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idy 于 2013-3-10 22:28 发表
朴某或許沒10億元, 又或許他吞不下一口气, 既不想便宜A又捨不得花錢.....
不中聽說句: 案件中朴是瓷器 A是缸瓦, 10億買回名气, 小妹覺得值了
一年賺不回來, 二年回10億不難吧! 一是二年內在家面壁思过呆著, ...
Obviously Park doesn't understand.
也許朴覺得A不值10億, 所以硬要撐下去
其實10億不是A值不值, 亦不是她的價值,
而是朴有沒有這個"將來價值" (future value)
以10億買回朴的前途和名譽的價值.
因小失大了~~~
原帖由 virginia1981 于 2013-3-10 22:36 发表
其实 给钱一事 (1亿 ?10亿 ?)还真不好说。说白了,其实我也不太赞同 ,如 前面有亲说到,你给了10亿,难保 以后没有后患 对吧 ? 搞不好 (如果此女真的长心机的)以后 成为话柄 。。。几时站出来黑你一把 ~ ...
平心而論, 這純粹是討論對策而已, 絕不是幫朴 (我覺得他這般卑鄙是要被教訓一下的)
如果真的要付出10億, 我看"浪漫滿屋2"時, 似乎經紀方面很懂得以簽約去保障利益
所以若果朴真的付了, H應該會安排P A 雙方簽保密協意的
再說, 真的給了10億, 約100萬美元,
A既可以改善生活, 又可以繼續留在娛樂圈發展
而朴的一切也保住了,
H的海外合約不用担心
是三贏局面啊~
有時, 機會就是這樣的.
假若朴沒轉經紀公司, 就算他弄了個LJ, H怎樣也會弄得朴合作去平息事件的
那管H在經紀佣上讓一點, 又或如果營業額超額就有獎金之類
因為轉了經紀公司, 朴老大一定比朴老二有地位, 而且朴家又要靠他
他如果是智慧高人, 一切就沒問題了;
可惜他卻是相反, 由於蛇頭降班了, 一切決定也就不專業了
好一個惡性循環
怎樣角度, 朴的責任是最大的~
[ 本帖最后由 potatoo 于 2013-3-10 23:32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