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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antin

“朴施厚强奸门案” 朴施厚和A某双方和解 朴施厚与原老板主动和解遭拒(P.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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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懒猫 于 2013-3-7 19:49 发表
[首尔体育.com李多元记者报道]

A方律师在5日接受了首尔体育.com记者的采访。

A方金律师说,事发后前经济公司黄代表好几次联系A父亲就朴的事情提出和解,因此黄代表和A之间不可能存在什么共谋。
金律师还说,当 ...

才看到这个新闻,鉴于朴律师后面的作为,相信他作得出来,如此抹黑A女,只能摇头。A女真的应该去告这个律师,完全是人身攻击了。他这个言行又不是在法庭上说的,不能免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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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17# stooge 的帖子

但是之前的罪名是这样演变的

性侵  强奸 迷奸 轮奸       我不懂法律,但是既然罪名有变,应该还是犯罪的程度不同,以及犯罪的手段不同

越来越恶化,都是性侵害,但是强奸一般都带有剧烈的暴力行为,受害者被殴打、挟制,身心的创伤应该更大

不知道韩国是怎么量刑的,但是感觉  强奸  应该更加严重一些,刑法会重一些

百度了一下:在我们国家,只要证明A当时失去了意志,或者说是反抗过,都是QJ          主要还是当事人的意志

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的影响,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比如使用药物麻醉女性后,与其发生性行为,事后证实该性行为不是该女子自愿的,也属于强奸)。
月老爷爷,我一辈子不YY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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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伊heaven 于 2013-3-7 21:41 发表
但是之前的罪名是这样演变的

性侵  强奸 迷奸 轮奸       我不懂法律,但是既然罪名有变,应该还是犯罪的程度不同,以及犯罪的手段不同

越来越恶化,都是性侵害,但是强奸一般都带有剧烈的暴力行为,受害者被殴 ...

那还有什么问题呢?警察都掌握了视频,A是被K背进去事情发生地的电梯的,处于醉酒昏睡状态。现在短信也表明,A直到次日和K通短信时都自觉还没有醒酒,不很清楚自己发生了什么。朴是在对方酒醉无意识状态下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这个就叫做强奸啊,难道有疑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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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再大胆的假设都有实现的可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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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心动传说 于 2013-3-7 21:28 发表

我一直都觉得这位律师压根就没考虑过朴的利益, 至少不是放在首位, 他只求这case不要上法庭, 尽量庭外和解. 很多招数看来, 都会断送了朴以后的路, 别说艺人了, 连普通路人都难当,

如果你的说法是真的,只能说这个律师好胜心太强了,放在第一位的不是委托人的利益。
但是他这么做是否能带来胜利,值得怀疑。这种做法只能愚弄一部分人,合格的法律人看到漏洞百出的说辞,都会忍不住想笑。

[ 本帖最后由 stooge 于 2013-3-7 22: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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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12# CASSI 的帖子

那是在我们国家啊,不知道韩国的法律怎么判

之前的翻译特别强调罪名的转变,不知道是不是不同的量刑

坐等结局吧,现在的剧情就是罗生门

总有真相浮出水面的时候


回复楼下的亲

在这一栋楼,已经很清晰了

但是其他地方几栋高楼还是罗生门啊。K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拉皮条的?如果是,应该不是第一次吧,是否还有其他受害者?
我觉得在K被调查之前,还有更多的真相等待浮出水面

回复stooge
现在都是一面之词,醉了?还是药物放倒? 我目前还是抱着存疑的态度   
朴肯定不是什么好人,但是我对他坏到什么程度还有所保留
从主观上,我还是希望他坏得不那么彻底,我宁愿他是趁火打劫,见色起意,或者自以为在一夜情。不希望他是有计划有预谋的让皮条客带猎物上门。毕竟他也是我喜欢过的男演员。这栋楼里面,也许持我这样观点的人已经不多了。 我没有办法恨他,我只是深深的失望和痛心。对于你们而言,事情的真相也许已经弄清楚了。也请你们允许我保留一点幻想,一点执念。虽然P不是我的本命,我喜欢的男演员很多,他的剧我,我只看过两部。但是不到最后一刻,我还是希望他没有坏得那么彻底那么人渣

[ 本帖最后由 爱伊heaven 于 2013-3-7 22:18 编辑 ]
月老爷爷,我一辈子不YY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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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伊heaven 于 2013-3-7 21:53 发表
那是在我们国家啊,不知道韩国的法律怎么判

之前的翻译特别强调罪名的转变,不知道是不是不同的量刑

坐等结局吧,现在的剧情就是罗生门

总有真相浮出水面的时候

我倒没觉得罗生门,现在事实真相几乎很清晰了~~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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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伊heaven 于 2013-3-7 21:41 发表
但是之前的罪名是这样演变的

性侵  强奸 迷奸 轮奸       我不懂法律,但是既然罪名有变,应该还是犯罪的程度不同,以及犯罪的手段不同

越来越恶化,都是性侵害,但是强奸一般都带有剧烈的暴力行为,受害者被殴 ...

从主观恶性来说,使用暴力手段,至少被害者还有反抗的机会,只要有反抗的机会,还是会有未遂的情况出现。但是在人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对女性太不利了。
同理出于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向奸淫幼女、奸淫弱智女,一般都是要从重处罚的。为什么因为他们都没有性防卫能力。
而本案,A女疑似被 灌酒,导致其失去意识,这种就是设圈套。比起临时起意的主观恶性更深。

[ 本帖最后由 stooge 于 2013-3-7 22: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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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news.nate.com/view/20130307n36448

P方告前经纪公司与B的决定性证据浮出水面?
好像是B和代表之间短信

貌似某个电视台节目里面在介绍旧料

[ 本帖最后由 旭日东升 于 2013-3-7 22: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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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布什么完整信息是假,其实是借机公开A的真实名字和信息,借此爆光A并不单纯的过去,是不是说当过会所小姐什么,那么A小姐就不是一朵白莲,A女被公开后,所有她以前的不管好事坏事,肯定要被记者们挖出来。
P方现在的招就只有逼A受不了和解,大状根本就没打算所谓打赢官司,就一个目的,只要A撤诉,就算是大状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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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发生此事开始到现在,从未发表任何观点,但现在真的忍不住了,想骂P,真是人渣中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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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aopptw 于 2013-3-7 20:44 发表


对,她那短讯就是在套话
为什麽我会在朴旁边
怎样怎样,她在还原现场
她也在看这个k要怎样回应 。这不是人之常情会做的事情吗?
若你喝醉酒了,会打电话问旁边的人说,昨天发生啥事情
为什麽怎样怎样的。。。 ...


同意, 我也有同感啊~
A試探K, 也許她想知道, K是預先安排, 還是他不知情, 因為K是先走的, 而且是朋友
她經過種種的考慮後, 覺得K是有份的, 所以就決定告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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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A 方金律师说P方申律师公布的短信内容有篡改。

P方已经有两次篡改证据的记录了。他们再提出任何记录我都会觉得非常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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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旭日东升 于 2013-3-7 22:15 发表
http://news.nate.com/view/20130307n36448

P方告前经纪公司与B的决定性证据浮出水面?
好像是B和代表之间短信

这算什么决定性证据啊!
只有A和B的kakao短信内容,而且还是之前那些内容,都是猪B一面之词和代表联手之类的。。。

真正决定此案的是P和K的手机内容吧,看来打死也不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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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enews】[朴施厚的母亲曾在事件发生之后与A小姐的父亲碰面]

7日,根据一名娱乐圈人士提供的消息得知,事件发生之后的2月20日,朴施厚的母亲和对方的父亲在首尔中区某处有过面谈.两人见面的时间很短,并以A小姐的父亲踢开椅子离去告终.在那之后,朴施厚的母亲还去找过担任A小姐律师的金秀正(音译).(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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