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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antin

“朴施厚强奸门案” 朴施厚和A某双方和解 朴施厚与原老板主动和解遭拒(P.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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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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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越来越热闹了,父母都出面了,你们真的摊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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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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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起"检察官公主",部长对马慧丽说过,“你知道那些强奸犯的脸皮有多厚吗?”
苏编真是用现实写剧本啊,马上就验证在男主的身上了,难怪连名字都那么“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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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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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这一出真真假假,实则为了抛出女方真实资料的闹剧,母亲出面两次也未达成和解,自己隔空示爱各种深情手段失败,说明朴呕巴已经连人也不做了,只求不判进去就行,大有鱼死网破的姿态。。。不知明天会有啥底料来炒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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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微博上关于留电话是因为有好感想交往的新闻下面的评论简直是不忍直视 喜欢明星到喜欢到是非判断能力都丧失吗 一堆再骂女方的 有个嘲讽了一句还被粉回了句智商堪忧 究竟是谁蠢到三观都歪到太空去了 对有好感的先ONS这叫对待想认真交往的女生???这官司要真到女方撤诉的那一步 这种人估计还能混着还是有无数脑残粉追捧的 脑残无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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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闻联接:http://ent.kankanews.com/mxbg/2013-03-07/2529267.shtml

P渣最新消息:A女真实照片被挖出 自曝用催情香水使A女自愿 P渣公开短信拒和解

翻譯文
http://img3.laibafile.cn/p/m/135256976.jpg

這不是自招迷奸嗎?

[ 本帖最后由 旭日东升 于 2013-3-7 23: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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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猜没节操的TB明个儿就该上柜“爱情香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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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伊heaven 于 2013-3-7 21:53 发表
那是在我们国家啊,不知道韩国的法律怎么判

之前的翻译特别强调罪名的转变,不知道是不是不同的量刑

坐等结局吧,现在的剧情就是罗生门

总有真相浮出水面的时候


回复楼下的亲

在这一栋楼,已经很清 ...


其實 看到現在,我已經不管羅不羅生門了
很簡單的一點 ,這已經是刑事案件。
到哪一個國家都不准去 公佈強姦案中被害人的名字。。
今天朴方的律師 一開始可以用 公佈朴施厚的名字, 來威脅換警署來偵查,難道不知道 這一點問題很大。
以身試法嗎 ? 玩弄司法嗎 ?

我也不管天朝 人知不知道人權的重要
公布被害人名字 就是侵犯人權 。。就是踩線 。  
只要踏到這一點 , 不管朴施厚的官司 打贏與否
他就是輸了。。
踩線 ,就是犯規 ,就是輸 。。
就這麼簡單
若還有人對朴施厚有興趣的 ,盡管去排隊。。。
在他的眼中 ,女性只不過是一塊肉而已,連人都當不上。
這種人還配得上粉絲喜歡,只能說,請好好的愛護自己,不要做賤自己。。
還有很多正常善良的人等著粉去喜歡
  
我也不管啥白蓮花黑蓮花的 ,這已經不是這個地步了。。
我也不管 要怎樣講話酸溜溜的 。
你酸你的, 反正我的原則就是,侵犯人權,踩線就是輸。。

[ 本帖最后由 liaopptw 于 2013-3-7 23: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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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那个什么香水的是假新闻,能不能删掉?!

另,难道就木有人和我一样的看法:现在jc最应该做的,就是把 K——金熙俊 本人拖出来示众么

这家伙低调得快入土了!!!


还有,pka三人都属于娱乐圈人士吧,虽说光脚不怕穿鞋的,但是A可以交手机给警方审查,pk就不能么?怕个人隐私泄露?可问题这是协助查案诶!真无语...难道警方会爆料他们与案件无关的不违法的隐私?

[ 本帖最后由 少数韩剧控 于 2013-3-7 23: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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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啊。。。
人可以無恥到什麼地步!
邊說著謊話還邊口口聲聲說為了粉絲感到抱歉!
邊說堂堂正正邊挖空心思來混淆視聽拒絕調查還渣到爆A女真實姓名???
早就猜想這渣到某個時機會爆A女身份,但只猜測限於放風給媒體,卻沒想到是直接爆。膽大包大!厚顏無恥!
低處未見低,不管是人品還是智商,真的讓我嘆為觀止!

最後。。。我真的很想問一句,朴方律師是在幫P還是黑P?
只求脫罪,清愛限時出得了版就算,P的人生名聲丟盡也可以。
感覺是連這個律師表面上為P申冤,但其實是不管他死活的,P的人生真的可以說是完了。
人本來就是該為自己做過的事負責的,我就等著看他的結局。
現在只希望A女能挺下去,韓國的網絡暴力太可怕了。

[ 本帖最后由 sirachel 于 2013-3-7 23: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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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晓得HS脑残多不多,倒翻了几页感觉还好

和李天一就是一路货色
我猪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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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說。
這樓我天天在關注忍無可忍才發言。

黑P?
也請事件發展至今,看清楚他做了什麼才說吧。(對了,別像朴方律師那樣,每一個情節只看一段斷章取義移花接木哦!像CCTV)
我對P的完全失望,並不是因為QJ或ONS,別說什麼男人正常生理需要,A女本來是什麼花之類來轉話題。
他的渣,體現在案件曝光後他的一言一行,不負責任的態度和沒有重點只一直在哄粉絲把人當白痴的聲明。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但我心中的尺已無法再量度P了,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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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hat_Is_It 于 2013-3-7 23:50 发表
本来只是醉酒行事,在现代社会里这算什么啊!A女估计当时是半推半就,过后觉得不值,又被损友B女挑动贪念。。。搞到现在两败俱伤。
P其实没有你们想的那么坏吧,至少一开始不是这么坏。只不过事情越演越烈,最后就变 ...


你錯了喔。。。  
是朴自己黑自己的 ,沒人逼他。  
我還想等他自己洗白咧,沒想到他 想要把自己黑到底
不介意你怎樣看的啦
事實上是朴自己 黑自己的。。
我可沒有請朴及他的團隊 去公布 女方的名字,也不用狗急跳牆到這種地步。這可是犯法的喔。。
也沒有人教 大律師 要去踩線,也沒有逼喔。。  
不要搞錯了喔

[ 本帖最后由 liaopptw 于 2013-3-8 00: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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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的“堂堂正正的”,然后公开A的资料
所谓的“愿警方配合”,然后拒绝交出手机,拒绝测谎
所谓的“还清白证据”, 然后篡改短信内容,删除对自己不利的
所谓的“是两情相悦”,然后用催情药水使其迷晕,产生生理上性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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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35# what_Is_It 的帖子

我想这位不是有心混淆视听的,只是她的信息是从朴吧或者朴粉那里看来的吧。而朴吧对新闻所进行的筛选和有意的翻译错误,以及朴粉有意的错误描述,正是很多人至今挺朴的原因。

韩社和天涯,倒是消息最全最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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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hat_Is_It 于 2013-3-8 00:26 发表
大哥,P没有拒绝测谎,只是没交手机。
香水的是已经有说是假新闻了。
俺只是企图保持清醒中立态度。俺也不是谁的粉。
人在急流中心,肯定会随时改变心态,P也如此。

P色,A贪。此是本质。


這是你的結論
那你就繼續你的結論好了
不用一來就說別人在黑 P 。
也不用說別人給的消息都不對 ,你的才是對
要繼續洗板請繼續
承認事不是粉 也沒有差 ,那是你的選擇 。
你的本質就是 。。如此。
別人教不來
看不懂不要緊 ,想找個地方放話也不要緊
放話放得開心一點。  洗得開心一點。。


放完話 就乖乖的回你的星球去吧。。

不送 ,慢走

[ 本帖最后由 liaopptw 于 2013-3-8 00: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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