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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aolaxiaoniu 于 2013-4-1 21:50 编辑
commonsense 发表于 2013-4-1 20:21
如果法院判决前任何时间均可和解
就不难明白为何P大状不积极促成和解
送检之后即可对案情有更全面的了解 ...
我覺得朴大狀並不是不想和解,
他那些強硬的手段反而是迫切想要和解的表現。
只不過他希望這個“和解”不能由朴方出面先提,必須由A方先表示。
因為朴已經錯過了第一次和解的黃金契機,A女不接受1億這個價錢,
而且雙方已經撕破臉,媒體也已經最大化地曝光了朴的一舉一動。
在閃光燈的跟蹤下,如果此時朴提出和解,
這代表他承認自己的罪行。娛樂圈和他的粉絲不會再接受一個qj犯。
那麼他的形象和星路就注定隕落,無法回頭,
但是如果A受不了輿論的壓力和網友的人肉折磨,自己提出和解,
那麼朴就還有餘地轉圜,說他可以原諒A的誤解和道歉。
我記得有一次他在報道裡就提到過:絕對不會和解,但是如果A願意道歉,他會考慮接受。
至於律師的手段有多下賤,朴已經無暇顧及。
不下賤的,沒有手段的律師根本不會考慮接他這個case,
這個世界成者為王,敗者寇,
他若是贏了這官司,粉絲只會更加喜歡他,因他“證明”了“清白”
他若是輸了,那就是死豬不怕開水燙,還介意人家怎麼看他的人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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