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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antin

“朴施厚强奸门案” 朴施厚和A某双方和解 朴施厚与原老板主动和解遭拒(P.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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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redcool 发表于 2013-4-5 23:27
呵呵~可愛的很.看了一下俊兒跟厚兒實在太可愛了

爬完樓了.再回一下這位認真可愛的朋友


我不是要辩驳谁 就我所知道的说一下   超出证据之外的猜测都会被驳回 所以就他法律攻防上指出错误 这哪里错了 还有说什么这是tc的论坛 那前面说的有什么意义 这楼里面大家的推测都没有意义了 这里就是中国的论坛 我比你清楚 而他所说的强奸会被定义成sm就跟专家说强奸可以递套有何区别 我不是要驳倒谁来显示自己很了不起 我是因为这位哦你才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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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崇拜明星不是只追捧那张脸,被明星表面的风光所吸引,从而陷入“盲目追星”的泥潭不能自拔。偶像要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专业知识的修养,才值得粉丝们敬佩学习和支持。可是朴施厚除了是大地主的后代,其他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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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韩国是在亚太经合组织中,
强奸率是第一(或者是第二?不太记得了,反正是很靠前的),前一段中央台说的。
也是少数的女生自杀率,
高于男于自杀率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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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shanliaoren 发表于 2013-4-5 21:24
所以我说什么强奸案发第二,入罪率低,应该是信口说的,太夸大。韩国再怎样也不会比那些中东非洲等动乱国家 ...

昨天忘了讲 今天补上来
看起来朴的律师真的把行程算到(隔年)
这应该表示在他心中已经做好朴会被起诉
将面临必须打官司的准备

这样也对啦!
检察官起诉的标准
是只要(承认)体检报告的证据力就够了
不和解 的前提之下 起诉是避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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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lisachen4938 发表于 2013-4-5 21:30
1.
如果只是讨论
“QJ案还没到检察官之处 女方就撤告”

天涯上有个在韩国生活过几年,很懂韩国法律,比较了解韩国现实的男士,他比我说得更清楚,转来给你看看,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你说对不?
  http://bbs.tianya.cn/post-funinfo-3952812-165.shtml

作者:用户名修改2013 时间:2013-04-06 01:52:23
  1 在法例法律中根本没有约会强奸 这种说法

  约会 与 同意发生性行为 是两个概念

  无论TC还是 韩国 约会中 只要女方非意愿发生性行为 就是强奸

  韩国刑法第304条 还明确指出 以婚姻为借口而奸淫 也是违法

  2 所谓的SM

  有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发生这类性行为的双方是同意 发生该类性行为

  如果朴律师真的笨到以SM 解释 ,那么他首先要有证据证明 A女是同意发生性行为

  3 关于 强奸中 阴道损伤

  不当性行为也会引起阴道损伤 ,比如黏膜损伤
  性侵害中 , 阴道会出现复合型损伤(意思是非表皮损伤)

  4关于 韩国JC移交案卷给检察厅

  是可以建议起诉移交 也可以建议免起诉移交

  这次西部警局 分别以三种罪移交案件 并非没事找事

  5 韩国刑法中

  强奸罪 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强奸致伤 依据程度 无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奸致伤罪 比强奸罪的量刑要重 而且两者 是并合罪

  JC 提出这个罪, 肯定是 A女的验身情况已经超出一般意义强奸损伤

  强奸致伤罪是韩国刑法中一种罪行 ,不是一般意义上,
    反应强奸后受害者身体损害程度的用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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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朴的律师费用也少不了啊,要一年啊,还没有工作,损失10亿元都挡不住吧。以后也是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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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04.06】【影视】人气奖最高得票候選人朴施厚被百想艺术大奖除名

人气奖最高得票候選人朴施厚被百想艺术大奖除名

因我来福  2013/04/0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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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强奸罪被起诉的电影人气演员朴施厚被除名百想艺术大奖候选人.

4日百想艺术大奖事务局通过官方网站宣布"以4日下午6点为基准,电影演员朴施厚将被从人气奖候选人中除名."

"百想"方面对此郑重声明,除名候选人,是经过征求电影爱好者的意见,所做的适当决定.

"百想"还补充道"朴施厚方面已向事务局提出,在时间结束之前朴施厚会尽可能减少各种活动.对于给朴施厚投票的粉丝,我们将按照程序给予退款."

在本次49届百想艺术大奖ARS人气投票中,朴施厚获得了超过47%的投票率占据电影部门男演员人气奖第1位,但最终还是因为此次事件被除名在外.

朴施厚候选除名消息公开后,网友纷纷留言"朴施厚被除名,冲击","还没宣判啊","同意除名","我投票了,好可惜"等等.

照片=网络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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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成为百想艺术大赏人气奖候选人第一,引起争议

kpopstarz  2013-04-06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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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施厚从百想艺术大赏候选人名单中被革除。

朴施厚在第49届百想艺术大赏ARS人气投票中,在电影部分人气男演员中排第一。而且支持率也得到了47%,压倒性地位列第一。

但陷入"准强奸及强奸致伤"嫌疑的朴施厚登上候选人第一位,成为了争议。

因此,百想艺术大赏决定把朴施厚从候选人名单删除。百想艺术大赏方表示:"决定4日下午6点为准,把电影演员朴施厚从人气奖候选人名单除去。"

百想艺术大赏事务局表示:"根据影迷们的意见,应该从候选人名单除去引起社会性问题的人物","朴施厚方也向我们表示了事情结束之前,尽量自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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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歹路不可行!現世報...即刻到!可能百想一定是用傷風敗俗,形象觀感不佳踢除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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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还没正式判刑啊?泡菜jc真墨迹,这么p大点事,换我朝早就定案了,根本不可能给朴私下联系受害人解决强奸案的时间,这叫刑事案。
期待2016金编新戏《太阳的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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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耻辱,赶紧退出娱乐圈吧,别再荼毒一群被强奸没白活的NC粉了
期待2016金编新戏《太阳的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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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评奖机构这么做是对的!话说,这位朴先生的忠实或NC粉丝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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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
1."強姦致傷"表示一開始就有驗傷報告這鐵證,為什麼西署申請搜索票會被檢方駁回?
2."準強姦"和"強姦"表示性侵兩次,A女既是無意識狀態為什麼會知道被性侵兩次?
3.罪名三項算是嚴重,為什麼可以不拘捕?之前看過另有韓星涉性侵新聞,被拘捕2或4個月,歷經2年才獲判無罪!
謝絕噴口水!
看了前幾頁,發現現在發言者大都發言有據.立場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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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说其他,白想为什么当初又要提名他呢,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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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除名,百想还有什么脸面坚持自己的权威性?最开始就根本不应该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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