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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antin

“朴施厚强奸门案” 朴施厚和A某双方和解 朴施厚与原老板主动和解遭拒(P.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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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又仔细拜读了一下高端律师的发发言“希望警方尽快查处事情真相”
句话极黑,黑极~~ 有木有。。。。。
怎么看都是暗黑 西署的无能啊。。。。。。高端就是高端,如此正常有序有度的就把西署给黑了。。。。。。。。
传说中的高级黑。。。。。。。。。膜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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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律师接着说道,“根本没有与投诉人联系过,没必要也没有理由与她联系。希望警方能尽快查出事情真相。” 放P呢?希望尽快查出真相还特么三番几次不去警局协助调查,有什么见不得光的,怕毛躲毛啊?一看就是特么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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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粉丝要昂贵礼物的新闻
记者也不容易,朴不出现没新进展,连粉丝爆料都挖来做新闻。

박시후, 700백만 상당의 명품 조공 논란 왜?
http://enews24.interest.me/news/article.asp?nsID=1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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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西维 于 2013-2-27 15:12 编辑 ]
这年头,做男2的还是舍了女人,散了钱财,一路向北,莫要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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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西维 于 2013-2-27 15:10 发表
问粉丝要昂贵礼物的新闻

박시후, 700백만 상당의 명품 조공 논란 왜?
http://enews24.interest.me/news/article.a ...

噗,所以果然是朴生粉丝内部倒戈了。这形象是一天比一天的更见底……

话说那律师申明其实还是延续了一贯风格呀,明里暗里各种豁灵子阿~
miho大姐终于婚了,我家大龄未婚男女名单总算可以缩短下了。于是轮到YY了,YY到底啥时候婚呢……这年纪可是和miho一样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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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38# 李觉儿 的帖子

我觉得有点被逼急了 逼警察局犯程序性错误  加上那个女方的资料实际上根本没必要公布 有点转移视线的意味 让人们认为西部警署又犯了什么错 换个角度思考朴他们已经打探不到案件的进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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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泡菜原文万一是相信,不是希望,又或者泡菜文里相信希望都是同一个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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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吹雪 于 2013-2-27 10:01 发表
在中国早就先把你扣下来,然后再立案找证据了!哪容你在外面逍遥自在,掩盖证据。。。

以前中国的做法被认为很不民主。现在看来,真的是宁错抓一百,也不放过一个了。


这个最后一句真的不敢苟同。
从宁枉勿纵的有罪推论到宁纵勿枉的无罪推论,
个人认为是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大进步。

宁纵勿枉也许在当时使得一些真正的犯罪嫌疑人逃脱了法律制裁,
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侦破手段的进步,
当时不充足的证据可以得到补充,真正的罪犯也必将得到应有的惩罚。
而宁枉勿纵在执行中带来的一些后果有时是无法弥补的。
记得前些年有两起杀人案,
虽然案子当时有疑点,证据不足,
但在当时为了尽快结案,其中一个嫌疑人还是被执行了死刑,
而这件案子的真正案犯,10年后在别处犯事被抓,自己供认了。
另一起就是轰动一时的余祥林“国家赔偿案”,坐牢11年(近期似乎又出现一起赵作海赔偿案),以“被害人”自己回家告终。
这些当事人虽然在多年后洗清冤屈,
但是失去的生命不可挽回,失散家庭难以重聚,在冤狱中耗费的青春如何补偿。
所以疑罪从无,宁纵勿枉,虽然不可避免带有缺失,
却是体现了一个国家对公民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PS:对不起,也许歪楼了,
只是就“宁错抓一百,也不放过一个”的观点表达看法,
与朴案无关,
轻拍。

[ 本帖最后由 弄花香满衣 于 2013-2-27 23: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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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恶心恶心死了,除此之外简直没有任何语言可以表达

突然觉得英联邦包括香港新加坡刑罚里鞭刑的存在是多么可爱,真想把那个更缩头龟的K某拉出来抽一顿

拜托希望被爆出的A女不是本人,想把人整精神崩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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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1亿韩元寻“私了”失败

朴施厚1亿韩元寻“私了”失败

体育朝鲜 (2013.02.2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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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因涉嫌性侵被控告的演员朴施厚曾试图与演艺学员A某私下和解。TV朝鲜26日独家报道说:“朴施厚方面在得知被控告之后立即试图与A某和解,但最终失败。”

据报道,朴施厚方面主张:“在被控告后提出以1亿韩元作为赔偿,但A某要求的赔偿金更高,因此‘和解’最终告吹。”但A某反驳称:“绝不可能和解。”

此前,朴施厚方面曾3次推迟西部警署的传唤时间,并要求将案件从西部警署移交给江南警署。但上级机关首尔地方警察厅却表示,性侵案件应由首次接到报案的警署调查,因此将继续由西部警署展开调查。

但朴施厚的律师对此表示:“并未收到正式通报。”警方称已通报朴施厚方面,如果下月1日上午10时朴施厚没有前来接受调查,将申请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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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性侵”案峰回路转

朴施厚“性侵”案峰回路转

体育朝鲜 (2013.02.27 15:15)


据悉,在控告朴施厚的A某体液中没有检测出药物成分,因此“朴施厚性侵案”愈加扑朔迷离。


▶药检结果对“强制性”验证产生什么影响?

虽然对A某的药物鉴定呈阴性反应,但并不能洗脱朴施厚性侵的嫌疑。因为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的鉴定结果只能证明并未下药,并不能证明在性接触中不存在强制性。从药物检测来看,用药时间、检测用样本的提取时间会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据悉,如果使用的是新型药物,由于在体内分解的速度很快,仅过去1天就无法检测出药物成分。警方对此表示:“将配合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的鉴定结果展开多方调查。”


仅从监控录像和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的药物成分鉴定结果等已对外披露的证据来看,很难说清对朴施厚或A某有利或不利。因为这些证据都不足以证明事件的真相。性侵案主要发生在私人空间,所以缺少目击者等强有力的证据。因此,警方的原则是,先根据受害人的陈述进行调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非强制性”,最终会对朴施厚不利。


朴施厚的法律代理——PURME律师事务所26日通过报道资料表示:“通过事发现场所在地的电梯监控录像可以确认,原告A某于事发第二天下午2时许以平常面貌回家。甚至A某还和朴施厚的朋友K某通过聊天工具相互问候。目前正在收集与此相关的所有证据,将在嫌疑人接受调查过程中向警方提交这些证据,以证明朴施厚无罪。”


▶朴施厚和警方发生矛盾会给调查造成什么影响?

朴施厚方面要求将此案移交给事发地点管辖警署——江南警署,并以申请更换律师和移交案件为由,没有在原定的24日下午7时接受警方调查。但西部警署却拒绝移交案件,并于25日再次通报朴施厚方面于3月1日上午10时到场接受调查。朴施厚方面表示:“要求上级机关——首尔警察厅对合法的案件移交处理程序做出决定”并于26日上午补充完善了嫌疑人方面的意见,此后西部警署再度接受了移交申请。为此,首尔警察厅将在近日举行移交审议委员会。朴施厚方面的立场是,等到首尔警察厅的审议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于3月1日接受警方调查。但警方却表示,如果朴施厚方面拒绝传唤,将考虑申请拘捕令。由此看来,“案件移交问题”是导致朴施厚和警方之间矛盾的关键。


在此期间,围绕朴施厚的“舆论热潮”逐渐降温。有人指出,朴施厚不接受警方的调查并对调查提出非议是为了创造出对自己更加有利的局面而在故意拖延时间。但PURME却对此表示:“只是为了在合法的管辖警署接受调查,并不是刻意拒绝嫌疑人调查。现已充分准备证明朴施厚无罪的证据,将诚实接受警方的调查。朴施厚一直主张自己清白,因此首先要洗脱嫌疑。目前还没有与A某和解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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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uperbasti 于 2013-2-27 15:13 发表

噗,所以果然是朴生粉丝内部倒戈了。这形象是一天比一天的更见底……

话说那律师申明其实还是延续了一贯风格呀,明里暗里各种豁灵子阿~


那是26日下午律师接受采访,不是今天早上说12点要出的申明公告。
公告继续难产中,PC好多记者表示心好累滴说,要出就出,不出拉倒,大伙要回家带娃吃饭逛街看电影,过钟好久了呢
这年头,做男2的还是舍了女人,散了钱财,一路向北,莫要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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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纵观事态发展至今,这两天朴方面积极出击、应对,倒是西署和a方面有些偃旗息鼓的意思,是西署害怕继续透漏给媒体信息会印证自己司法不公,还是前期主动出击想先发制人给朴颜色看,结果证据案情暴漏太多,现在后劲不足了呢?如果qj是真的,那a很可能最后毁在这个爱出风头的西署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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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提1億和解金女方不甩 A女:想要的不是錢

朴施厚提1億和解金女方不甩 A女:想要的不是錢

Yes娛樂新聞中心 採訪編輯:牟仁慧 2013-02-27  14:08


Yes娛樂 2月27日綜合報導 朴施厚性侵案依舊疑雲重重,昨日警方表示遭性侵的A女藥物檢驗結果為陰性,排除了下藥迷姦的可能性。26日韓國媒體TV朝鮮報導,其實在15日晚間朴方曾提出1億韓圜(約台幣250萬元)的和解金,不過傳女方要求更多金額,導致協議破裂,最後紙壓不住火,事件被媒體大肆報導。

由於已排除下藥迷姦的可能性,那麼剩下的重要線索就是手機簡訊了。朴施厚友人K男主張,事件隔天他和A女有互傳簡訊,詢問「發生了什麼事嗎?」、「昨天如何呢?」等的內容,K男更強調事件當天A女根本沒有昏迷,甚至還和自己的好友互傳訊息。因此可推測,警方下一步的動作將復原當時的通話紀錄,作為判斷是否有「強制性行為」的關鍵鑰匙。

根據26日韓國媒體TV朝鮮的報導,A女在15日傍晚離開朴家後,於晚間9點到警察局報案。警方受理案件後,朴方曾提出1億韓圜(約台幣250萬元)的和解金,不過傳女方要求更多金額,導致協議破裂。但A女事後強調,她並不是為了錢才去報案。

朴施厚原訂24日晚間7點要到西部警察局應訊,不過律師方主張有管轄權的警局應為江南警察局,所以朴方並未到案應訊,並要求轉移案件。對管轄權爭論一事,26日首爾區警廳出面表示,該案件是歸西部警察局調查沒錯,因此朴施厚3月1日必須到案應訊,若未應訊將強制拘提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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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内个。。。有个时间问题,a到底是什么时间离开的朴家啊?
貌似案件伊始,说a是15日早上离开的,
前两天朴律师声明还是什么的说是15日下午2点离开朴家,有监控视频,
刚刚yes娱乐新闻中心,"a在15人傍晚离开朴家后"。。。
。。。
到底是什么时候离开的?离开的时候是何状体?是不是和k一起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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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試圖協商 受害人A某拒絕 雙方協商破裂

作者: 姜惠仁 | STAR N –


據悉朴施厚自爆出強姦案後,試圖和藝人支援生A某進行協商。

26日,某媒體報導表示,朴施厚方面試圖和案件的受害者A某進行協商,但是最終告以破裂。

據悉,朴施厚方面提出支付賠償金1億韓幣,但是女方要求更高的金額。

女方在事後表示絕不可能進行協商,進行瞭解釋。

之前朴施厚在事件發生後,曾經要求從西部警局移轉江南警局,但是首爾地方警察局方面認為最初接受案件的西部警局持續調查是正確的,駁回了他的要求。

另外,藝人支援生A某狀告朴施厚後,後者持續延續西部警局要求到場調查的要求,警局不得不表示如果朴施厚方面於3月1日上午10時不去警局的話,將申請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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