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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sachen4938 于 2013-4-1 19:17 编辑
commonsense 发表于 2013-4-1 18:10
有一个问题,你说在法院判决前都可以庭外和解。
如果在检方提出公诉之后,还能私下和解吗?
1.
要先搞清楚一些定义
(公诉) 被害人不提告 警察也要查下去 例如杀人
(告诉乃论) 不告不理 就算提告也可以中途撤销
(刑事)也就是坐牢
(民事)是赔钱给被害人 但是不用坐牢
根据法律规定朴施厚QJ案
A女可以打 (刑事)和(民事) 两个官司
2.
在韩国QJ是(刑事) + (告诉乃论)
刑事官司: 不告不理 就算提告也可以中途撤销
民事官司: 目前A女没有提告朴民事责任 但以后如果A女愿意 她随时可以追加民事 若是成立 法官会判定朴得赔多少钱
现在A女和朴是打刑事官司
并没有进展到民事官司的部分
2.1
假设(现在和解)朴会给A女一大笔钱
然后律师会让A女签一张和解书
对QJ案放弃主张(刑事)(民事)的权力
等于 (A女撤告 朴不必坐牢) (以后A女也不可以提民事告诉跟朴要钱)
整件事情就落幕
2.2
和解不成 且最后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朴无罪
换言之 朴就是(刑事官司胜利 不必坐牢)
这种情况之下
A女就只剩下打(民事官司)一途
如果胜了 就能跟朴拿一笔钱
败了 就啥都没有
3.
重伤害 例如砍断被害人的一条腿
被害人可对加害人提告 (刑事) (民事)责任
重伤害是(刑事)+(公诉罪)被害人不可撤告
但如果达成(民事和解)也就是加害人给被害人一笔钱
刑事方面 法官通常会判轻一点
本来加害人需要坐牢6年
因为和解也许变成3年
4.
刑事就是坐牢 也就是犯罪纪录 所谓的前科
家世清白也就毁了
民事 定义为纠纷
给钱了事 不是犯罪 清白无虞
A女现在是刑事QJ案的受害人
个人隐私是受保护不可公开
但如果以后打(民事官司)即便是因为QJ案才衍生的纠纷
A女的隐私并不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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