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Anastasia 于 2013-3-2 20:55 发表
佐证就是证据的意思吧?两岸三地的国文总是有点区别的,我怕我误解。
如果西署都找全了所有的证据,那我愿意相信之前的消息全都不是从西署方透露出来的,而是媒体太无孔不入了,不然他们的倾向性太严重了。
果 ...
errr..... 我說的佐證是輔助證據的意思, 我對法律不熟, 用這個字是照字面解釋的.
不過以你所說, 受害人緊張只會有一個原因, 就是當初的原意做不到, THAT IS, 怕不能討回公道.
她是甚麼身份沒問題, 只要她是人, 在未得她同意之下, 有人強與她發生性行為, 就是強奸,
就算夫妻之間都要同意, 否則都會受這條例約束.
如果多過一個異性在強與她發生性行為, 就是輪奸. 這點應不難明白吧.
老實說, 當初我聽到朴這件新聞, 非常接受不了, 很不開心, 因我也中了朴的"劇"毒,
經朋友介紹, 看了個網站, 有很多很齊的翻譯, 心安了, 原來他比人設計....
這是我當初幾天的感覺....
當心定下來了, 然後我都問自己, 女的暈了, 要揹才可以入屋, 1.05 am 入屋, 2 am 才醒, 已經與朴發生關係了,
有點不妥吧, 女的暈了就代表所有行動是朴一個做的, 這是"兩情"相悅嗎? 就算是都不用這麼急吧.
而且若真是兩情相悅, 為何不等女孩醒來才做? 除非知道女孩醒來不願做, 朴才這麼急色吧.
當初不確定K有沒有在屋內, 當確定了, 我想知他在屋內想作甚麼? 你不覺得奇怪嗎?
哥兒們總識做人, 總會避開呀~
誰知朴光著身子, K也光著身子去摸剛醒的A...... 一個男人"兩情"相悅,
會願意給另一個男人摸自己的女人嗎?
試想想, 如果有個女孩在這個狀態醒來, 此情此境, 你還有心思罵她嗎?
為她傷心都來不切呢.
希望你細心考慮我的話, 找一個中肯的立場, 每個人都有父母生的, 你將來都會為人父母
有些話, 沒必要就不要再說了
原帖由 sos1028 于 2013-3-2 21:52 发表
看b跟a的短訊內容 要是p沒有做過什麼 而是普通的ons 朋友b為什麼會說"這是件大事 要嘛就一定要拿到錢 要嘛就搞垮他呢?"
這只能証明事情不是a女事先安排的局 是出乎她意料外的事 而不是你情我願的ons
原帖由 sos1028 于 2013-3-2 22:02 发表
還有 到底之前a是跟b說了什麼 才得出讓b回覆"因为是大事件,可以要求10亿的协调款"這話
是"我被p qj了" 還是"我跟p發生關係了"?(如果純粹ons 想也知道要不了10憶吧)這才是真正的重點 為什麼反而沒被報導出來?
Good points. 似乎有人自以為聰明, 誰知卻露出馬腳.
短訊的散佈都未常不好啊~
[ 本帖最后由 potatoo 于 2013-3-2 22:26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