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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antin

“朴施厚强奸门案” 朴施厚和A某双方和解 朴施厚与原老板主动和解遭拒(P.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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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劇迷 于 2013-3-19 12:09 发表
嗯, 這個案情歸案起訴較一般"嫌犯隨街侵犯女事主"比較困難. 韓警方因各方舉證不足, 未能即時什麼動作, 小心嚴肅處理是有理的. 只看過朴演員逆女王, 演出平均不錯, 呵呵, 還不知道原來是超過卅代大齡演員. 這回給不檢 ...


同时喜欢张三和李四,张三出事了,表示也喜欢李四就是对李四的侮辱,就是拿李四来洗白张三,这种逻辑是不是太霸道了点?
真要觉得自己有理,不用把谁谁划类,不用语言暴力,不用人参攻击,不用自以为是的尖酸刻薄体现优越感质疑别人的智商,就单纯以理服人,那才是对自己道理有自信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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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82# sweeterjoy 的帖子

JC没有必要纠结P半个月不到案的理由吧
JC没有必要像网民一样去揣测这些与QJ真实案情无关的事情吧,即使他是去串供了又怎么样呢,有串供的罪行也不是这个案子管的了
事发的时候A是否有意识,是否同意是案情的关键,也是判定是否构成Qj的关键

难道“A女事发的时候是否意识清醒?”“A女意识状态是怎样的?”“A女是是否同意发生关系?”这几个问题不会问A和P么。这几个问题,两人一对峙,不就清楚了么。具体的细节问题JC肯定会根据口供来设计的。即使不能作为证据,说谎一方重点排查是肯定的了
连网友都想得到,JC难道就无能到这都想不到

其他那些旁证A与B的短信等等,都与Qj案没有关系,那些都是事后了,如果之后再调查P控告A的敲诈才会涉及这一块,一共7个诉讼嘛,Qj没有Qj是第一个要解决的,也是最重要的

具体的法理我不懂,我也认可,测谎不能百分之百正确。但是我不能认同,你所设想的,JC连有效的问题或者切入点都找不到

[ 本帖最后由 爱伊heaven 于 2013-3-19 12: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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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伊heaven 于 2013-3-19 12:29 发表
JC没有必要纠结P半个月不到案的理由吧
JC没有必要像网民一样去揣测这些与QJ真实案情无关的事情吧,即使他是去串供了又怎么样呢,有串供的罪行也不是这个案子管的了
事发的时候A是否有意识,是否同意是案情的关键, ...


对于这几个问题,这几个人对测谎的反应,现在大家都不知道啊。即使警察知道了,但这也不能作为证据,可惜。

我说的真相是整件事情的真相。我又不是警察,作为一个看热闹的人,我更好奇整件事情的真相。对于警察来说,这也不是无关的。正如如果有巡警在路上看到一个人,一看见警察就躲,警察肯定会上前盘问一样。更何况这个躲的理由,可能会和案子相关,例如可能会在那段时间销毁了某个重要证据。但这个证据到底是什么,如果当事人坚持不说,警察就只能无尽地猜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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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weeterjoy 于 2013-3-19 12:17 发表


太简单了。只要安排好一套说辞,然后一直坚持这套说辞就可以了。警方可以看到你在某些地方说谎了,但是他们仍然不知道真相是什么。他们当然可以试,但是除非他们的问题碰到了真相,否则仍然试不出来。请明白测谎 ...

关于手机的问题,不排除p和k隐瞒证据的情况。
我想知道的是,据说p和k也提供了两人之间的通信信息。
这里的信息即使p提供的是删减过的,通信公司那里可能因为时间的原因看不到具体内容,难道连痕迹都没有么?
比如几点几分曾经有通话或者传短信。
p和k也需要给出理由吧,不然也太明显的作假了不是么?

还有,在信息存留期间,p律可以申请a的短信记录,jc不能申请p的短信记录吗?
西蜀应该不会故意不去采集,也没有包庇p的可能。
如果说是疏忽,完全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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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天没有新进展,看的真是有点累了,忍不住上来冒个泡。韩社、天涯、贴吧我都有去逛过,P最后定不定罪很难说,很多时候结论也不代表真相,所以这个不是我纠结的地方,只要最后有个结果就行了。
我想说的是李天一事件发生后,他父母的表现。老来得子的父亲一直不说话,亲生的母亲在媒体追问下说了句:"儿子犯下了大错,该怎么处理我们就怎么处理,根据法律事实来判决这个事"。当然她也还哽咽说,儿子还是未成年人,希望得到媒体和大众的宽容,将来他的人生有一个新的生存空间。
我认为这个就是亲生父母自己孩子闯了大祸后在公众面前正常和正确表现:首先不评论探讨儿子是否犯法,一切交给审判机关;其次适度表现母爱,求得同情分。至于他们在后面有没找关系走门路,那些都没表现在台面上,更不要说攻击原告什么的。这样的结果是在事件的后续发展中人们就只关心这个案件本事的定性,而没有形成冲击波更大的一面倒的伸讨。不能不说李天一的父母已经尽自己的所能把对儿子和自己的不利因素降低到了最低。
对照这个类似案例以及民间百姓发生的无数个案例,P的亲妈粉们是不是应该想想怎么做才算是亲妈呢。亲妈在自己孩子闯祸的时候,不管他是杀人放火还是什么的,因为是自己的孩子所以第一时间都是不相信,会四处打听情况(P粉一开始是这样的);在确定事情确实对自己孩子不利的时候,会想办法去找事件另一方商量妥协求和解(P的妈妈确实有这样做);商量不来的时候会花钱去找最好的律师争取最轻的处罚(貌似P的团队是这样做的);亲妈这个时候可能在家默默抹泪,痛惜着自己的儿子怎么就摊上这个事情了。

当然这个世上也有大义灭亲的父母,立马把自己的孩子扭送执法机构,但绝大多数父母是做不来这样的,自己的孩子再怎么错也是自己的心头肉,不管坐不坐牢,都会一直爱他。但他们绝对不会在孩子等待判决处理的时候跳出来,满世界的去说自己孩子是天下第一单纯善良,只有别人陷害,自己不会犯事的。因为自己的孩子已经出现在了案发现场,总是会招人怀疑的,这个时候多说只会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反倒让邻人怀疑,白白招路人反感,这个时候真的是沉默是金。
有能力的父母这个时候会在暗地力使劲,而且还要小心谨慎的不让公众发现(我一直认为李天一的父母就这么干了);没能力的父母就只有在家暗自祈祷菩萨保佑,如诺有罪判决就收拾好孩子行李,在家等上几年,如诺没罪,就在街坊四邻走上一遭,看看路人脸色。
看看P事发后那些微博论坛贴吧上的言论,我真的怀疑这些发言者是P的亲妈粉吗?亲妈不带这样害自己儿子的,四处高调找骂;亲妈们你们就不能说一句:儿子犯下了大错,该怎么处理我们就怎么处理,根据法律事实来判决这个事。”然后再哽咽一下:儿子还是未成年人,希望得到媒体和大众的宽容,将来他的人生有一个新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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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自己估计啊,西部警局现在是最最想要起诉P的了!因为传唤他他拖延了,最后竟然还要求换警局表示不相信西部警局,西部警局该多憋屈啊!要不是最后警察总署从中协调为了保警察面子,P的大状也得饶人处且饶人,估计这换警局的事还真就能成,毕竟警察局肯定有些人抢镜给P的大状留了把柄。现在西部警局的专案组一定是最想快点够证据把强奸案的资料以起诉形式交给检察官的,这样一旦检察官说可以立案就得给西部警局发逮人搜查传票了,不管现在还能不能搜到证据,现场那是一定要搜一回的,以解上次搜查不成至心头恨啊!那P就得先进去,然后商讨交保事宜,大状也有得忙了。
原帖由 Liuhx133 于 2013-3-19 12:55 发表

关于手机的问题,不排除p和k隐瞒证据的情况。
我想知道的是,据说p和k也提供了两人之间的通信信息。
这里的信息即使p提供的是删减过的,通信公司那里可能因为时间的原因看不到具体内容,难道连痕迹都没有么?
比 ...

P、K不缴手机其实说得过去,因为毕竟他们没有涉及到陷害敲诈问题。再说那几天的短信警察去通信公司就查得到,不必非要查手机里保存的,连手机里删除的在通信公司也查得到呢。人家说是为了保护隐私也说得通啊,哪里都有那些号码人家不愿意给你知道,可以啊。

[ 本帖最后由 CAT2013 于 2013-3-19 13: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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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liet67866 于 2013-3-19 13:01 发表
这么多天没有新进展,看的真是有点累了,忍不住上来冒个泡。韩社、天涯、贴吧我都有去逛过,P最后定不定罪很难说,很多时候结论也不代表真相,所以这个不是我纠结的地方,只要最后有个结果就行了。
我想说的是李天一 ...

是这个理。可惜朴粉是不懂的,只会更恶毒的咒骂女主,更恶毒的摸黑猜测A的人品。我看这是跟朴学的,都一样的自私,看朴的出种种抹黑攻击A的新闻就是最好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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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uhx133 于 2013-3-19 12:55 发表

关于手机的问题,不排除p和k隐瞒证据的情况。
我想知道的是,据说p和k也提供了两人之间的通信信息。
这里的信息即使p提供的是删减过的,通信公司那里可能因为时间的原因看不到具体内容,难道连痕迹都没有么?
比 ...

如果用短信联系,通信公司才会有记录。如果用聊天软件联系,那就只有聊天软件的服务器会有记录。但之前报道象kakao的服务器,只会对记录保留一到两周。何况还有其他很多聊天软件,不能确定P和K只用了kakao来联系。所以要拿到他们的手机才行。在手机上的信息,即使删除了也有可能用技术恢复。不过除非警方当时就拿到两人手机,现在即使再拿到我觉得已经意义不大了。已经有太多时间可以做手脚了。再一次鄙视泡菜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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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liet67866 于 2013-3-19 13:01 发表
这么多天没有新进展,看的真是有点累了,忍不住上来冒个泡。韩社、天涯、贴吧我都有去逛过,P最后定不定罪很难说,很多时候结论也不代表真相,所以这个不是我纠结的地方,只要最后有个结果就行了。
我想说的是李天一 ...


粉丝怎么可能和亲生父母来比,明星粉丝就是一群发HC的群体,一个群体怎么可能那么整齐划一口径一致?又不是军事化管理,粉丝团自己内部还经常吵架矛盾重重呢。说是亲妈粉,那亲妈也不过是个形容词,怎么可能真和亲妈一样,还是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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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weeterjoy 于 2013-3-19 12:49 发表


对于这几个问题,这几个人对测谎的反应,现在大家都不知道啊。即使警察知道了,但这也不能作为证据,可惜。

我说的真相是整件事情的真相。我又不是警察,作为一个看热闹的人,我更好奇整件事情的真相。对于警 ...

我觉得这事情千头万绪,主要的大问题测谎以后,JC应该可以根据测谎结果继续调查
我比较关注Qj的罪名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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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uhx133 于 2013-3-19 10:21 发表

都说了是个人感觉了,不用这么激动吧!
p没事我也不会多high,有事替他惋惜罢了!
我不过是个韩剧迷,正好他以前演的剧都看过,也比较喜欢而已!
即便如此,也不代表我认同他错误的生活方式,如果他犯罪,也认为 ...


同意。回复这个帖子的人都不能称为纯粹的路人。除了是歇斯底里反对和支持的铁粉和ANTI粉,还有中间状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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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施厚前经纪公司代表告B某名誉毁损罪

时间:2013年03月19日 09:09来源:韩国通作者:子子

   韩国通报道:朴施厚的前经纪公司代表 C某告 A某和朋友B某名誉毁损罪。

   18日,据韩国警方透露, C代表通过律师事务所向警方递交了对B某的控告。

   该律师事务所的负责律师称‘B某于 4日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说,C某就是煽动A某控告朴施厚的幕后人物’‘因此,C某被朴施厚起诉为欺诈和名誉毁损罪,他的经纪公司受到了严重损失’。

   该律师解释了控告原因‘为了澄清自己的清白,并向大众揭开事件真相,C某决定控告B某了’。

   朴施厚被A某起诉为性暴力罪后,B某代表A某接受了一些媒体的采访。这个过程中,B某主张 C代表煽动A某控告朴施厚。依次为根据,朴施厚分别起诉 C代表和 A某、B某为诬陷及欺诈未遂、名誉毁损等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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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韩国警方,朴施厚事件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结束?

时间:2013年03月19日 09:20来源:韩国通作者:子子

   韩国通报道:韩国明星朴施厚、晚辈K某、演艺人练习生A某虽于13日进行了3人对质审问,但是要等到调查结果,可能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首尔西部警察署的负责人说‘我们也想尽量早点结束朴施厚事件,但是还有需要内部研究的内容’‘我们为了本月内结束调查而尽最大的努力’。

   该负责人还说‘不会因为测谎仪调查结果而耽误整个调查任务’‘虽然无法详细透露整体性的调查内容,但是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尽快完成调查任务’。

   对3人对质审问,该负责人解释说‘3个人的陈述并非相反,而是始终保持一贯性’‘我们将结合国立科学研究院的调查结果等,慎重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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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96# Liuhx133 的帖子

但是不大可能三个人都在同一个问题上撒谎吧
那个三人都撒谎的消息虽然来源不知道是否准确,但是我不怀疑这种可能性
我从一开始就觉得这三人都不是白莲花
应该是各自心怀鬼胎,但如果连测谎都不能证明Qj没有Qj
实在是没有想象力去揣测事情的真相了

看了楼上两则新闻,这一堆人中,率先脱不了罪的,居然是原本路人甲的B呀,多么反讽
她的智商真是堪舆,P告她,C也告她,她与A的短信也不利
P的Qj罪名成立,C估计要告倒她才能摆脱对自己公司和自己名誉的影响;P的Qj罪名不成立,P肯定也要告倒她
B又对A反水了
完全里外不是人,死定了。人品差,智商也差,原本想在事件中捞钱,结果捞得一身骚

[ 本帖最后由 爱伊heaven 于 2013-3-19 13: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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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伊heaven 于 2013-3-19 13:35 发表
但是不大可能三个人都在同一个问题上撒谎吧
那个三人都撒谎的消息虽然来源不知道是否准确,但是我不怀疑这种可能性
我从一开始就觉得这三人都不是白莲花
应该是各自心怀鬼胎,但如果连测谎都不能证明Qj没有Qj ...



其实最低调的K的证词最重要,一、他那天本来就是给P拉皮条去了,只是没和A说清楚。二、是带了个女生见P,没想到让P睡了,因为他们没有恋人关系所以也无所谓的态度。这两个区别就非常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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