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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antin

“朴施厚强奸门案” 朴施厚和A某双方和解 朴施厚与原老板主动和解遭拒(P.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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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强奸案”,A某“记不清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令人荒唐

kpopstarz   2013-03-11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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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朴施厚的A某方表示了立场。


9日晚播出的韩国娱乐新闻节目报道了关于涉嫌强奸案的朴施厚的消息。


A某方辩护人表示:"关于这样的案件,需要先有结论。根据结论,会得出无辜等之类结果。但中间出现起诉等事情,调查只能更加变得缓慢,所以没有计划反诉。"


A某方还补充道:"朴施厚的后辈K某当时根本没有喝过酒,A某也没有喝过很多酒。但据A某本人表示,当时自己并没有喝醉或发困。不知从哪一瞬间开始就没有记忆。所以怀疑朴施厚是否下药,向警方报警","记不清在酒桌上的事情和走下楼梯的事情。"


另外,4日下午,朴施厚方以诬告恐吓未遂、名誉损坏等罪名对女练习生A某、A某好友B某以及前所属公司代表C某进行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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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前经纪公司代表:“我不是幕后黑手”

.kpopstarz  2013-03-1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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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施厚前经纪公司黄某发表立场。


8日,黄某接受了韩媒的采访,黄某极力否认了自己是朴施厚"强奸案"的幕后操纵黑手。


黄某表示:"我绝对没有幕后操纵此事,我也有充分的证据。我确实与A某见过面,那只是为了出面帮助达成和解,甚至把公司的业务放在一边,却遭到误解甚至被起诉。"


对于B某关于"正与原经纪公司研究怎么毁掉他"的聊天内容,黄某表示:"完全不合理的猜测。我根本没跟B某聊过这些。我只拜托过B某,让我与A某见面并调解此事,还通过B某拿到A某父亲的电话,与A某父亲见面苦苦请求他。为了达成和解,我已经尽了全力。"


黄某补充道:"A某报案之前,我都没见过B某。聊天内容只不过是B某自己的想法罢了。"


"朴施厚出事对我的事业也有很大的损失。虽然合同已终止,但之后的业务中还有很多要收尾的部分。都是我一手操办的,万一出事我需要付的违约金也很多。我没有理由要毁掉朴施厚。"


对于如何应对朴施厚的起诉,黄某表示:"朴施厚被起诉后,我去了趟警局,试图说服A某极其父亲。我与A某父亲见面时,朴施厚母亲及弟弟也在场。说实话,被起诉心里很不是滋味。我只能用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之前担心给朴施厚带来损害没有公开,现在也打算把资料交给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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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xi 于 2013-3-11 10:07 发表
朴施厚“强奸案”,A某“记不清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令人荒唐

kpopstarz   2013-03-11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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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朴施厚的A某方表示了立场。


...

a某律师挺淡定啊,不准备反诉,案子是得一个个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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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SSI 于 2013-3-11 09:30 发表

且不论输赢,
不知道他这场官司打下来,
10亿可打得住?
千万表闹个肠子都悔青了的结局啊。


这场官司无论原、被告谁输谁赢,可以肯定的是律师稳赚不赔,而原、被告无论哪一方胜诉了,又能怎样?自身形象的损失是永远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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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越看越糊涂了,将来警方的调查结果也不知道有多少能还原真相?
现在的状况感觉不是警方在调查,网络上各种版本,各种爆料,各种分析,各种预测,各种揭短,各种。。。。总之,各种乱.
应该公开的也公开了,不应该公开的也公开了,到底警方还掌握着什么没有公开的,说实话,我真希望警方能掌握些什么,
此事件必是一个长久战,持久战,伤得起的也伤了,伤不起的也伤了,好在PC娱乐圈最不缺的就是所谓的“韩流明星”。
这种事的发生结果说不定、或许、真的还是几多欢喜几多愁呢,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了。
欲知后事如何,静候警方信息。不过呢,为了渡过这漫漫不知道何时的警方结果,我等就只能慢慢爬楼,一路观赏了,就当是一种消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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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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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情刚出来的时候,拖延时间死不去警方证明自己清白,觉得朴先生以后是没办法再当艺人了。
发展到中段,先是公布断章取义的聊天记录,再爆女方的姓名资料,觉得朴先生已经不配做个男人了。
到现在又告别人串通陷害自己、找人扯出些有的没的旧事,妄图抹黑女方历史以证明自己今天的清白,这样智商捉急又下作的行为,真是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了。

朴先生,请自重啊。
Live long and prosper.
求新剧求CF,求金明洙演技开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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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dachifans 于 2013-3-11 10:58 发表
这事情刚出来的时候,拖延时间死不去警方证明自己清白,觉得朴先生以后是没办法再当艺人了。
发展到中段,先是公布断章取义的聊天记录,再爆女方的姓名资料,觉得朴先生已经不配做个男人了。
到现在又告别人串通陷害 ...


同感~~~就是自己走向绝路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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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发展到现在,官司的几方没有一个完全的赢家。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最大的赢家只有律师,赢了知名度,还赚了这么多钱。



原帖由 CASSI 于 2013-3-11 09:30 发表

且不论输赢,
不知道他这场官司打下来,
10亿可打得住?
千万表闹个肠子都悔青了的结局啊。

[ 本帖最后由 blue_363 于 2013-3-11 11: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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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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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lue_363 于 2013-3-11 11:41 发表
Re, 发展到现在,官司的几方没有一个最终的赢家。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最大的赢家只有律师,赢了知名度,还赚了这么多钱。




律师,我现在欣赏A方律师。P方律师手段太下作,雷声大,雨点小,漏洞百出,但对于心虚的P方倒是善用媒体转方向,不影响得到高额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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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P的律师估计也是无计可施,打证据估计朴自己本身过不去,也只能这样。
且不说这件事到底是不是QJ,看朴自己三番两次不敢去警察局侦讯,再加上不敢上交手机和接受测谎,可以断定朴自己有些无法见光的事。一旦因为这个案子,朴的这些事情都被揭露出来,也不比这个QJ案子坏影响少。所以朴才宁愿被外界质疑,也不敢上交手机等。

不过总觉得P的律师帮朴的目的并不是那么单纯,这种靠暴露对方姓名联系方式,暴露对方丑闻的方式,只会让更多人对朴产生反感。我赞成那句话,”即使A原先是个妓女,只要她被迫发生性关系,她也有告对方的权利“。所以,如果P的律师就案子本身说事,找出漏洞,对朴的影响和今后的发展会比较好。P的律师这样一闹,给公众对朴产生更坏更坏的印象,朴今后不可能复出了。


原帖由 lzcqx8 于 2013-3-11 11:56 发表

律师,我现在欣赏A方律师。P方律师手段太下作,雷声大,雨点小,漏洞百出,但对于心虚的P方倒是善用媒体转方向,不影响得到高额律师费。

[ 本帖最后由 blue_363 于 2013-3-11 14: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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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还原犯罪全过程

http://www.dispatch.co.kr/news/d ... &subcategory=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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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nate.com/view/20130311n16422


  起诉朴施厚某(35岁)和后辈演员金某(24岁),强奸、强行猥亵嫌疑的a某(22岁,女),身体内的男性遗传基因(dna)经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的鉴定结果公布于世,此遗传基因属于朴施厚,与金某无关。今后将对金某涉嫌强行猥亵进行集中调查。
  警方目前对朴某和a某、金某等当事人的短信,确保了a某的手机,正在进行分析。

  当事者间的主张互相鲜明地出现分歧,他们留下的通信记录将在该事件的真相判断作为重要的证据。

  警方不久将再次传唤三个人,目前为了各自的辩护方传唤日期和协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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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P有有tt吗?这样还会有男性遗传基因?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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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告朴施厚A某2年前也有类似胁迫嫌疑

时间:2013年03月11日 13:15来源:韩国通作者:子子

   韩国通报道:据韩国媒体报道,起诉朴施厚为强奸罪的演艺练习生A某过去也有类似的胁迫其他男性的前科。

   据该媒体报道,2年前A某跟B某男性同床后,向她的朋友 C某女性发短信说‘我好像怀孕了’。后来,C某出面胁迫B某‘负责任’。

   B某说‘跟A某一起睡觉后,没过一两天就说自己怀孕,然后她的朋友出面让我负责任。这不就是用钱私了的意思吗?这跟朴施厚事件很相似’。

   朴施厚方面已经接触B某,并记录了B某的陈述。朴施厚的律师打算以B某的主张为基础,充分研究相关资料后,向警方提交意见书。

   A某和C某之间的短信聊天内容也被公开,C某向A某说‘如果要钱就要几亿元,如果要复仇,就让朴施厚名誉扫地’。 A某回复说‘要考虑考虑’。C某又说‘跟朴施厚要10亿元,这是大买卖’‘我的话你要说出去,要保密,姐姐会保护你的’。

   A某方面则称‘事件发生后,向警方报案时没有联系朴施厚方面’,强烈否认胁迫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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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前经纪公司‘只能忍耐,直到真相大白’

时间:2013年03月11日 11:05来源:韩国通作者:子子

   韩国通报道:朴施厚前经纪公司的代表对朴施厚方面的起诉表示了冤枉心情。

   日前,朴施厚方面以诬陷罪、欺诈罪以及名誉毁损等理由向法院起诉了性暴力起诉案的原告A某、A某朋友B某以及前经纪公司的代表C某等。

   对此,朴施厚前经纪公司的代表说‘如果朴施厚方面所主张的共谋嫌疑是真实的话,我怎能在韩国生存呢?’

   他继续说‘我现在只能忍耐,直到真相大白,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朴施厚于2月15日被演艺练习生A某起诉为强奸罪,而朴施厚否认该指控,并反诉 A某诬陷及欺诈罪,双方正在展开激烈的攻防拉锯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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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案件原告A某的律师否认本周警方传唤之说


时间:2013年03月11日 11:20来源:韩国通作者:子子

   韩国通报道:11日,A某的律师称‘一些媒体报道A某将于本周被警方传唤,这是没有根据的臆测,好像是我们职员的发言被歪曲报道了’。

   还说‘我们还没有接到警方的传唤通知,如果警方传唤,我们会积极配合’。

   朴施厚方面于 4日以诬陷罪及欺诈罪、名誉毁损等为由反诉了A某、A的朋友B某以及朴施厚前经纪公司代表C某。

   现在,朴施厚案件在‘朴施厚网站’‘要求朴施厚解明真相’等互联网渠道,在无数猜测和绯闻下,逐渐歪曲和演变成魔女人肉搜索式的舆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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