头,B是谎话精,P是没出戏,所以没有一个人物是可以用逻辑思维来判断的。又没有直接的证据又不能用逻辑。所以我真的无法再同各位理论下去了。我要用正常的思维推理的判断我全说了。。好吧,还是等结果吧

再补充一点,关于A和K的短信。我在天涯的楼里看到某个人的思路:A如果是花蛇,她要敲诈朴,必须留下证据,所以她在和K短信时就已经把自己装成受害者,提到朴和她在床上。打算 是凭这种聊天记录来要挟朴。但是后来B女知道此事,胃口明显比A大,就鼓动A大干一场。结果后面事情发展不受控制了。好了,关于 这个案件,我的判断猜测全部都表达了

[ 本帖最后由 fanfen2046 于 2013-3-26 20: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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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新型的迷药,具体功力还是挺强的,一般传统的迷药服了后30分钟内就全面发挥作用了,加害人不论是想QJ还是抢劫都猴急等不了好几个小时,但A从11点多到凌晨2点,这药是过了2-3个小时才开始全面发挥作用的,K的进药渠道够强悍的,这药还带定时功能的,一旦发作,药效还那么持久^^对了,还吐了吧,剩下那点都够撑十几个小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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