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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antin

“朴施厚强奸门案” 朴施厚和A某双方和解 朴施厚与原老板主动和解遭拒(P.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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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CAT2013 发表于 2013-4-3 13:20
客观地说,本案任何一方现在就弹冠相庆还为时尚早。公正的说,本案一直以来确如P方律师所述,警方的立场 ...

警方有說, P方必要時可申請讓報告公開, 眾粉絲們應該力勸律師趕緊讓報告公諸於世, 才不致讓警方持續作亂,也讓我們這些看客快點看到結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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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麽久,也就偶尔看看P某事件进展如何,从未参与过讨论此事件,因为一直觉得是因为一夜情事件闹大了而已。事情本身没啥兴趣讨论,对一些成年的求QJ的NC粉也不予置评。。只是P某的一些有家有女儿的NC粉才是真的让人不能接受。什么下套什么P某纯洁的,还要趁老公不在,让自己上幼稚园的女儿画什么生日卡寄去韩国,以证P某是纯洁正直无辜的人!我特么的真想问问那些女人有没有脑子,几岁的小女孩懂啥?不是你当妈的给孩子洗脑,孩子还能真的去爱P某?那些女人真的是傻XNC到了无极限。。。合着此事件的当事人A某不是他们的女儿,此事放他们的女儿身上,现在毕竟还没正式的判决是否真的是强奸,但就算是一夜情后,你女儿都能带伤,你这当妈的就不心疼?还会说那跟你女儿上了床的男人是正直纯洁无辜的天使?反而还恶毒咒骂自己的女儿给男人带去麻烦?祈祷那伤害你女儿的男人要过得更好?真是无下限的NC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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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04/02 18:11 KST

朴施厚案以强奸致伤等罪名被移交至检察院

韩联社首尔4月2日电 警方将嫌性侵演艺女学员的演员朴施厚案,以不拘留起诉的形式移交至检方。

首尔西部警察署2日表示,经综合当事人陈述、监控录像画面以及手机聊天记录等一系列证据,指控朴施厚有准强奸及强奸致伤嫌疑,并以不拘留起诉的形式将案件移交检方。

西部警察署刑事课长尹泰奉(音)表示,受害人的陈述前后一致,加上电子监控视频内容等资料,可以判断原告的主张是合理的,但为了保障被告人的防御权,决定在不拘留的状态下将案件移交至检方。

就事先共谋、有幕后黑手等说法,警方表示,未发现能证明这些观点的客观证据。警方认为,朴施厚的律师方面提交的受害女性与其母亲、朋友的手机聊天记录,难以成为重要证据。

2月15日,朴施厚因涉嫌将喝醉的演艺女学员A某带到自己家中并对其实施强奸而接受警方调查。朴施厚的后辈、演员金某同样涉嫌性侵被起诉。朴施厚与金某主张,A某与A某的前辈以及朴施厚的前经纪公司代表黄某为了敲诈钱款共同策划了该事件,并以他们为对象提出起诉。

据悉,警方上月13日传唤朴施厚、金某和A某,在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进行了测谎检验,结果显示,朴施厚与金某的话为谎言,而A某并未说谎。

警方决定另行调查与该案件相关的事件,并将其移交给检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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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sachen4938 于 2013-4-3 14:51 编辑
CAT2013 发表于 2013-4-3 13:20
客观地说,本案任何一方现在就弹冠相庆还为时尚早。公正的说,本案一直以来确如P方律师所述,警方的立场 ...


1.
很不礼貌的说一句
你写了一大堆(废话)

因为现在被控告的罪名是
朴三项 (QJ) (准QJ) (QJ致伤)
金一项 (猥亵)  
检察官只会就这4个罪名的范围考虑
至于 (隔日短信的内容) (A女妈) (B女) 或者 (其他字母人)
甚至 朴方律师狂打西区警局不公正 泄密
他们都不是QJ案的(当事人)或(目击证人)
讲啥都是没用 检察官完全不会理会
这些只有起诉之后法庭攻防才有用

讲的白一点
现在朴的最大关卡是(起诉与否)
检察官只会考虑 3个当事人的笔录与证据
至于其他不列入考虑范围

2.
我觉得检察官(重启调查)的机会等于零
因为重启调查只会有一个理由
就是要找新的事证
杀人案 可重新解剖 重新勘验犯罪现场
但朴案可以出的牌都已经尽出
根本没有新证据可以挖
说白一点
A女的伤口已经愈合 酒也代谢完了 还能查什么???
所以重启调查没有意义

除朴方的律师能够证明
西区警局不公正导致(证据有问题)
把证据整个推翻掉 那么重启调查就有可能

检察官接下来会做
大概就是厘清笔录的内容 就相矛盾的地方再次询问
就是再次三人(对质)
但重启调查不太可能
  
3.
弹冠相庆 我记得是意旨坏人得意的样子
说实话
不管是谁赢了这场官司都是伤痕累累
A女赢了 也是被QJ了 伤害无法挽回
尤其可恶的朴方律师还泄密她的隐私
朴赢了 只是免去坐牢 但人品全毁
任何一方都没有什么好得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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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mimimimi 发表于 2013-4-3 13:55
不管粉们如何洗白,事实还是摆在眼前,可惜了朴施厚,已没前途可言,还有进牢房的可能。
《家门》是部好剧 ...

这个说的客观。这部剧又不是宣传朴的,他只是扮演了其中的一个角色罢了。
播放这部剧跟支持谁、喜欢谁根本靠不上边。相信大家都会理性看待的。
不过说实话,朴在其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摊上了这事,真是误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就算我们这些与其不相干的人也为他觉得不值,更何况他自己,估计他得后悔死了。
所以说,人要有理智,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头脑的清醒,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是该把持住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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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lisachen4938 发表于 2013-4-3 14:48
1.
很不礼貌的说一句
你写了一大堆(废话)

知道是不礼貌的话还要说,不知道谁教的?再者说了,无知不要紧,因为术业有专攻,谁都知识有限,不知道的领域是大多数。可是每天振振有词的在这里秀无知那就可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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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被以“准强奸、强奸致伤”嫌疑移送法院

作者:沪江韩语原创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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경찰이 성폭행 혐의를 받고 있던 배우 박시후에 대해 검찰 송치 의견을 내면서 '준강간-강간치상' 두가지 혐의를 적용한 것에 대한 입장을 밝혔다.
韩国警察对涉嫌性暴力的演员朴施厚以“准强奸”、“强奸致伤”两项嫌疑移交检方。


서울 서부경찰서 윤태봉 형사과장은 2일 오전 10시 공식 브리핑을 통해 박시후의 혐의에 대해 "첫 번째 정황에서의 성관계에 대한 부분은 준강간, 두 번째 정황에서는 강간치상의 혐의를 적용했다"고 밝혔다.
首尔西部警察署尹泰峰刑事科长于2日上午10点发表了正式报告,称朴施厚涉及准强奸罪和强奸致伤罪两项嫌疑。


준강간은 사람의 심신상실 또는 항거불능 상태를 이용 간음 또는 추행하는 범죄로 강간의 예에 의해 처벌된다. 강간죄는 3년 이상의 유기징역의 형을 받게 된다. 또 강간치상은 강간의 죄를 범한 자가 사람을 상해하거나 상해에 이르게 범죄로 무기 또는 5년 이상의 징역의 형량을 받게 된다.
准强奸罪,是利用对方神志不清、精神耗弱的状态,对其进行强奸或性侵时的犯罪,按照强奸罪进行处罚。强奸罪可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奸致伤罪,是因强奸、准强奸等行为导致对方受伤的罪,可判5年以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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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CAT2013 发表于 2013-4-3 15:14
知道是不礼貌的话还要说,不知道谁教的?再者说了,无知不要紧,因为术业有专攻,谁都知识有限,不知道的 ...

每天在这里秀无知,你是在说你自己吗?你对自己的评价很中肯,我举双手双脚赞成,相信看过L君和你发言的人,都会跟我一样的认为你是个胡搅蛮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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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迷瑞的亲 发表于 2013-4-3 14:49
这个说的客观。这部剧又不是宣传朴的,他只是扮演了其中的一个角色罢了。
播放这部剧跟支持谁、喜欢谁根 ...

确实是,在事业前景上升期间发生这事基本就等于没戏了,家门这剧好看,朴演的李江石这个角色刻画的很好,剧是好剧,本来家门在中央台播出对朴是个很好的机会,所以大家应该粉剧而不是粉明星,剧里的角色和现实生活还是有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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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黑天使 于 2013-4-3 16:02 编辑

http://media.daum.net/society/ot ... d=20130402211011418

 P的家属接受电话采访喊冤


http://news.nate.com/view/20130402n17718

 提到案发时间顺序是P准强奸-P强奸-K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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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黑天使 于 2013-4-3 16:12 编辑

http://sports.donga.com/3/all/20130402/54153066/3

  关于送检的新闻,以准强奸,强奸,强奸致伤移送检察院

  强奸嫌疑人朴施厚方面表示强烈抗议,在当天对警方的调查过程和结论提出不满,已经向警察厅监事官室、国民权益委员会提交了陈情书委托进行督察


  这个新闻亮点在于: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客观证据表明此次事件没有幕后黑手以及事前共谋一说。朴施厚和A,B,前经纪公司的反诉事件,检查机关之后会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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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sachen4938 于 2013-4-3 16:19 编辑
CAT2013 发表于 2013-4-3 15:14
知道是不礼貌的话还要说,不知道谁教的?再者说了,无知不要紧,因为术业有专攻,谁都知识有限,不知道的 ...


虽不礼貌
但是 是正确的事情为什么不能说??
我写的每一句
确实是目前朴案的法律的走向
而且昨日警察(无法避免处罚)的意见
其理由就讲得很清楚
一旦排除预谋以后 只考虑QJ案件的本身
其他一概无关

你要不要回头看一下
你的留言对朴案的意见真的是毫无法律素养和基础
这才真正在秀(无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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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天使 发表于 2013-4-3 15:58
http://media.daum.net/society/others/newsview?newsid=20130402211011418

 P的家属接受电话采访喊冤
...

这一家子要上演一出‘家门的冤屈’吗?
P方把A和A家人的资料爆完又爆,各种抹黑,不就是希望A一家抱着家丑不可外扬这种韩国人爱面子的心态,自动退出战局,结果A方都挺住了,P方所有手段都白耍了。
做得这么下作还好意思喊冤,真以为大众的智商跟他们一样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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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了,朴的家属喊什么冤?朴难道有什么铁证翻案吗?
人家受害女被朴强也强了,伤也伤了,事后朴方还要不停地泼脏水,恨不得把受害女起底,为了朴的颜面和脱罪,朴方应该是尽快找出对己有利的证据才是,可他们却是搞了一些个动作,把那个水搅来搅去的,就怕水不浑,可自己这边却在打脸啊,连个测谎都能不过关,而人家受害人测谎却通过了,真不知朴的冤在哪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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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4/2警察对朴案做出(无法避免处罚)的意见
说实在做得很漂亮
应该是之前被朴的律师(弄)过好几次
所以这次西区警局完全是事先准备好
看的出来是推演过好几次才端上台面

首先西区警局查出来是 A女体检报告
这是 hard data 又是直接证据
不像测谎报告只是参考资料
有被质疑的空间

其二 只函送关于QJ案的部分
至于 (诬告) (毁人名誉) 等等 以后再说
这样子处理
搜查时间不会拖长 可以赶快函送检察院
以免夜长梦多 外面又出一些小道消息 警局又得出来澄清
再来不会模糊QJ案的焦点

其三 朴的律师一提出那可笑(核心证据)A女短信时间表
马上就被警局两拨千金打回去

其四 警局也对(无法避免处罚)的意见
提出逻辑上的back up
警局完全是依照法治走
至于朴的律师搞一大堆(字母人)来捣蛋
完全没效果

结论是 西区警局也是知道大家都在看
所以做起事来也是步步为营
不愿意让朴方抓到小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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